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的法律:物业公司为什么害怕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4)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固有的权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当下,很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都好比是一场战争,没有几个回合是不会有结果的。

阻碍业委会成立的原因有很多,不希望小区成立业委会的人也很多,但最不愿意看到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是物业公司。

这主要是因为业委会的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在没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公司把业主的共有收益据为己有,擅自动用小区的维修资金,服务质量每况愈下,业主却没有办法。一旦成立了业委会,就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把共有收益支付至业委会的账户,成为全体业主的共有收益;由业主大会决定维修资金的使用,业委会具体实施,物业公司只是办事员而已;物业公司要公开收支账目;业委会可以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提出整改要求等。

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好比没有主人的家庭,管家说了算。物业公司好比是小区业主的管家,没有业委会的监督,物业公司可以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干什么;有了业委会的监督,物业公司就必须要按照业主的意愿行事。谁都不愿意身边有一个监督自己,并且可以左右自己行动的人。因此,物业公司天然的不希望小区成立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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