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坐上被告席的施华,难免有点紧张。还好原告席空空如也,代表安辰出席的是一个乳臭未干的代表律师,他才稍微放心点。站在厅中间的明律师刚刚传来的眼神,更让他多了不少信心。法律界这个圈子比他想象的要小,昨晚明律师说今天庭审的这位贾法官是他的教授,处理这类案件很有经验。就算没有走动,也照顾明律师的。
“哐、哐、哐!”
法官几声锤响,被告席上的施华马上回过神来。念出申诉陈词的声音不响,却有一股让人敬畏的力量:
“本人,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立凯,代表原告人安辰,向被告人,新鲜广告创意总监施华提出诉讼,控告其涉嫌抄袭安辰的广告创意,反诋毁安辰抄袭,因担心被揭发而恶意解雇安辰,直接导致安辰无法找到相关工作。原告要求被告人公开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费十万元。”
明峰打量着这个声音充满气场的立凯,黝黑的皮肤,类似少数民族的五官,年纪不大,但一脸的自信。明峰内心涌起隐隐的不安——哼,不知道哪里来的小子,也不先看看这里是谁的地头。他心里笑自己多虑了,抖擞起精神,熟练地应道:
“本人,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明峰,代表被告人施华,否认原告安辰提出的指控。”
话毕,他再看看那个立律师,发现他正眼都没瞧瞧自己,反而望着贾法官。更让明峰惊奇的是,贾法官居然回了他一个转瞬即逝的微笑。难道他们两个也认识?不可能!如果那样的话,昨晚他就不会那么直接地留下自己送去的唐三彩。明峰的头脑,已经开始有点乱了。
这时候,贾法官清了清嗓子,“双方陈述完毕。根据民事诉讼原告人举证的原则,请原告代理人提出理据和呈上证据。”
立凯并没有拿起那叠起诉书念,不徐不疾地开始了。
“原告人安辰,事发前在新鲜广告公司任职的创意副总监。今年一月初,新鲜广告公司接到一个案子,为魅族科技策划广告及推广。原来这个项目由安辰负责,为此安辰特意购买魅族魅蓝3手机亲自试用。经过一个月的使用,安辰连春节假期都没有休假,根据自己的使用体验创作出以下的广告词:
——青年良品
——快得漂亮,薄得持久
——颜值加速度
——美得想哭
——小得 大不一样
这个是购买手机的收据,总数599元;还有这是手机,请过目。”
立凯把手机和收据一拼呈上法官席。旁听席上一阵阵窃窃私语:“这么便宜的手机,能是什么好东西呢。”“就是,从来就没有物美价廉这回事,便宜成这样,好得到哪里去。”“真是,这么夸张的词,居然会有人偷。”
立凯没理会,继续有条不紊地叙述下去。
“春假过去后,安辰因工作劳累过度病倒。施华到安辰办公室窃取安辰的草稿,以客户催促为由将案子接下,并用自己的名义把文案交给客户。由于魅族科技非常满意,施华获升迁至创意总监。”
旁听席此时又响起一番小声议论,施华虽然背对旁听席,依然可以感受到射向自己的那一道道不屑的目光。
“安辰病假回来,发现创意被盗,质问施华,但苦于没有证据,被施华反指诬陷。不久之后,广告圈便流传着安辰为夺得总监之位企图偷窃施华创意的流言。新鲜广告为了自身形象,解雇了安辰。”
立律师停了下来,好像在等待明峰的反应。明峰当然不能不吭声。这样的陈述,实在太容易反击了,果然是没经验啊。
“反对!这些都是原告的推断,没有事实依据,不能作为定罪的理由。”
被告席上的施华松了口气:当时没有证据,难道现在他就拿得出来吗?好笑!
立律师看了看施华,好像读懂了他此时的想法似的,让他心中不由地一慌。
“法官大人,我手中的这张笔记本纸,就是安辰的最后定稿,是他的亲手笔迹。这是笔迹鉴定证书。”立律师手持一页手帐上撕下来的纸,展示给大家看一下,便呈上法官席。
明峰被他杀得个措手不及。施华明明说已经把稿子扔了,怎么还会出现在安辰手上?不过多年的法庭磨练,明峰也不是浪得虚名,马上应道:
“反对!就算这是安辰写的字,也不能证明是施华抄他的,也有可能是安辰抄袭施华的证据!”明峰说完,都觉得自己这下借力打力来得漂亮。
立律师居然也没乱阵脚,“没错,这的确不能证明原创是安辰。但是……”
他微微一笑,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个手机,像炫耀一样秀给明峰看,“很巧合的是,那天我刚好在新鲜广告公司楼下的餐厅遇到了安辰,因为我们用的是同一款手机,安辰向我们问了一下使用体验。听完之后,他灵感来了,就在他的手帐里写下了上述的广告词。我和我的朋友在餐厅里用我的魅蓝3自拍,结果把在隔壁桌写着这广告词的安辰也拍下来了。法官大人,请看我手机里的照片,日期是二月十四号,您可以放大图片看左下角,就是这张纸。我这里准备了投影机,大家可以看看这张照片,对比一下是否就是就是这张纸。”
说到这里,立律师把图像投射到法庭一侧的墙壁。那照片一角放大后,清晰可辩,果然是和那张纸一模一样,只是那时候还留在手帐上。
贾法官目光凌厉地看着施华,转头冷冷地明峰:“证据很有力,请被告方作出回应。”
这回施华慌了,哪里想得到还有这等巧事?难道真的要载了?还好明峰没有穷词,强辩道:
“广告创意的所有权是公司,而且魅族科技当时催促交货也是事实。我的当事人只是从公司利益出发,帮原告完成收尾工作。至于后来功劳归于我的当事人,那是公司的决定,与我的当事人无关。”
贾法官听了,现出一脸恼怒,大声斥责:“你怎么可以把事情推得一干二净?这摆明就是施华抢功!”话毕,他似乎觉察到自己失态了,收回声线,转问立凯:“请问原告还有没有其它证据?”
