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3
我最近喜欢叫别人年轻人,第一是大四有了点倚老卖老的资格,第二是年轻人这个词,的确是个褒义。
年轻多好,操场闲逛看见个妹子也恰巧在散步。喏,这就是我的缘分。身体多棒,宿醉第二天照样生龙活虎。倘若喜欢上一个人,愿意跨着大半个中国去睡她。
基于心态与身体,我能算半个年轻人。通个宵,宿个醉,没有两三天缓不过来。但心态总归年轻,倘若能跨着大半个中国我也愿意。
年轻多好。时常做梦回到高中,倘若能保全记忆,不得叱咤风云。若是时间能穿越的更远点,那就天天请落魄的马云喝酒。
所以,如果定义年轻在于你的思想,那我至少现在还是年轻的。其实定义于生理我也是个年轻人,只是我的胃不让我多喝酒,我的气管不叫我多抽烟。
那感觉这就陷入了一个悖论,我究竟年不年轻。
我想答案是年轻的,我还能淋淋大雨,偶尔也能自我浪漫。我甚至觉得现在的每一天都是很棒的一天,很棒在于我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在我看来,没有比什么更棒的。
而我之前不这么像,我总想着下一秒会死亡。而如今我和原来一样,我把每一次相见当作最后一面,原来是悲伤而不敢向前,如今是需要把握所以更要珍惜。
这当然不是开玩笑,吃饭能呛死,走路能摔死,我们无法预知未来,但如果因噎废食,那就显得愚蠢。我一向自诩聪明,就不能做白痴的事。
喝酒的时候就莫想我的工作。其实我是想把他升华到专心做每一件事。这或许基于我颇为悲惨的童年,食不语。吃饭不说话是因为我很享受粮食,我身体需要这些能量,各种化合物从我的嘴里到我的食管,没有比这更美妙的东西。我喜欢这种循环的感觉,或许也是基于我奶奶的不要浪费粮食的教导,我把它粉饰一下,感觉就变得浪漫起来。
所以生活无处不惊喜,一家很好吃的包子店,一家奶茶做的不怎么样的店,老板却很和你的胃口,突如其来的一场小雨,街角的的咖啡店。也正如前面所讲,生活的美妙在于它的不确定。
我记得有本书上大概这么说过,有人把未来看成恶魔,抗拒他,有人把未来看成天使,迎接他。如果你觉得下一秒会死,不妨过好这一刻,那相信一定会很开心。
毕业在即,月底上班,闲来无事,大酌一些,望诸君岁月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