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官府,多数草菅人命
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范纯仁传记载,范纯仁调任齐州知州时,看到齐州有两个监狱,监狱里关满了囚犯,其中很多是屠夫、商贩和盗窃犯,因为抓获了罪犯,官员可以得到一定奖赏。他们哪管所抓获的人,是否真犯罪了?
可是监狱人满为患也不是事呀?
范纯仁问下属说:“为什么不责令犯人提供担保人,让他们缴纳担保费用后,再释放呢?监狱里人犯多,总是难管理吧?”
齐州二把手通判等官员却说:“我们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因为这些人凶残暴虐,放了他们,转眼间就又会成为扰乱官府的隐患了。”
范纯仁疑惑地问:“总关着他们也不对呀?最终官府会怎么样处置他们呢?”
其他官员却淡然地回答说:“一般都是等到这些人自己生病,然后死在监狱里,这也算是为百姓除害了。”
范纯仁皱着眉头说:‘按照律法他不应当被处死,因为我们官府不负责任,导致他们死亡,这难道符合道理吗?”
于是,范纯仁将那些犯人从监狱提出来,让他们齐刷刷站在齐州府衙院子里。
范纯仁警告他们说:“你们这些人作恶多端,却不知悔改,官府不想放过你们出去,是害怕你们再次成为善良百姓的祸害,最后又扰乱官府。你们如果能改过自新,我就放了你们。”
大家都叩头说:“我们怎敢不服从太守的命令呢?”
范纯仁于是释放了他们。犯人们欢呼着出来,很快民间互相转告这个消息。这一年犯罪的人比上一年减少了一半。
这事现在看来,是不是有些惊悚?
第一,为什么在官府眼里,屠夫、商贩的身份地位竟然和盗窃犯等同呢?难到屠夫和商贩没犯罪也会被认为是社会隐患吗?
第二,犯人被官府抓捕之后,不要经过审判,根据相应罪行判处刑罚吗?而是一关了事吗?
第三,对于扰乱社会的犯人,官府为了消除隐患,竟然故意将关押在环境恶劣的监狱,以便让他们染病自生自灭!
第四,范纯仁作为父母官,对监狱中的罪犯,可以说放就放了吗?不要向任何上级请示报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