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客车下来,一阵寒风就吹来了烤串的味道,在寒冷之余,却也是饥肠辘辘。
“走啊”小伙伴看着烧烤也是口水真流三千尺,“走起老地方撸串”没什么好说的直接去,我们一回家就骑着电动车去老地方。
速度七十迈,心情是自由自在,在这片属于自己的地方,听着风啸过耳旁,贪婪的呼吸家乡的空气,我想野马回归自然,疯狂的奔腾也不过如此。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痛快。
这应该就是对家乡的一分情愫,如这样的情愫千丝万缕的交织在一起就是所谓的乡愁吧,少时不懂的好多诗句也渐渐明白,一个人的乡愁,真的就像余光中老人所写的哪样浓郁,它是酒不会随时间淡掉,反而会越来越浓稠。
我们转了个有趣的弧,停了下来,到了我们以前吃的老地方,昏晕的黄色暖灯,染在身上,冷风吹过的身子也好像暖了许多,坐在地上的老狗腾起身朝我们摇起尾巴,我逗逗它,然后就走进房子里“姐,烤点东西吃”,“好久不见国庆放假了吧”她笑着说道,“嗯啊,一回来就照顾你生意啊”我调皮着说,“好好好,来吃点什么”。 我点了些东西。
我们吃着东西,聊了起来,不过谈兴正浓之时,却星斗已稀,天也越来越冷,吃的也差不多了,正准备走,这时老板娘端来两碗汤,和一点蚕豆,“来天冷,烤的东西也辣,喝点骨头汤吧”,我们也不见外笑着接过,继续叙旧。
骨头汤中自然喝出一分情意,这也是家乡的魅力所在,也是只有国庆长假能给的幸福小时光。
在我看来家乡永远是最好的,或许是因为我是一个怀旧的人,或许是因为一些可爱的人
和女票走在老街上,叫卖声此起彼伏,老街的路是翻新了的柏油路,我们穿着有些厚重的夹克,彼此碰在一起,心中早已荡起一圈圈涟漪,街上嘈杂的声音都像被隔开,世界出奇的静,我拉起了她的小手,她的手好暖,不是应该说我心中的暖。我们在不同的地方上大学,因为长假又能在一起,我不想去做任何修饰,真的好开心。
她娇羞的挣脱,我朝她看着,手又拉过去,她攥起小拳头向我比划着“别这样,在老家呢!”我也只能作罢。
我陪她出来是想买衣服,可是这小妮子挑的很,没办法一直到晚上都还没找到,其实我这个人比较宅,不喜欢逛街,但是和这小妮子一起却也怎么都烦不起来。
人的一生短短数十年,我想能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已是不易,若她恰好也喜欢你,那应该是中奖了,这或许是人生最大的幸运吧,。我很喜欢徐志摩的一句话“我将于茫茫人海之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所以我得,我惜,就像歌手林忆连《至少还有你》中所唱“我怕时间太快,不够把你看仔细”。
所以一起逛街到脚疼我都感觉还不够!
可是最后我们没买到衣服,她却相中了一双鞋子,她让我拍照给她妈妈参考参考,我认真的拍,你傻的对着我,“干嘛,拍鞋子侧面啊!”,然后你又傻傻的转了,我大笑着拍了,然后你给你妈发过去,却未曾发现照片中镜子里我咧着嘴傻笑,这还是她妈告诉她我才知道的……
国庆七天,天太冷,人太暖,时间太短,人太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