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主要讲解法律概论、民事法律制度(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和合同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和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等内容。核心知识点如下:考证资料>>>请持续关注
知识点9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if !supportLists]1. [endif]票据行为。①形式要件(金额数码与中文一致;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签章符合规定);②实质要件(行为人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③票据行为的代理(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签章,表明代理关系);④电子商业汇票(金额100万元以上)。
[if !supportLists]2. [endif]票据权利。①内容(付款请求权、追索权);②取得(取得方式有因票据行为、公司合并、赠与、继承、税收等;取得限制有盗窃、欺诈、胁迫、恶意、重大过失不享有票据权利;善意取得有处分人无权处分,受让人善意无过失、支付合理对价);③消灭(因时效消灭;因未保全票据权利导致追索权消灭)。
[if !supportLists]3. [endif]票据伪造。伪造签章,被伪造的签章无效,不影响其他合法签章效力。
[if !supportLists]4. [endif]票据变造。变造签章以外的事项。
[if !supportLists]5. [endif]票据抗辩。①物的抗辩(票据记载的全部票据权利均不存在;特定债务人的债务不存在);②人的抗辩(对不履行约定义务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债务人不能以自己与出票人或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if !supportLists]6. [endif]汇票出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7项;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出票人成为债务人,付款人成为关系人。
[if !supportLists]7. [endif]汇票背书。①转让背书(背书人签章,被背书人名称;背书附条件,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法上效力;禁转背书,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担保责任;部分背书和分别背书无效)。②委托收款背书、质押背书(可再委托收款背书)。③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人、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均不得继续背书转让。
[if !supportLists]8. [endif]汇票承兑。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到期日前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出票日起1个月提示承兑。
[if !supportLists]9. [endif]汇票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到期日起10日提示付款;见票即付的,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
[if !supportLists]10. [endif]汇票追索。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期前追索;追索权期限6个月,再追索权3个月;金额:票面金额+利息+费用。
[if !supportLists]11. [endif]信用证。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开证需明确是否可转让、可保兑、可议付;议付需与受益人书面约定是否有追索权;单证一致,即便账户资金不足,仍应足额付款。
[if !supportLists]12. [endif]其他非票据结算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银行卡、预付卡、电子支付等。
知识点10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if !supportLists]1. [endif]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任免范围、任职条件、兼职限制。
[if !supportLists]2. [endif]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①评估泛微(应当进行评估的13项,可以不进行评估的2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和无需评估情形)。②资产评估机构。③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④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程序。
[if !supportLists]3. [endif]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审核批准;审计评估;确定受让方;结算交易价款;转让成交公告;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企业产权。
[if !supportLists]4. [endif]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管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所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所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
知识点11 反垄断法律制度
[if !supportLists]1. [endif]垄断协议规制制度。①横向垄断协议(5种)、②纵向垄断协议(2种)、③断协议的豁免、④其他协同行为的认定、④对行业协会组织达成和实施垄断协议的规制、⑤宽大制度(重要证据的界定:有关键作用;区分情况减免处罚的具体规则)。
[if !supportLists]2. [endif]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①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②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7种)。
[if !supportLists]3. [endif]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制制度。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7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知识点12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if !supportLists]1. [endif]外商投资的范围。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投资新建项目、其他投资,包括间接投资。
[if !supportLists]2. [endif]外商投资促进。提高外商投资政策的透明度、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外商投资服务、依法依规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
[if !supportLists]3. [endif]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保护;强化对制定涉及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的约束;促使地方政府守约践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成立和自愿参加商会、协会。
祝大家逢考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