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敢细看。
——《约定》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正被耳机里的歌词所吸引,抬头之际,发现对面一个男生笑得很耀眼,那是我的一见钟情。
彼时的我是一个剪着短发,有些自卑的丑小鸭,性格内敛,朋友很少,唯一的爱好便是听陈奕迅的歌,而喜欢他,是我高中生活的唯一亮色。
就像张爱玲曾经说的那样,喜欢一个人就像低到尘埃里,而在尘埃里却开出了一朵花。我卑微而满心欢喜的爱着他,用尽我所能想象到的方式。下课后时常借故上厕所路过他们班,就为了多看他几眼,每天早晨放在他桌上的牛奶,他的星座身高血型背得比自己的还熟,有一次无意中听说,他想考z大,我便将z大视为理想大学,开始努力学习。
就在我以为我和他的距离始终不可跨越的时候,事情竟然出现了转机。
高二开学之际,学校举办了班际篮球赛,运动骨干的他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主力球员,被所有人寄予厚望。没想到在一次训练中,他的右腿不小心骨折了,于是不得已退出了比赛。这其中的不甘遗憾,在他背过人群后的落寞背影更为明显。
由于右脚受伤,他不再骑自行车上学,开始搭公交车。在同一辆公车上,我时常看见他单脚跳上公车,灵活得很。偶尔有好心人给他让座,他也是笑着推脱,不仅如此还扶老爷爷老奶奶坐下。就算是在车上碰上熟人,他也和别人聊的起劲,一点也看不出心底的阴霾。
有一次车厢只剩我旁边一个座位,他径直走到我旁边的座位坐下,很快便入睡了,脑袋一垂一垂的 ,有时轻轻的砸在我肩上,我大气也不敢出一声,深怕把他吵醒,就这样僵硬的一路坐到了学校。我看着他的侧脸,心里暗自祈祷,时间久停留在这一刻吧。眼看着快到站了,犹豫再三我还是将他轻轻摇醒,“到站了。” 他睁开惺忪的睡眼,看了看我身上的校服,“谢谢啊。” 那是我们的第一次对话。
有了这次经历再加上隔壁班时常偶遇,他也渐渐的开始和我打起了招呼。
那时的他于我而言,是光。我将对他的喜欢化作学习的动力, 为了和他同一所大学,我拼了命的学习,在无数个晚自习做着枯燥的数学试卷,偶尔发呆,回过神才发现草稿本写满了他的名字。有时看到别的女生对他示好,但只要他的一个微笑,便能将我内心的涩意蒸发。
因为努力学习,我的成绩也渐渐有了气色,在高三第一学期第一次进了全班前十名。老师见我这一年表现不错,于是推荐我去参加学校举办的演讲比赛,而我惊喜的发现隔壁班的参赛选手竟然是他。
那段日子成了我高中时代最美好的回忆,每天下午放学,我们俩都会一起去学校体育馆练习发音,手势,演讲技巧。我时常n,l不分,将老头读成脑头,逗得他哈哈大笑。
在回家公交车上,我们默契的坐在同一排,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由于时常面瘫,所以我的情绪都掩饰得很好,至少他从不知道我的小心思。他经常将额头抵在窗前睡觉,偶尔路灯照下来,剪影的轮廓迷人的很。每当这时我都觉得我对他的喜欢就像是沉寂已久的火山,不知道哪天就会彻底爆发。
我从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的力量可以这么大,为了不在他面前丢脸,为了不辜负老师的期待,我发了狠的练习演讲,每天晚上都听着收音机睡着.......皇天不负有心人,我在演讲比赛取得了不错的名次,第一次和他站在颁奖台上,我心中暗自感叹,终于可以和你稍稍并肩了啊。
高三的一年,是试卷和分数排名折磨的一年,每当被打击得想放弃时 ,总会想起他,再努力一点就好了啊,我就可以再多靠近你一点了。
高考很快到来,关于高考的记忆我早已模糊,但我仍记得高考后的那天晚上。班级联谊,大家在ktv疯狂的唱歌喝酒,说着平时不敢说的话,似乎要将自己的青春所有遗憾全都填满,我也喝了少许酒,有些微醉,我心里不免浮起对离别的感伤。就在这时,我最喜欢的那首歌响起。
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票
还记得笑着离开的神态
当天整个城市那样轻快
.......
