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和黑色是俩个有着不同艳丽程度的对比色,不同的人会对这两个颜色在这本书中的寓意有着不同的理解。一个有着火一样的热烈,一个又有着与众不同的庄严。如果从这本书的“爱情”来看,爱情本身是“红色”的是“热烈”的,但是结果却可以说是一个悲剧笼罩着“黑色”的阴霾。《红与黑》就像是一个镜子,书中映照出来的都是最为真实的社会。
1828年10月,司汤达在法院公报上读到关于一起谋杀案的报道:格勒诺布尔神学院的青年学生安托万·贝尔德在一个律师家当家庭教师,勾引了学生的母亲;事情败露后,他逃到一个贵族家,还是当家庭教师,又把这家人的女儿诱奸了。一个女仆揭发了他的丑事。他被神学院开除了,绝望之下,他来到律师夫人每天必去的教堂,向她开了两枪,然后举枪自杀。不久,司汤达又读到一则消息:一个叫拉法格的巴黎木匠,因为妒忌,杀死了自己的高门第的情人。在与贝尔德相仿的年龄,司汤达也怀着同样的渴望:“我认为我是为最高级的社会和最漂亮的女人而生的。我强烈地盼望这两种东西,而且配得上它们。”
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在仰赖出身而得以享受荣华富贵的上层阶级青年身上已丧失殆尽,司汤达却仿佛在贝尔德和拉法格这样的下层青年中发现了他所赞赏的这种品质。 《红与黑》的情节和人物受到《法庭公报》报道的启发,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报道中的贝尔德和拉法格仅仅是个普通的刑事罪犯,而经过司汤达创造出的于连,则是根据人物所处的社会地位和时空,被赋予了一定的思想性格特征,具有充实的社会含义的文学典型。
或许抛开爱情这样的一个主题,“红”和“黑”又有一个新的定义,“红”指小资产阶级叛逆者于连,“黑”指包括反动教会、贵族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内的黑暗势力。
这本书之所以吸引大量的读者,原因有三点:第一《红与黑》暴露了封建贵族政治上的反动。作品以德·拉·木尔侯爵府为中心,刻划了形形色色的贵族。其中,德·拉·木尔形象尤为深刻。这个法朗士—孔德省最富有的地主,法国世袭几代的大贵族,出入于宫廷,得宠于国王,是极端保王党的头子。司汤达通过上述情节,入木三分地刻划出以木尔侯爵为代表的贵族阶级的反动本质。第二,《红与黑》暴露了天主教会的黑暗和欺骗性。从教会的内部就有很多的斗争,从神父到大主教,无不为争权夺利而进行无休止的角逐。贝尚松神学院就是天主教会的缩影。第三,描写了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和金钱势力的增长。在《红与黑》中我们看到,“满身铜臭的”暴发户哇列诺,对贵族阶级在维立叶尔城的“最后残余”德·瑞那展开了“日甚一日的”、咄咄逼人的“冲击”,而使自己日益得势,得了男爵头衔,当了众议院议员,登上了省长的宝座,平步青云,飞黄腾达。
或许回过头来回顾一下这一本书,这是一场有关于爱情和政治的游戏,而到了最后,输赢或许已经不再重要,总要的是在这本书中,在这里面的所有人物中,我们究竟能体会到什么,政治或许黑暗,但是红色的火光终究会照亮每一个荒诞的黑夜。最终我们会迎来属于我们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