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曲健叔的《城市之光》很多天之后,今天终于把电影看了,《心理罪》是我非常喜欢的系列犯罪的小说。
先不论有没有看过原著,我还是想聊了我在看电影时的直观感受。
在《小说课》里有这样的叙述: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的分界线在于,严肃文学通过故事情节描写人性。而通俗文学,只为了故事而创作情节,人沦为附属。所以,严肃文学晦涩难读。
但别忘了,所有故事最初都起源于人性,人性决定行为,行为的碰撞形成矛盾,矛盾,就是故事。好的故事,永远不会脱离人性虚构情节。
电影和阅读是一样的,表演是剧本的再创作。好比,在知乎上看到一段描述柏邦妮文字的言论,深以为然。
【刚接触她的文字时觉得好,看多了变成疲倦。她有才,善良温柔,很爱生活,爱朋友,在一切微小事物中寻出爱与美,这样很招人爱,做她的朋友一定很开心。但很不幸,对爱与美的执着阻碍了她向人性幽深处探索,导致她的故事里的人性浮于表面——快速感动,然后是快速遗忘。只可入眼,进不了心底。】
对人性和情感挖掘得不够深,所以邓超的表演一直让我觉得飘,入不了心。《城市之光》是心理罪系列的第四部。
这个时候,方木已经人到中年。此时的他经历过很多刑事案件,经历挚爱惨死,好友成罪犯。经历过许多面对罪恶血脉喷张,但无能为力的时刻。人性种种黑暗,腐烂成他所有内心的痛苦。
第一部中,有一句很重要的台词,“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会凝视你”。正因为方木看过了太多的罪恶,也经历过罪恶本身。
江亚为什么说方木和他一样,因为,他知道方木心中有罪恶,是矛盾的。深层次的善恶矛盾。
人的善恶,并没有明确的分界线,正因如此,善恶和人性才产生了如此多没有答案的矛盾,成为文学史上其中一个永恒的命题。
表演和写作是一样的,表演是剧本的二次艺术呈现。描述一个人,饰演一个人,就要在着个人的行為和言語中里,埋着这个人的過去和現在。所以,方木他极有可能成为罪恶的一部分,他在和阮经天演对手戏时,这一部分矛盾,情绪张力不够。说实话,我感觉不到方木的过去和现在,在邓超的表演里,还是略浮于表面。
只有在极大的恶中,才会生出绝美的善之花。雷米的原著为什么让人置身其中,感受到巨大的力量。因为经历过恐惧,后悔,痛苦,在成为过罪恶的一部分,才明白坚守正义的可贵。
不过阮经天的江亚还是让我觉得惊艳~
主题,还是很深刻的。人类建造了他们的罗马城,也建造了制约约城市公民行为的最后底线,法律文明。
但无论善恶被置于什么样立场之中,罪恶依旧是罪恶,依旧要在规则下被惩处。人间的自由失去了约束,最终只会变成地狱。每一个人,都会有置身深渊的时刻,在心灵的深渊之中,只有真正穿透过自己罪恶的双眼,才会正真理解善恶的存在。
中评吧,满分给李健的《城市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