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字记录人间百态。
——彭斋
又到了国家公祭日。
偶然刷到某平台,有人发了纪念海报,并配文:
“有机会希望能去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看看。”
突然想起去年的国家公祭日,做纪念海报时,问身边的小伙伴,知不知道国家公祭日纪念的是什么?
大部分小伙伴的反应是:纪念南京大屠杀?
不知道大家看到会不会觉得不对劲?
确实不对劲。
这就是我写这篇文的初衷。
希望能提醒大家,也提醒自己,千万别再叫错名字了。
第一,国家公祭日,全名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第二,根本没有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全名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或许有人会说,原名这么长不好记,就简单记成南京大屠杀纪念馆,不好么?
不好意思,还真不行。
因为这种说法有绝对性的错误。
纪念主体完全不同。
南京大屠杀/纪念馆。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这样看,会不会更清晰明了?
从始至终,我们纪念的,一直都是在南京大屠杀中遇难的30万同胞,并非大屠杀本身。
而如果缩减成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恰恰变成了纪念这场暴行。
完全违背了初衷。
或许大家日常生活中,习惯了很多东西用简称,因为觉得知道是怎么回事,一时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对。
可其他事能将就,这件事,真的绝不能含糊不清。
这些年,某岛国部分群体,一直都试图混淆、歪曲、否认那段历史。
甚至偶尔会看到网上,某些假借国人口吻,发表的言论无耻荒唐,将30万条人命一句话轻飘飘带过,说什么数据存疑,疑似虚报……用心之险恶,不辨自明。
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不可能、也不应该否认这段国家之殇。
有时候,看似我们争论的是一个名字,却并非仅仅一个名字。
争的,是一个公道。
讨的,是一份血债。
勿忘国耻,珍爱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