肘法,是指书写时运用肘的方法。元代郑杓曾说:“寸以内,法在掌指,寸以外,法兼肘腕”。清代蒋和也说:“运用之法,小字运指,中字运腕,大字运肘”。肘法有虚有实,实则附案,虚则抬起,这便有了悬肘之说。悬肘,即要求抬肘松肩,肘部悬起。这样则全臂不受任何牵制,活动的中心移到了肩上,所以运转的幅度就更大了,即使写很大的字也能用上力气。
写字用力牵扯到指、腕、肘、肩以至全身,必须相互配合,方能笔力豪放、纵横如意。常言说,执笔在指,运笔靠腕,送力靠肘,出势由肩。我们在写字时,尤其是写大字,必须使用全身力量,而这种“力”不是横劲,而是阴劲或者说是“气力”,像一股气、一股电流一样,把全身力量由肩到肘,由肘到腕,由腕到指,再由指到笔管,最后从笔管送到笔端,显现在笔画中。所以说,势从身上来,力自腕中出。正如晋代卫夫人所说:“下笔点画波撇屈曲,则须尽一身之力而送之”,“笔力既存,形势自生”。可见写字时能否正确运用指、腕、肘、肩四者的关系十分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