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在中国,古已有之,可谓源远流长。合理与否,不敢说。有女孩的家庭可能不反对,有男孩的家庭可能未必赞成,尤其有些地方,彩礼越来越重,甚至各种情况明码标价,若家底不殷实的男方,想成个家,恐怕很吃力。
吃力不要紧,毕竟成家和立业一样是大事,付出点代价也是难免的。
可是感情不是有了彩礼就万年不变,彩礼出去了,感情没了,要分手彩礼怎么办?
一次给银行客户授课时,我问,大家觉得要彩礼合法吗?居然大多数人连连摇头。
可是法律没有禁止彩礼。法律规定了可以要回彩礼的几种情况。
刘女与李某,订婚了,彩礼当然到位了,首饰,现金,按当地习俗,该给的都给了,然后大摆宴席,宣告亲朋,共同生活,生了孩子,孩子没满月,闹矛盾,刘女扔下孩子,回娘家,要分手。
两人没领结婚证,分手简单啊,可是,李男恼火啊,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彩礼,支付孩子抚养费。
你认为彩礼要返还吗?孩子都给你生了。
好吧,感情不能替代法律。
法律说,可以返还彩礼的几种情况是,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刘女和李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刘女也无证据证明李某对双方分手存在过错。
李某要求返还13万元彩礼。庭前听见法官嘀咕一声,彩礼13万,不算多嘛!可是,这不多的13万李某却没有证据证明给付过女方,彩礼啊,不可能有收据,又是数次以不同明目给付,连银行凭条都拿不出。女方矢口否认收过一分钱。说是全忘了。
最终,按男方能够证明的部分彩礼,按分手的责任,法院酌定女方返还部分彩礼。
法律支持可以返还,但你不能证明给过多少彩礼,即使人人都相信你一定给了,否则媳妇不会进门,但要证据。
多少人在准备结婚送彩礼时就能够想到,为分手时留存证据?如果以前没想到,以后,注意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