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祖父王槱,我妻子的爷爷。
王槱(1873—1945),又名王槱年,字朴庵,幼名师曾,家住城关蓝田坊(今江山二中大门对面,与食品厂相邻)。
王槱,1873年出生。少时资质鲁钝,仍勤奋好学,毅力过人,二十余岁时登秀才榜。后在家乡设馆授童。空余刻苦自学不辍。光绪31年(1905)考取省府官费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为清末江山最早的出国留学生。光绪34年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师范科理化专业,回国后任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前身)教员。一年后再次东渡日本攻读法律,获早稻田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民国4年(1915),出任山西省高等法院审判厅推事。民国10年,调任晋北大同山西省第二高等检察厅首席检察官。其时大同某巨商有独子牵涉人命案件,被判无期判刑,多方托人疏通恳求每月准其保出在家住宿一两夜,愿出银洋万元为酬,并另赠万元为检察厅主管长官寿礼。其他有关部门人员颇愿为之通融,唯独王槱断然不准所请。一时大同地区赞誉不断,人称“包公再世”。由于王槱在任上依法秉公办案,深受群众爱戴,上级信任。民国17年,奉调任黑龙江省高等法院院长,由于种种原因,其辞未就职;复调南京税务总监,又未就任。
民国19年,先后任东阳县、海宁县地方法院院长。在海宁曾查处一宗非法贩卖大批鸦片案件,他不顾奸商以重金买通关节,仍依法定罪,上报最高法院,受最高法院嘉奖。
民国25年,调任福建晋江地区任高等法院分院院长。抗日战争爆发后,辞职归隐家乡。
民国31年6月(1942),日军侵占江山县城,未及避难,被日军俘去割草饲马。驻江日军闻其曾留学日本,通晓日语,欲令其出任江山“维持会”会长,闻晓后,于夜间匆忙逃出县城,隐名躲到石门乡妻舅家。
民国33年(1944),因生活无着,逃难上饶,后由迁驻河口的江西省高等法院安排为刑庭庭长,一年后卒于任所。
注:本文内容出自浙江人民出版社《江山城关镇志》
图一至图五,系赴日留学生赵家社后村郑海洋同学查阅日本早稻田大学校史馆所摄。在此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