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夺性定价(倾销):predatory pricing,把自己产品的价格压得过低,使竞争对手没办法继续生存。
掠夺性定价(倾销)的两步曲:
- 第一步:把成本压得足够低,把竞争对手赶出市场;
- 第二步:当自己的市场份额达到一定程度后,重新涨价,剥削消费者。
一、竞争对手卷土重来的成本并不高
1、航空公司破产,但资源还在
- 飞机还在
- 空姐还在工作
- 航空公司破产,只不过是公司换手了,所有人变了
供给方的资源没有变化,产品的价格在竞争之下就不会出现大的变化。
2、报社停刊,资源还在
- 记者还在
- 记者的专业技能还在
- 采访用的设备还在
- 印报纸的印刷机还在
3、资源随时重返市场
- 如果倾销者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后,开始涨价, 赚取垄断利润
- 那些刚刚离开市场但仍然存在的资源,很容易就会被重新召集起来重返市场,争夺相关的市场份额。
4、 靠大出血、低于成本价销售,把对手赶出市场,然后再重新提价把利润赚回来,这种策略不 靠谱,风险很大。
- 竞争对手的资源本来就没离开市场
- 竞争对手的资源重新回来的成本很低
二、詹尼斯公司诉松下公司案
1986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了另一起掠夺性定价案 ( Matsushita v. Zenith Radio , 1986) 。
美国的一家电器公司,詹尼斯收音机公司 (Zenith Radio),告日本松下 (Matsushita) 以及其它21家日本电器公司在美国倾销产品的做法。詹尼斯公司控诉,松下等21家日本企业, 在美国市场倾销电器产品长达 21年,目的是要把美国公司驱赶出市场。
1、大规模、长时间的勾结,难度极高
- 21家公司勾结21年时间,坚持做亏本生意,太不容易
2、消灭竞争对手更靠谱的做法是直接收购
这涉及到你的开价是不是足够高
- 通过自己的产品大倾销而把竞争对手赶出市场,然后再提价谋取垄断利润的做法,很不可靠。
三、反倾销罪其实是贸易保护的借口
美国最高法院在1986年的判决里指出,
经济学家已经请楚地解释了当中的逻辑,那就是:掠夺性定价这种阴谋成功的机会天然就是很低的。因为短期的损失是很明显的,但是长期的收 益,却取决于垄断者要维持市场的权力足够长的时间,才能够收回先前的损失,并且赚取额外的利润。但你怎么能够保证别人不卷土重来呢?基于这个原因,掠夺性定 价很少被人们采用,更罕见成功的。
所以美国最高法院判詹尼斯公司败诉。 1986年松下案的判决,是美国最高法院,自从1911年判美国标准石油公司犯了掠夺性定价罪以后,经过了75年后,重新对问题有了新的认识的里程碑。
人们普遍相信的倾销或者掠夺性定价的两步曲,其实是不现实 的。在商业社会里,绝大部分的倾销,其实是生产力提高的证明。
反倾销罪其实是贸易保 护的一个借口。
课堂小结
解释了为什么在现实生活当中,掠夺性定价或者说倾销的策略实际上很难实施。它是一种阴谋论,也是一种贸易保护的借口。
课后思考
我们前面在讲网络效应和路径依赖的时候讲过,竞争者有可能要先补贴用户,才能尽早地把用户集在同一个平台上来。而今天我们又讲了,倾销实际上不可能成功的。这两种对公司采用低价竞争策略的解释,有没有矛盾的地方?为什么?
答:区别在于市场的成熟度不一样。
- 基于网络效应和路径依赖的补贴用户行为,是培育市场、教育客户、占领份额的做法,抢占的是未来的、新创造出的市场;
- 倾销则是在已经成熟的竞争市场里,在顾客已经对商品有了充分了解的前提下,进行的低价竞争,抢占的别人的市场份额。
- 倾销的风险要大于竞争补贴,前者生死未卜;后者有较明确的收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