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到新闻说,大连的80后离婚率已经到了34%,而8成以上的离婚原因又是因为同学聚会。
于是看到朋友圈里很多人都在说,同学聚会害人,不想离婚的人还是不要参加了;同学聚会的组织和号召者都是心怀不轨…
说实话,我不这么觉得。同学聚会不该背离婚这个锅的。
那是为什么呢?其实很好理解,我想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去商场买衣服,看到了便宜的打折的觉得合适就买了,可是在回去的路上,看到了真正喜欢的,但是已经买了前面的那些便宜的,预算有限,囊中羞涩了,但之前买的是打折商品,又不能退;
你想去海岛旅游散心,看到有特价线路觉得省钱就定了,可是去了以后才发现,跟近郊游其实没什么两样,再想花钱去趟巴厘岛,可是,就算你不心疼钱也没用了,你把年假用光了。
这时候,遗憾、后悔的情绪也随之而来。婚姻里也是这样。
因为从一开始你就只是和一个差不多的人凑合,才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后悔。
并不是同学聚会拆散了一对对夫妻,它只是给了本就对另一半不很满意,内心充斥各种各样后悔的夫妻,一个看到更多选择和可能契机——也许你会觉得我说的太绝对了,可难道你就不这么认为吗?
当然,的确有的人本就花心爱劈腿,但在所有在婚姻里不幸的人中,这种人真的只是少数。
当你结婚只是因为遇到了一个差不多的人,结婚的原因只是因为到了适婚的年纪,当你自己都把择偶标准都降低到这个标准,把婚姻生活过成了凑合,不幸福几乎是早就可以预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