看到一篇文章,文章以发生在老一辈作家余华和莫言的两件公众事件为例,评论中国文学已死,文人失去了风骨。
余华受邀参加一次演讲,教学生们如何写作文,指导学生写作文要以功利为导向,要么为了升学,要么为了成名;
莫言在短视频平台带货销售新书,遭遇折戟;又给茅台写软文;
注:以上非原文,我也没有观看作者所提及的节目。
作者痛伐的是老一辈作家,在新时代的潮流下的商业化的行为,失去了文人应有气节。平心而论,商业化潮流本身的基因就是利益驱动,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份子,无论是哪个行业、什么身份都离不开社会活动,为生活裹挟也是逼不得已。余华写出《活着》、《兄弟》,莫言捧回“诺贝尔”,正是因为他们早年社会经历的丰富,人生阅历的深刻,成为他们创作的基石和源泉。
不是每个人都能在永久的站在高峰,而且终究会归于平谷。余华和莫言的文化创作之路,无疑是千千万万作者中成功的。既然已经站在了别人无法企及的高度,其实对于他们自己来说,何尝不是呢。那些为人传颂的作品,凝聚了作者多少年的情感和思想,甚至花光了修炼的绝大部分能量,再丰富的矿山也会有挖掘枯竭的时候,文艺创作亦然,道理如此,为何不能宽容一点呢!
商业化困境,不过是所谓的“文人”的轻商陋习罢了。作家也要更好的生活,即使如莫言版税年收入2400万元,给自己带货卖书,这就违法了吗?在互联网上为自己的新作品做宣传和销售,跟在购书中心和图书馆签售卖书不是一样的吗?网红带货可以,作家莫言尝试新媒体反而成了原罪。这样的双标,似乎也不是“文人”的做派。
时代不同了,读者的品味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老一辈的作家的作品,有太多老一辈的时代背景,当代年轻人不了解,也很难理解在那种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人物和事。作品的受众从文化、背景、阅读喜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带着时代烙印的作品,不被新生代接受,不能说明作品质量水准不高,否则就是一种文化偏见。
什么是文化风骨。“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余秋雨说:“文化是一种变成了习惯的生活方式和精神价值,它的最后成果是集体人格”。那么,文化风骨应当是能体现国家和民族在不同时期社会积极的正向的人格和气节。
中国文学允许多样化,也请对老一辈文人多一些包涵和宽容,否则再过十年,你将成为你讨厌的没有风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