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成本法
(1)100%拟出售25%
1.出售前
拟不丧失控制权,不划分为持有待售
2.出售后
长投成本法转成本法,投资收益
3.合并报表
投资收益和资本公积的差额调整长投
~
(2)100%拟出售50%
1.出售前
拟丧失控制权,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
2.出售后
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
3.合并报表
子公司资产负债打包列入持有待售
~
(3)100%拟出售95%
1.出售前
拟丧失控制权,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
2.出售后
长投成本法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收益
3.合并报表
子公司资产负债打包列入持有待售
~
②权益法
(1)50%拟出售30%
1.出售前
一开始就没有控制,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
(剩余部分采用权益法)
2.出售后
长投权益法转权益法,投资收益
(剩余部分采用权益法)
3.合并报表
没有控制,不涉及合并报表
~
(2)50%拟出售45%
1.出售前
一开始就没有控制,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
(剩余5%继续采用权益法,因为还没卖)
2.出售后
长投权益法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收益
(剩余5%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为卖了)
3.合并报表
没有控制,不涉及合并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