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长莺飞,阳光缱绻,这是一个秋季树叶飘零时发生的故事,故事发生的季节很凄凉,故事...额,故事内容更凄凉。发生的地点未知,主人公姓氏不详。
姑且就叫男主人公为毛笔吧,要是写真名的话我估计就被灭口了,毛笔只是随意的代号,事实上我们的男主人公生活中没有一处能与毛笔联系在一起的地方,如果非要说有的话,那就是他毛笔字写的挺烂的,虽说他平时的字也着实谈不上好。
毛笔有着长长的睫毛,深邃的眼眸,身形瘦瘦的,不算矮,虽然近视却不爱戴眼镜。长得说不能说帅,至少和电视明星比不了,但是在大学平平无奇的人群中,他那略显清秀的脸便显的可人了起来,不过可惜的是,由于青春期,他的脸上不时长出痘痘,破坏了这份美好。
也是因为这些痘痘,让他变的有些自卑,大一的一学年就报了个社团,但是除了班级集体活动外基本就宅在寝室没出去野过。
转眼间毛笔就大二了,还记得刚上大学时毛笔还充满憧憬,觉得到大学后便一切美好便会纷至沓来,结果现实是残酷的,毛笔大一和室友玩了一学年的电脑游戏,挂科无数,社交不广,最为关键的是,他还是单!身!狗!
这不禁让毛笔暗暗咬牙切齿,想到年,高中还有人对自己暗送秋波呢,小姑娘还挺好看的,自己为了学业忍痛拒绝了,现在看来,都怪当时太年轻啊。室友们还少不了打趣,毛笔呐,你也老大不小了,什么时候给我找个儿媳妇啊,毛笔每当这时,嘴上便会说滚滚滚,瞎操心。
其实毛笔心中已经波涛翻滚了,他不是不想找,而是不知道怎么找,也没有遇到什么特别喜欢的人。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转机来了!
还记得之前说毛笔加了个社团吗,虽然没怎么参加过社团活动,但对社团里活跃的人也有那么几面之缘。
那是一个晚上,若论真实情况着实算不上美好的夜晚,那个冷风肆意的晚上,毛笔被坑出去吹着寒风坐了大半天,然后随便吃点东西后又和一堆人在外面瞎转悠了几个小时,关键的是,毛笔当时是穿着拖鞋出门的,当然,这只是我的描述,为了让大家更为的清楚明白,我还是说说毛笔的叙述吧,按他的话说,一切都仿佛是命中注定。
那天夜晚,毛笔正在寝室刷着手机,其实他也不知道手机有什么好玩的,可是他除了玩手机,实在是不知道干嘛,又不想出去学习,又不想玩游戏,就在这时,一个信息在群里跳了出来,有人要出来打牌吗?
当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左右的时间吧,毛笔看了一下发消息的人,这人他认识,是社团里比较活跃的分子,经常在群里约人夜宵,面容白净,带着四方框眼睛,还有着一点胖,就叫他袋鼠吧。恰好毛笔心中也很苦闷,觉得是时候扩大自己的社交范围了,就私聊了袋鼠,然后袋鼠告诉他加上他刚好四个,让他快点。
然后毛笔就屁颠颠鞋也没换,穿着拖鞋就出去了。
这一出去,便是吹了半天的冷风。
学校里有个老食堂,晚上的时候门窗都关了,但是外面一片空的区域还是留有桌子椅子的,毛笔他们便约在这里。
冷风呼呼的吹着,不安分的脚趾在拖鞋中伸展着,两人面面相觑。
说好的四个人呢?毛笔问。
我不这么说你会出来吗?袋鼠回答,瞥了毛笔一眼,别怪我,我也是被骗的啊,是枫叶先喊的,别急,我一定会把她叫出来的,袋鼠面容坚定。
枫叶也是社团里的,是个女孩子,但是毛笔从来没见过。
好吧好吧,这个时候除了相信还能有什么办法呢,看着袋鼠还努力的私聊着枫叶,毛笔百无寂寥的刷着手机,这时候群里又有着消息了!
没错,发消息的正是我们故事的女主人翁!
浅浅:哇,刚吃完夜宵。
毛笔心中一动,这个妹子以前在聚餐时见过,眼睛很灵动,还很喜欢笑。
于是毛笔开始私聊,出来玩呐。
浅浅:可是那么晚了...。
毛笔:没事,人多热闹,一起来玩呗,大学要多通宵!
浅浅:好吧,那我来了!
