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一天回宿舍,同一宿舍的损友像发现大新闻一样喊道:"我发现一特有意思的小说叫《莫样年华》,"宿舍众人皆倒地不起...... 书名灵感便来源于此。
故事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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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莫说,我一直一直在走。
在这个忙碌的城市,一切如同电影模糊的剪切画面迅速在视网膜上放映,很多事还来不及思考,就已经被遗忘了。
我想告诉莫莫,我是静止的。你同这个世界在行走。
莫莫寄来厚厚的一匝相片,上面的笑容烂漫如花在阳光下明媚耀眼。后面或一排排的高山或一片片凄凉的荒漠。莫莫说那里有天下所有的荒凉与豪放.没有病态的娇柔。我说莫莫你回来吧我又找不到北了。
17岁那年夏天有些闷,很多事情开始琐碎。就像最平淡的陈述,无趣、老套而缺乏刺激,一天又一天不痛不痒得继续着。17岁那年逃课最大的收获是遇见莫莫。所以至今我都一直觉得逃课是令人向往的。
喜欢初夏的早晨,我蹲坐在篮球场旁,风有些微凉,轻轻的吹着从云缝漏下的淡蓝的晴,到处游荡着。
依稀有整齐的念书声传来,在这个空旷的操场上回荡。
嘿,一起下来打球?
一个高高瘦瘦的女生拿着篮球从我身后走过来。
我?
我愣了一会,篮球在她手上显得有些突兀,如同她的双眸大的有些失去比例。 这个女生有些眼熟,但不是很确定,我问到:你叫莫莫?
她从观众席直接蹬蹬的跳下去了。 她奇怪的问:你怎么知道。
我故意的答道:我在意你很久了 。
莫莫咯咯的笑着说,点点你又逃课了。
我得意的笑一下消失了,她怎么也知道我名字?我说,这么好的天气,呆教室里浪费了。 你呢?怎么也逃课了?
她不熟练的拍着球往篮下,说,我也觉得教室太闷了。
她把球双手举起酝酿了几下,球刚投出去人顺势往前就差点跌倒。居然是三不沾。
我帮她把球捡过来,忍不住笑着说,呃,投篮不是这样的。
我就知道你会篮球。她有些开心笑着,像猜对了一个选择题。
她说她叫莫莫。我说莫莫,你喜欢篮球吗?
不喜欢。我怕篮球。
果然,我每次传球给她她都躲着。害得我又要跑老远把球捡回来。然后我干脆一次次做着传球的假动作,看着她全场跑。我笑着问,那你怎么还来打球?
她装作很生气从我手中抢过篮球说,不让你玩了。
我很乖的坐回那个位置,那我当你的观众。我饶有兴趣的看着莫莫在一阵瞎忙和。这个女孩若喜欢篮球,我能教她也不错。我有些得意的笑着。
铃声响了,下课了,那种熟悉的喧杂声瞬间破坏了此刻的平静 。
莫莫说,我要上课去了。
林晓至说,我还一直一直喜欢篮球。林晓至,我习惯叫他小至。
小至租住校外。小至说,不回家,或者逃课去他那拿篮球,都欢迎我的到来。
而我一直没机会去光顾他的小窝。第一,我现在很乖,按时回家。第二,我不需要篮球。
小至属于校园帮派中的人物,而我和小至有关系,就属于帮派边缘人物。他们的行动我都略有所知,但我只是观望,从不参与。
直到一天,小至不顾老师的威严和距离的遥远,从教室的一端飞了个字条到我坐的教师的这端。
今天我的一兄弟成过生日,成叫你晚上一起去KTV。
这该是正式的邀请函。因为小至上课基本睡觉,下课就不见人影,基本没机会和我闲扯。我觉得这是莫大的荣幸。小至后来对我说,只是突然想起怕忘了,才写了人生第一次传给男生的字条。
我问小至我这灰头土脸的形象不够正式怎么办?
小至说,染个黄毛就算正式?地下党就需要灰头土脸来掩饰。
我和小至似乎是来迟了些。KTV包厢内已充斥着呛人的烟味,急速闪烁的白光和令耳膜都要震破的声响,嗅觉、视觉和听觉受到极大冲击,令我突然觉得有些眩晕。
我和小至礼节性地向成祝贺生日快乐,喝了几杯啤酒。我在靠角落的位置坐下了。
莫莫? 凭着闪耀的白光我隐约看莫莫。
点点,是你?你也来了。莫莫的声音几乎听不见,我勉强看着她的嘴唇明白她的意思。
我双手抬起在嘴唇上合着,凑向莫莫,你怎么也来了?
莫莫只是微笑着摇摇头,可能她没听清楚我在说什么。不过我们中间隔了两个人,我也放弃了继续和她交谈。
我意识开始有些迷糊,昏昏沉沉的看着主角成和小至他们疯狂的Happy。我想我只是边缘人物,不需逢场作戏。我只想安静的休息会,像大海上突袭的风暴,我只是一只沉入海底的小鱼。
我匆忙去洗手间的时候,隐隐绰绰看见小至和莫莫在门外说什么。回来的时候,门外空荡荡的没有人影。我有些怀疑自己看错了,回到包厢,莫莫还是安静地坐在那里。
莫莫突然起身,凑过来对着我的耳朵说,能陪我出去走走吗?
莫莫已经走出去了,我起身对小至和成道别,成很客气的对我说,玩得开心?谢谢你的光临。
在银幕的淡光中,成的笑容有些恍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