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将存在分为三个部分。自我 对象 肉体(特殊的对象)
自由,这里讨论的是现实的人。首先,自由的主语是什么?
我称之为是自我。这里首先给自我下一个,描述性的定义。自我是一个精神类的存在。或者可以称之为意识,意志,灵魂等
自由:是自我获得的一种我称之为“有序,痛快”的自由感!
对象按其性质分类。分为1普遍的物2他者的自我,
首先考虑自我面对普遍的物。
a开始,自我,最初的时候对于对象是一种盲目的幻想的意识。此时对于这个自我看来。他自己就是上帝,他说要有光便有了光。随着这个自我因其特殊的伴随存在物—肉体的成长,这个自我终于有了一个明晰的对象,这时他将自己和对象分离开来。随之,自我就发现对象并不是按照它所欲求的来作为。由于对象不能被自我所把握。
感到了矛盾,感到了“无序,痛苦”,自我欲求解决这个矛盾。
自我放弃了在对象面前神的地位。
b自我将对象分开后,只能对物说出,这有棵树,那有辆车。但是随之发现。这些普遍的物转瞬就消失了。获得的只是关于对象的过去的真理,关于对象存在的真理。自我不满足于仅仅把握对象存在的真理。
感到了矛盾,感到了“无序,痛苦”,自我欲求解决这个矛盾。
要获得更多关于对象的真理。自我通过反思,转而从对象的直接性知识,到了对对象的间接性的知识。
c自我将关于对象的信息,通过一种作用(我称之为分析综合)。形成了关于对象的知识。但是转而发现。对象的属性不是单一。自我即使通过用数学上统计学方法,将事物的多种性质外在的规定为一,自我仍然感到不能把握到事物。感到了矛盾,感到了“无序,痛苦”,自我欲求解决这个矛盾。自我关于对象的知识,由抽象的同一性上升到具体的同一性。这样子自我就把握到了普遍的物。
他者的自我
接下来的对象是他者的自我。自我与肉体结合降临时,就处在了与其他自我关联的群体中。由于其他自我相比于这个幼小的自我有更多的自由。所以总是优于幼小的自我。自我在开始的关系中,就是被另一个强大的自我所统治。自我总是在暗处悄悄的窥探他者的自我。它依赖于这个自我,它以这个他者的自我,为自己的意志。它不相信自己的意志。这个自我因为感受到了另一个自我的存在,感受不到自身的存在。
感到了矛盾,感到了“无序,痛苦”,自我欲求解决这个矛盾。
自我只能独立于他者的自我,从而使自己感到自由。
如何实现。这个自我通过肉体参与劳动,在劳动中,这对物的规范当中,在物的持久形变当中。发现了自己的意志,确立自身,从而有了不听从于他者自我的基础。这是一个持久而艰难的过程。
这时的想法
但是如果,自我反思到这里。那么这又是一个充满意义地实现自我的过程。发现了自我不自由的一般规律,就是矛盾。而矛盾又是可以从统一中分析解决的。即自由可以被得到了。这样一来自由地规律被找到了。但是,有一种想法,有一位哲人说过矛盾是永远无法解决的。所以我错了。
这时我感到了“无序,痛苦”。这本身就是一种。没有从他者的自我中走出来的体现。还是以他人的意志为意志,还是不自由。
所以什么是自由?
自我,对象(普遍的物他者的自我)肉体(是特殊的对象)
自我把握了普遍的物的规律性,或者说必然性。自我在于他者的自我的相处过程中。自我不是窥探他者。而是专注于自身,自己给自己设定规矩法则。自我,意识到了自己肉体的有限性。从而思考,就有了现实性。
这时的想法
a那是否?自我将那些感到无序,痛苦的东西明确说出来,将矛盾双方列出。然后通过自我的“灵光一闪”。就可以解决矛盾,从而获得自由。
好像还有问题没有解决。
b算了,享受当下的自由就够了。
c这种恰恰获得了绝对自由。从自发状态到了自在状态的追求自由。
补充。(我打下这篇文章时,新的思考)从前面的思考看来,自由其中很重要的是对矛盾的超越,但是矛盾本身是因为自我欲求和现实的暂没有实现产生的。
前面的自由,是矛盾存在,但是自我欲求可以实现,所以超越矛盾的过程是自由的。但是如果矛盾,大到无法解决,根本不是这个有限的自我可以做到的,那么就不去超越了。例如,对事物如果仅仅只得到关于其存在的真理,自我不能获得更多的真理,那也没有关系,那自我也体验到了自由。所以,自由是那个称之为自我的有没有“尽力”。
当初写下这篇很激动但是转眼之间,又觉得写的好像也没有那么好。
(12.20)
更新
这里展开讲一下自我从他者的自我中,获得自由的过程。
其中有一个矛盾。
欲求听从自我和现实中在听从他者的自我。
自我要获得自由,发现了他者的自我,总是横亘在自己面前。自我在劳动中,他者的自我不断地祛魅。
逻辑过程。
相信他者的自我。他者的自我对普遍的物把握不是绝对的。他者的自我是有限的。他者的自我和自我同样是有限的。对普遍的物的把握是一个客观的东西,对于任何主体都是公平的。自我也可以把握普遍的物。相信自我。
对他者的自我的祛魅的另一个侧面。
他者的自我 通过暴力和死亡恐惧束缚了自我,使自我一直沉浸在死亡的恐惧中。自我在劳动的过程中,反思到如果缺乏一种普遍的约束。那么所有人都不是自由的。所以必然需要有一种普遍的约束。而且现实中确实有这种约束。它从逻辑上保证了肉体不可以被剥夺,违反者将受到更重的惩罚。这为自我摆脱他者的自我,奠定了基础的一步。所以当自我在认识到普遍的物的这种逻辑,并将其内化时(信以为真)。自我终于从而摆脱了从降临时就笼罩在自身上的束缚,从没有感到如此的轻松与愉悦。(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