毛笔邀请的方式实在算不上高明,事实上,他以前从来没邀请过女生,这次只是因为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换句话说,这叫缘。
后来两个人熟了,毛笔从浅浅那了解到,其实当时她会同意出来,纯粹是因为不熟,所以不好意思拒绝。
这句话很扎心,但毛笔觉得她是认真的,因为熟了之后毛笔再邀请她确实被她拒绝了很多次。
她如约而至,大家虽然都是一个社团的,但平时的交集并不多,于是由毛笔硬着头皮上去介绍。
由于都是同龄人,所以倒说不上尴尬,打牌本来就只是袋鼠说的幌子,等到枫叶来了,一堆人说说笑笑了一会,便提议去美食街逛逛。
美食街离大学两三千米,说不上远,于是众人便一路聊天一路走了过去,中途谈了什么毛笔已经不记得了,他唯一记得的便是那天天色很好,天空中星辰点点,浅浅笑的很是好看。
浅浅是个很爱笑的女孩,每当别人说了些有趣的事,她便会配合的笑起来,笑起来嘴角弯弯的,眼睛一闪一闪的,仿佛里面有着星星要跳出来。
可是据笔者考证,当天的天色并没有毛笔说的那么好,甚至还下过毛毛细雨,天空中也没有什么闪亮的星星。
不过一切都不重要了,当晚逛了回来,浅浅这个姑凉,便在毛笔心里留下了印象。
如果说这件事件只是让两者相识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一件事情,便让两个人很快熟识起来。
事情是这样的,浅浅是新生,每年学校都会举办迎新晚会来迎接新生的到来,今年自然也不例外。
浅浅在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标题是 新生晚会,等你来躁。还配上了她自己的话,来啊来啊,一起看啊。
毛笔看了看时间,发现那个时候自己正好有空,于是便问室友去不去看晚会。室友说去的。
看到这里你们可能奇怪了,为什么是问室友,你们就原谅毛笔吧,他脸皮超薄的。于是毛笔便兴致勃勃的问浅浅有没有票,浅浅很快告诉他,有的!
这两个字让毛笔很是开心,因为他如果去取票的话便意味着他又能见到那个女孩了,此时他还没有发现,他对这个妹子开始上心了。
如果没有这个突发的意外,毛笔也不会和浅浅熟识起来,这个意外便是毛笔室友当天突然有事,去不了了。
那怎么办,毛笔挠挠头,和浅浅都说好了啊,说开场的时候和室友过去领票。
到了晚会那天,毛笔是一个人去的,视死如归绝不后悔,很难形容毛笔当时的心情,忐忑有之,激动有之。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浅浅也只是一个人!
毛笔到的时候已经开场了,浅浅用包帮毛笔占了一个位置,还用献礼的花占了一个位置。
你室友呢?到了场内,浅浅问。
额,他临时有事,毛笔答。看着浅浅灵动的双眸毛笔突然很庆幸室友有事。
哦。浅浅也没有多问。
接下来便简单了,两个人坐在毗邻的位置,灯光昏暗,场内嘈杂。听着近在咫尺的心跳,彼此交头接耳,对节目品头论足的,再说些家长里短,很快便熟悉了起来,而浅浅,在毛笔的心中的印象更深了。
从那以后,两个人便成了好朋友,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用手机上课聊,下课也聊。毛笔感觉自己喜欢上了这个开朗的女孩。
真正让毛笔捅破窗户的是,有个夜晚大家约了一起玩,还记得那个胖胖的袋鼠吧,那天晚上袋鼠对浅浅大献殷情,本来是一堆人一起走的,但是聊着聊着袋鼠便带着浅浅落后了众人的脚步。
事后毛笔问浅浅,浅浅说没人和我聊天啊,是啊,没人和她聊啊,毛笔是个羞涩的人,他只敢在浅浅一个人的时候走到她身边。当她旁边有其他男生在的时候,他便会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当时余光尽在浅浅处,那天,毛笔格外的窝火。
当晚毛笔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毛笔第二天便写了情书给浅浅,他觉得自己要捅破这张纸,告诉浅浅自己喜欢他。虽然他感觉的到,浅浅是在乎他的,但谈不上喜欢。
毛笔被拒绝了,浅浅告诉他,她只是把他当做很好很好的朋友,她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恋爱什么样子,但是她知道,她还没喜欢上毛笔。
看着浅浅真诚的眼神,毛笔很郁闷,但是不知道说什么。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完全慌了神,完全不知道怎么办,从那以后,两人的联系便少了,不是浅浅刻意疏远,而是毛笔主动远离,按毛笔的话说,长痛不如短痛,真正喜欢一个人是做不了好朋友的,因为你无法忍受有一天她会有喜欢的人,但那个人不是你。
故事便讲到这里,两人会不会有转机笔者不知道,其实笔者感觉细水长流,毛笔是很有希望的,当然啦,笔者也没什么经验,不好多说什么。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呦,刻骨而又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