此刻包间熙熙攘攘,有人醉酒说胡话,有人把手谈心,有人玩起了游戏,有人开始呼呼大睡。而所有的吵闹到了他这里似乎打了个转,我的世界里只剩下他,低头浅唱,深情款款。灯光打在他的半边侧脸,使我看不清他的深情,回想起高中的这一切,莫名红了眼眶。
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
凝住眼泪才敢细看
班级联谊后,他送我回家,我们一起走在街上,满街黄灯,行人稀少,他无聊的拍打着沿街的树叶。我心里暗暗下了一个决心,等过了这个街口,我就和他告白。他却先开口了,“有没有想过要读哪所大学?” 这一年,我们小心翼翼的避开这个话题,终于在高考后可以肆无忌惮的提醒。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z大。”
“z大.....”他低着头想了想,“我要去d大,离你学校应该不远。”
“嗯....那你有空要来看我啊。”我看着前方的红绿灯,心里暗自思忖要怎么将那句话说出口。
“做我女朋友吧,我喜欢你。” 但万万没想到,是他将这句话说出口。我呆呆的看着他,远处的红绿灯开始倒计时,5,4,3,2,1.
“好。”我听见自己将那个期待已久的字说出口了。
多年后,我看到《致青春》里的郑薇和陈孝正告白成功后,回宿舍的路上发现自己拥有水晶鞋的欣喜之情,我才明白,当时的我笑得有多好看。
高考放榜,他的成绩比想象中还要好,于是我去了z大,他去了g大。
十个小时的车程,但在爱情面前,不是问题。
第一个恋爱纪念日 ,我们去看了陈奕迅的演唱会。
那天晚上陈奕迅的歌声响满整个体育场,当他动情的在舞台上唱着约定的时候,时光放佛倒流到了一年前的那个晚上,我转过头看着他,却迎上了他亮晶晶的双眼,于是凑上去轻轻吻了他,他很快就回吻回来。
演唱会散场后,我们坐在公交车上什么话也不说,但又好像说了一切。此刻,不需要言语。
后来他才告诉我,自从他在公交车上看到我的第一眼,便喜欢上我了。为了和我多待一会,他也开始坐公车回家。当时他老听我哼着这首约定,毫无粤语基础的他,还特意去学了这首歌唱给我听。那天晚上他都想好了,唱完这首歌就向我告白,可是还是紧张到说不出口,回家的路上怕读大学后再也见不到我,才鼓起勇气说了出来。“我的粤语发音是不是很标准呢?”看着他得意的面孔,我忍不住吐槽:“可你还是走音了。” 可我心底知道,我恐怕很难离开他。
但是后来我还是把他搞丢了。
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异地恋太苦了,他受不了。
无休止的冷战,猜疑,争吵,将我们的爱情磨得粉碎。
在最后一次冷战时,我对他放出了狠话,如果你再不来我学校,我们就分手吧! 他果然如约而至了,他踏着月色而来,头上还残留着几片雪花。那几天我们小心翼翼的接触,渴望弥合彼此因为距离拉扯的伤口,我们像以前那样出去游玩,装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但时间越久,问题暴露得越明显。
回学校的那天晚上,我陪他一起去等班车,他此次是为了拯救我们的爱情而来,但我明白,我们都变成了爱情的逃兵。就像高中时期无数次的等车那样,我们静静的站着不出声,很快,班车从远处驶来,我知道,有些话现在不说,以后再也说不出口了。“喂,你好像很久没刮胡子了。”我笑嘻嘻的说道,打破了这片尴尬的沉默,他愣了愣,摸了摸下巴,“好像是。”班车越来越近,"抱一下吧。“ 我走上前去,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他开始有些没反应过来,后来紧紧的抱着我,紧到我能感受到他体内的温度,”这么多年,我最不后悔的就是喜欢你,我从高一就开始喜欢你了,为了你我做了很多傻事,但是你这个笨蛋竟然一直没发现。“我深呼吸了一口气,”你走了以后我们就不要再联系啦,因为我已经决定不喜欢你啦。”说完这句话,班车刚好到站。
趁他愣神之际,我把他推上车,我微笑的在车窗外朝他挥手告别,而他费劲的呼喊着什么,但我早已听不清,最后只得无奈的朝我招手。
和他分手后的那几年,我再也不敢听陈奕迅的歌,每晚都会哭醒,像行尸走肉般的活着,也不是没有怨恨过他,当初所有的甜言蜜语山盟海誓到头来都成了一场空。为什么年少时那么炽热恋爱到最后却以这种结局收场?为什么当初相爱的两个人最后会形成陌路?
我没有答案,也找不到答案。
但是时间给了我答案。
真正放下是在前年的高中同学聚会上,我老远就看见他了,剃了个平头,穿着一件黑色夹克。他很快也看见我了,朝我点头微笑,他身旁的女孩子幸福的偎依在他怀里,笑靥如花。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其实老天给过我机会的。高中三年,我无时不刻的追寻着他的脚步,为了配得上他,我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就算在一起的这段时间里,他也用尽最大的可能去包容我的敏感不自信,当初喜欢是真的,山盟海誓也是真的,你侬我侬也是真的,到最后不爱也是真的。
自从聚会后我再也没有梦过他,一夜无梦。
第二天清晨,打开窗帘,已是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