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本来决定早睡,但终于,与区区一只蚊子搏斗到了深夜。
玩旷野之息的时候总觉得虫子难抓,没有第一时间抓到很快便直接消失,很不真实,很不合理。然而真实的世界里,蚊子大约的确是这样的——我以为自己拍到了,但一挪开手,它却仿佛从来不在那里。
区区一只蚊子,明明点了蚊香,但我解决不了,这令我沮丧。
上学时,我文章写的很烂——当然现在也不好——唯独一篇文章被老师打了高分念给隔壁班的同学听,那篇文章写的是我与宿舍蚊帐里的蚊子鏖战半宿终于力竭认输,决心第二天大早将蚊帐封闭以求饿死蚊子的事迹。当时我总结败因,认为,我在宿舍床上,只得一手提着台灯一手打蚊子,光线不明不能清楚地看到蚊子,且就算拍到,只靠一只手也只能往柔软的蚊帐上拍,蚊子实际上占据地利,故此我的失败无可避免,诚非战之罪。
然而今天,我开着灯在房间里,还点了蚊香,却依然对付不了区区一只蚊子,不能从环境因素找出自己的败因,便只能从自身找原因。这令我非常沮丧。
我恨蚊子,但蚊子大抵比我大度,它不会恨我,它爱我的眼有疾手不快——爱一个恨它的人,我讨厌这种圣母,所以它必须死。
人可以被打倒,但不能被打败。蚊子与我的力量之悬殊,就如老人与海,那么前面那句话主语换成蚊子,就成了蚊子可以被……那么,我被蚊子打败了——啪——好,蚊子被我打倒了。
晚安。
我要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双重标准地说,只有存活下来的那个才是胜利者,是我的胜利,我只想对自己的英勇作战大书特书!决定了,标题就叫《伐蚊本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