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弥留之际》著于威廉·福克纳创作精力最旺盛的高峰时期,只花了四十七天的时间便顺利完成,同年正式出版。福克纳对这部小说非常的满意,在上世纪30年代甚至一度把它至于《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经典作品)之上,并强调它“更容易读,也最有趣”。
然尔《我弥留之际》虽篇幅不长,看似易读有趣,但暗含深意,作为美国著名小说家的作品也不可能只是有趣这么简单。
威廉·福克纳是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在美国的代表人物,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获奖原因为“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
《我弥留之际》是个极具讽刺意味的小说,讲的是本德仑一家运送母亲艾迪回到她娘家杰弗逊下葬的发生的一系列麻烦事。
父亲安斯在《我弥留之际》其实就是这讽刺事件的策划者,他一直假借着艾迪要回娘家杰弗逊下葬这一由头弄出来了一大堆“有趣”的事。
艾迪临死前,安斯为了三块钱支使两个儿子——达尔和珠尔去运货,而耽误了艾迪出发去下葬的时间,又因为他强行要过被大雨冲刷的桥,以至于大儿子卡什之前断过的腿又遭遇了一次断裂,拉车的两头驴子也葬送在河水中。
为了能继续前行,他假用死去妻子艾迪的心愿“她想用自己家的东西”拒绝他人借驴子的帮助,但将儿子珠尔的爱马去抵驴子的钱(之前还拿了卡什想要买留声机的8块钱)。
一路上拖拖拉拉,以至于艾迪的尸体都发出了恶臭,达尔想就此结束这让人痛心的路途而准备把棺材烧掉,却把别人的谷仓给烧了,最后被妹妹杜微·德尔告诉了谷仓主人,最后被逮捕入狱,最后疯了。
杜微·德尔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因为达尔知道了她与拉夫的事,所以她必须除掉达尔才能安心将肚子里的胎儿打掉。
可达尔不但知道杜微·德尔的事,他还知道珠尔还是母亲艾迪偷人生出来的,所以总是挤兑珠尔,老问珠尔“你的母亲是一匹马,那你的父亲是谁?”
所以珠尔也想弄掉达尔,对于杜微·德尔告发没有任何疑意。大哥卡什是个只把心思用在如何制作精美的木工上,对于这事根本就不想搭理,而幼弟瓦德曼因为达尔放火要烧了母亲的棺木,对达尔是恨之入骨的(在文中瓦德曼一直觉得母亲是条鱼)。
不过虽然他们如愿将达尔送进了监狱,但有些结果却如此的讽刺,杜微·德尔并不有买到打胎药,反而被药店的小二欺辱,买药的钱也被父亲安斯强行拿去安假牙了,回来时还带了位新夫人。
真是极度嘲讽,安斯去杰弗逊镇的主要目的不过是要安一副假牙,所以一路拖沓,即使艾迪已经腐烂发出恶臭也满不在乎。但当艾迪下葬的当天,儿子达尔被抓进监狱的这天,他却兴致勃勃的去安了副假牙并带回位新夫人,简直不可理喻。
威廉·福克纳就是借用《我弥留之际》这五十九段的独白写作形式展现了人性的冷漠无情,即使至亲的骨肉在自身的利益面前也不过时拌脚石,这样的人,活着的理由不过是为以后不死不活的漫长日子做着准备。
没有至亲之情,活的毫无原则,即使活着也不过是个活死人,如同行尸走肉,没心没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