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半部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之所以说是半部,我是在打开电视时偶然看到的,右下角写着片段赏析,也不知道播没播到最后结尾。
我知道是半部,因为这本书我看过,整套五本《心理罪》我都看过,四年半前我军训时候看的,一周读完了五本,囫囵吞枣,到了现在也不剩多少印象了。前几天我爸困在家里无聊,我就把书推荐给他,一模一样的方式,一周啃完五本,倒是比还要兼顾军训的我读得仔细多了。
刚去看了豆瓣评分,有点吃惊。说实话,我觉得这部电影是下了苦心的,剧情还原得不错,邓超阮经天刘诗诗演得也不让人出戏,现在观众们还真是够严格的啊。
关于电影我说不出什么,毕竟我只看了个片段。但是关于「城市之光」这个新词汇,我不由得跟妈谈论起前两天哈尔滨传遍的一个消息——有三位女性在疫情封锁期间到处串门聚餐,导致小区内两个单元楼的居民被强制送到酒店隔离观察,几十辆救护车在空旷的街道上排起了长龙。
当时我妈义愤填膺地发了个朋友圈:这种人不遵守法律法规,不把别人的命当命,就应该枪毙!判死刑!下地狱都是活该!让她们去阴曹地府聚餐去!……
相信这样想的不止一个人,那两栋单元楼的人应该都恨透了她们。这种危急时刻还到处乱跑,如此自私不负责的行为,万一让好不容易稍微控制住的病毒乘虚而入,这得埋下多少隐患?这得增加多少疫情的牺牲者?
谩骂的声音传遍了朋友圈。
我们不就跟电影里,那些愚昧的群众一样吗?
因为法律不能让这些我们恨的人伏法认罪,人们就开始渴望一位「城市之光」,惩奸除恶,发泄仇恨,成为灰色的英雄。
但是啊,这位受人敬仰崇拜的「城市之光」,也是杀了人的啊。
他的双手沾满了鲜血,他收割的每一条生命后面,都有自己的父母家人,他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他为几个人报了仇,却又给无数人增添了新的仇恨……
他和犯罪者有什么区别?
用言语辱骂他人,藏身在网络里随意用鼠标键盘判决了他人死刑的我们,又和刽子手有什么区别?
法律也许不会让每一位犯错者都能用命偿还自己的罪孽,但他却给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每一个人都可以生活得更加安稳幸福。
点赞数一个一个累加,引爆了炸弹。每一个藏在屏幕后面点下点赞按钮的人,都是杀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