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还手

      春节档我和家人去看了《第二十条》,一部关于“正当防卫”的电影。其中正义司机张贵生为制止流氓行为挺身而出,在被打后反击被判故意伤害,在他又一次试图上访被拦住后,负责此案的检察官男主一帧一帧给他拉视频,说“你打第一下属于正当防卫,打第二下就是故意伤害了”,我当时就想“那我不反击好了,这样错就全在对方”。后来男主儿子被打,儿子对爸爸说“我听您的,没有还手”,男主反驳“我没让你傻挨揍啊”,那到底该不该还手呢?不还手感觉窝囊,还憋了一股气;还手又难以控制理智,不可能只打一下就收手。

      我想起之前在微博上转发过“当你被打后该怎么处理”的解决预案,里面提到被打时不要还手,第一时间报警然后去医院做伤情鉴定并起诉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我将这种方法挪用到处理学生打架问题上,教导学生被打时不要还手、告老师。四年级时班上有两个男孩子脾气急,容易被情绪控制,甚至于动起手来。哪怕我总在班会上强调矛盾不能上升到肢体冲突,“君子动口不动手”,但还是有些个别事故发生,事故中总有一方喊冤“他先打我的”,我忍不住回“他打你你不会找老师解决吗”。现在想想这样要求有些太理想主义了,一个小学生,心智还不够成熟,怎么能要求他被人挑衅殴打的时候还保持理智呢?成人尚且做不到。另外,发生矛盾时不第一时间找老师解决问题,是不是老师在处理这类问题上没有建立起足够的权威和信任?就好像社会上有些事情发生时,人们不是第一时间寻求法律的帮助,而是自己解决。

      我们班打架问题的源头在于学生当下的情绪失控,源头在疏不在堵,当他通过别的方式把情绪转移出去后,心境就变得平和,遇到事情也不会第一反应通过暴力解决问题。比如小陈同学逐渐爱上阅读,课间时间更多的是在看课外书,一方面减少了发生冲突的可能,另一方面阅读转移了他的注意力和情绪重心。

      当然我们班学生之间的打架事件还只是在你推我一下,我还你一脚的小打小闹阶段,还上升不到法律的高度,只是我始终怀疑自己在“还不还手”的引导上是否存在问题?我让学生打不还手、遇事找老师,是否只是为了息事宁人、方便班级管理?当他以后在社会上真的遭遇暴力事件时,不还手受到伤害甚至无人为他主持公道该怎么办?如果教导学生受到一定伤害的时候要还手反击,那该如何界定这个“一定伤害”的线?就好像“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一样,存在一些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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