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故乡出发——读《乡土中国》有感
《乡土中国》出版于1948年,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该书从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出发,进行系统的研究论述,是学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
在全书的总论中,费孝通先生以一句话总结了中国社会的特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这里的“乡土性”从两个大的方面出发,即“人与空间”和“人与人”,将乡土与社会联系起来,由乡下人来探索社会的特性。
其一,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血液里都流淌着对故土的怀念,这是自中国社会形成雏形时便留在我们基因中的思想。文明起源于黄河之畔,千年前的祖先播下第一把种子,繁衍生息。中国是农业大国,持续了千年的小农社会与农耕文明造就了今日的华夏子民。“乡下人”这个称呼在这里并不是狭隘的限制于生活空间,毕竟从数代以前往下数,每个人都是“乡下人”的后人。到哪里都喜欢撒一把种子看看能不能生出作物,无论何时都有着靠土地谋生的念头,离乡的游子兜里总是揣着一把属于家乡的泥土,捏一把煮水喝,缓解思乡之苦——这就是中国人。
女娲造人的传说里,人是泥土捏出来的,朝代更迭,没有任何一位贤明的君主会把土地看作轻贱的东西。“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中国人对于“领土”的重视,来源于对土地的重视,土地养育着这个国家,土地上劳动的人民是百姓,也是社会的基本组成。
在这样的对于泥土的重视当中,我们诞生了“安土重迁”的思想,就像我们培育的作物一样,祖先们也似乎在泥土里生了根,不遇到天灾人祸不轻易离开自己的家乡:定居是常态化的,迁移才是变态化的。因此历史学家总是横向比对,认为中国人的温和宽厚来自“定居”的习性,是土地文明的象征,而土地不多的欧洲地区以海洋文明为主,骨子里带着“迁移”的习性,因此他们擅长征服,性格也更加地开放大胆。迁移出的祖先们所面对的结局也不过只是两种:要么在另一个地方生了根,重新形成一片定居的社会,要么成为流落他乡的孤魂野鬼。
其二,熟人社会。在这样近乎黏稠的定居与不流动之中,诞生了一批又一批的小型群体。农业社会是不需要大型的聚居的,因为耕作并不像打猎或者作战,所以乡村渐渐成为了熟人社会。习惯逐渐流传下来,乡村生活成为非常富于“地方性”特点的环境,聚村而居,终老是乡。“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便是在这样熟人的包围下形成的,人们以家庭作为最基本的抚育社群,向外逐渐扩张,如同一颗石子投入水面,波纹越往外便越浅,如同乡土社会的关系。
因此,这样的熟人社会形成了一种礼俗制的社会。人们并不把他们的规矩当作某种强行制定的法律,却又真心地服从、遵守着它,比起法律或者准则来说,更像是一种天生的习惯了。在长期的耳濡目染和熟悉的地方环境之下,自然知道了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事情,遇到了什么情况应该怎样处理。渐渐地乡村的有机团结的礼俗社会形成,人们约定俗成的“无讼”之下,乡村社会的生活简单而纯真,机械团结的法理社会也开始起步——长老制也因此出现。从俗即是从心,这样的中国人有着天生的信用,有一种从乡土社会带出来的骨子里的“土气”,这是由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而逐渐延伸发展的。
贾樟柯说,我们离开了故乡,才获得了故乡。而《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从“乡土本色”起步,将故乡的最原始最真实的本来面目拉近到人们眼前,告诉了我们对故乡的依恋是从何而来。中国人从土里长出来,一生离不开泥土,带着对熟人社会的天生服从和那股土气闯入如今的现代社会,而传统的安土重迁依旧保留在我们的血液和骨骼里,竟真的如同神话传说一般,女娲捏出了黄土的人,我们也一辈子与土息息相关。纵然时代变迁,传统的思想发生了改变,我们背上行囊离开家乡远行,裤兜里不再装着泥土,但我们的基因不会忘记,它依然带着中国人从土地里带出的文明,从故乡出发,把每个人都和他们的家乡系在一起,和泥土、和熟人、和久远的记忆。然后我们离开了故乡,我们获得了故乡。
出生、成长、远行、归家,每个人都从故乡出发,带着他们千年前的那份基因,进入一个现代的社会,继续书写与泥土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