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通过正史载录的蛛丝马迹,给予了刘禅相对客观之评价。然则刘禅依然存在一个黑点无法回避,即淫乱臣妻之谜……
参《三国志·刘琰传》载:“建兴十二年(234)正月,琰妻胡氏入贺太后,太后令特留胡氏,经月乃出。胡氏有美色,琰疑其与后主有私,呼卒五百挝胡,至於以履搏面,而后弃遣。胡具以告言琰,琰坐下狱。有司议曰:‘卒非挝妻之人,面非受履之地。’琰竟弃市。自是大臣妻母朝庆遂绝。”
简而言之,即刘琰之妻胡氏入贺太后,而被太后留住宫中一月,引起刘琰猜疑。
进而导致的恶性事件,刘禅亦因此而普遍为世人诟病。但关于此次事件之载录,正史仅此而已。以致后世众说纷纭,却皆因缺少有力证据,而难以盖棺定论。
同时刘琰之死,亦是令人疑窦丛生,而衍生出诸多推断……
依正常而论,刘琰与刘备同辈,琰妻胡氏理应属刘禅长辈,与太后相交莫逆,经月留宿宫中,亦无可厚非。
但《刘琰传》中却提及「胡氏有美色」。刘琰此人「号为侈靡,侍婢数十」,娶个年轻、貌美的妻子,亦符合其性格特征。刘琰既然能够怀疑其与后主有私,说明胡氏有此资本。
故以辈分、年龄为刘禅辩护,理由并不充分。
但按照常理判断,《刘琰传》所载,实有两处叙述,略显突兀……
其一,太后即是穆皇后吴氏。参《二主妃子传》载,‘其少孤,父素与刘焉有旧,是以举家随焉入蜀……焉时将子瑁自随,遂为瑁纳后。’刘焉兴平元年(194)疽发而死,如此刘瑁纳吴氏为妻应在此之前。
换言之,兴平元年(194)吴氏应已然及笄,即年满十五岁。那么,至建兴十二年(234)吴氏应超过五十五岁。
如此又与年轻、貌美的胡氏会有多深交情,需留住宫中一月之久。倘若刘禅与胡氏有染,二人理应有所避讳。但胡氏居然留住宫中整整一月,好似生怕外人不知此事一般,却是过于蹊跷。
其二,刘琰最终被弃市,理由却是「卒非挝妻之人,面非受履之地」。
刘琰此人不参国政,只高谈阔论,生活奢侈。与李严相比,刘琰并未显露出任何野心。虽依附于荆州一系,却并不参与利益纠葛。换言之,杀之与否对蜀汉政局,并不构成威胁。
然参《刘琰传》载,‘先主在豫州,辟为从事,以其宗姓,有风流,善谈论,厚亲待之,遂随从周旋,常为宾客。’
即刘琰是刘备之旧臣、蜀汉之老臣。后主刘禅登基后,刘琰被封为都乡侯,任卫尉中军师后将军,升车骑将军。李严被贬后,位阶仅在诸葛之下。
故后世以「污蔑天子」之说,为刘琰之死盖棺定论,着实有失偏颇。
刘琰之举却有「污蔑天子」之嫌,但背后因果要更加复杂。否则有司又岂会以「卒非挝妻之人,面非受履之地」定罪。刘琰仅是休妻而已,属于臣子私事。
反而是胡氏「具以告言琰」,将整个事件宣扬出去。但即使如此,亦在可控范畴。
然最为蹊跷的是,本应对皇家丑闻低调处理,却选择公开处决朝廷重臣,彻底将此等丑事弄得天下皆知。
如此大张旗鼓,刘禅不想「青史留名」都很困难。
刘琰只因胡氏控告而下狱弃市,有些过于勉强。皇家一反常态,完全违背常理。更像是专为斩除刘琰所设之阴谋一般。换言之,刘琰之死的背后有着不为人知的政治博弈,与利益交换……
参《刘琰传》载,‘建兴十年(232),与前军师魏延不和,言语虚诞,亮责让之’,刘琰之死即与此有关。
首先,琰、延二者之「不和」,绝非简单的语言冲突。毕竟如果是私人问题,诸葛亮出面就显得十分突兀。故所谓的「言语虚诞」,或许涉及北伐相关事宜。因为此时正是诸葛,最后的北伐备战时期。
或是反对北伐之利益集团希望借助刘琰,以魏延试探诸葛亮之态度。
其次,事后刘琰与亮笺谢,其言「间者迷醉,言有违错,慈恩含忍,不致之于理,使得全完,保育性命」。
从言辞之间,可以看出刘琰是在祈求活命。
可见,诸葛亮并非简单的责备、劝解,而是其政治态度的转变。失去诸葛一系的政治维护,将威胁到刘琰之身家性命。否则,刘琰亦不会如此卑躬屈膝,祈求保育性命。
刘禅作为当事人,无论淫乱臣妻是否属实,皆会低调处理,否则是有口难辩。但事实恰恰相反,说明其结果并非刘禅本意。以此推之,整个事件恐刘禅亦被算计其中。而就现有证据而言,事件的最大嫌疑人,当属吴氏兄妹。
其一、事件的触发者,即吴太后。
其二、最后代替刘琰成为下一任车骑将军,正是太后之兄吴懿。
而且能够让刘禅表面妥协,并不动声色为其掩盖,唯皇室而已。
同时,对荆州一系而言,亦是乐见其成。首先,刘琰因政治立场而被诸葛遣返成都,即是一种政治信号。否则刘琰不会「失志慌惚」,其他派系亦不敢对刘琰出手。其次,与李严的情况相似,刘琰资历太高。
蒋琬、费祎皆难以对其压制,故即使未有此事,亦不会任由其留在朝堂之上。
然而无论是有心,抑或无意。整个事件以损害后主的声誉为前提,对吴氏兄妹而言,却是后患无穷……
按理说吴懿官拜车骑将军、吴班官至骠骑将军。与穆皇后吴氏联合,可谓蜀汉顶级世家。但相关载录,皆在建兴十二年(234),戛然而止。且几乎未留有吴氏子嗣之记载。
但整个事件背后,是否另有谋划之人,却不可知。
而从刘琰之罪名亦可看出,刘禅意有所指。所谓「卒非挝妻之人,面非受履之地」,即吏卒不是责打妻子之人,脸也不是鞋踏脚践之地。如果是刻意为后主遮掩,罪名又岂会如此不伦不类。
由此可见,刻意设定这样的罪名,实则是一种暗示……
而后主选择诛杀刘琰,即是封口、亦是恨极。
且背后应该有着更为深层的政治博弈、利益纠葛,不为外人道哉。同时,如此反常之举,反而令人生疑,或尚有澄清之余地。而以「大臣妻母朝庆遂绝」收尾,即是杜绝,亦是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