立律师用鄙夷的眼神看了看施华,说道:“关于第二项指控,散播谣言抹黑我的当事人,直接导致他被公司解雇和影响就职,请法官大人看看刚才呈上去的手机,里面有一段录音,是我的当事人前去质问被告时的对话,当中被告多次提到 '我有本事让你在这个圈子混不下去',还有 '被我整过的人没有一个可以翻得了身'。这里有一个扩音器,可以连接手机播放。”
说完,便递了上去。一接上播出,庭上又是一阵议论。
这时施华已经冷汗直冒了,正想说话,被明峰手势阻止了。其实明峰也开始招架不住了,这段清楚得不像偷录的对话,任谁听了,都没办法抗辩。他就纳闷了,以往到了这个时候,贾法官都会回驳原告方,替他分担一些压力的。可是这次他似乎一心想偏帮原告,或者说没有照顾自己这个得意门生,让明峰颇为难堪。他知道,施华此时自己反驳,以他的心虚,必定会帮倒忙。倘若激起群众情绪,根据经验,法官迫于舆论压力重判的可能很大。唉,既然证据板上钉钉,还是认栽了吧。想不到在自己的地头,在自己的专攻领域,竟会被一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家伙打得一败涂地!他谨慎地最后一搏:
“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当时为了阻止原告被解雇后采取报复行动,所以才用词稍过,其实并没有真正散播过谣言。”
谁知这话一下子激恼了贾法官:“什么?!这都不能证明施华是谣言散播者?即使不是直接证据,也间接说明施华有威胁过安辰!”
他火气消减了几分后,发表判决:
“控辩双方陈词完毕,现在宣判法庭裁判。被告人施华,盗取同事安辰广告创意与恶意散播谣言的两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罪名成立,必须执行原告方的申诉请求。限三天内在报纸上发表整版道歉声明,澄清原告人并无窃取创意,并且赔偿原告方十万元作精神损失。”
判决一出,旁听席上竟然有人鼓掌。明峰一看,原来是三个年轻人。他们跑向还待在庭中央的立律师,祝贺之词带着一股台湾腔。他失落非常,百思不解为什么贾法官竟会如此简单地判他们输。
这时候,贾法官也走了下来,面对着垂头丧气的施华,从自己头上拔下一根头发递给立律师,说道:“立凯,麻烦你一下。”
立律师看了四周一下,见只剩下他们几个了,便笑了笑,捏住发根念了一句:
“Hāhā Lauoho loli mea 安辰!”
刹那间,贾法官居然变成了安辰!!!
这是怎么回事?施华和明峰都惊呆了!
安辰看了好笑,“如果不是我碰到我这几个会巫术的朋友,把我变成贾法官和找回你扔掉的那页稿纸,恐怕今天都斗不过你们这些混蛋!这叫做 '人在做,天在看',虽然迟早你们都有报应,但是由我亲手来打发你们我更解气!”
他见两人一副被鬼压的表情,乐得不行。立律师和他那三个朋友也哈哈大笑,和安辰一同离开法庭了。
五人到了他们第一次相遇的餐厅,安辰说要请客,立律师他们也没有客气。其中那个叫乐怡的女孩子淘气地问道:“安辰,我们帮了你这个大忙,你真的一顿饭就把我们打发了吗?”
安辰苦笑了:“我也想报答你们啊,可是现在那十万还没有到手,我又失业了几个月,你们到底想要什么?”
“不多不多,我想把魅蓝3升级到魅族Pro6,立凯这家伙太抠门儿了,说魅蓝3已经够好了,不批准,就只能讹你啦。”
安辰“哈哈哈哈”笑了:“那没问题,599我还是出得起的!”
【对文末几个人物有好奇的朋友,请移步老奶奶的连载恨死 • 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