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贵,省着点用!”风帆把木桶甩在小孩面前,心里依然憋屈:这叫哪门子事?要是臭婆娘自己缺胳膊断腿的回来让我照顾她,那也就罢了,算我欠她的。现在倒好,自己逍遥快活去了,把个拖油瓶扔给我。我他妈又不是孩儿他爹,这熊孩子关我鸟事!如今老子总算是闹明白了,这婆娘当初为什么不辞而别,铁定是在外面搞上了野男人,怕我拖累她,所以干脆直接人间蒸发。枉我还为她难过了小半年,屋后至今还给她立着衣冠冢。妈的只顾自己逍遥快活,也不管我的死活。如今我独自打拼十多年,好歹算是挺了过来,这倒好,嫌我日子太清闲,又甩个包袱给我,当我这里救济所吗?今天来一个明天来一窝,老子自己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我能招呼得过来吗?他妈你个臭婆娘是不是嫌我命太硬,整不死我不罢休!
这臭小子也是,不知道是智障还是吃了秤砣,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问他啥都不张嘴,看着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就想踹他两脚。不过话说回来,他一个10来岁的娃命得多硬,才能孤身一人找到我这儿,既然天都折腾不坏这娃儿,那我也更不能让他闲着,也是时候该让他知道知道什么叫世道艰辛了。
“小孩,你给我听清楚,我这里不养活吃白食的,你要跟着我就得干活!快去洗船,别他妈磨磨唧唧。”
那孩子坐在一棵枯萎的相思树下,仰头冷冰冰地瞪着风帆,也不知他听没听懂。
“看什么看?你还别不服,这规矩是你那个倒霉老娘定下的,要吃饭就得干活,你要抱怨,抱怨你他娘的去!”看到小孩屁股和抹了胶水似得动都不动,风帆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然而不曾想,一提小孩他妈,这小子二话不说一下子蹦起来,撩起水桶朝风帆迎面泼了上来。其实这水原本是云帆昨晚洗兔子内脏剩下的,他嫌臭却又舍不得倒掉,看那个破孩子闲着也是闲着,便差他用来刷船,如今倒好顺道给自己洗了个澡,顿时一股令人作呕的腥臭包裹了他的全身。
“妈的,臭小子,来劲了是吧!”风帆扯下湿漉漉的衣服朝沙地上一甩,转身朝屋里走去。
暴力永远是解决分歧的最有效手段,终于一顿棍棒之后,鼻青脸肿的小男孩拖着水桶一瘸一拐朝着沙行舟走去。
“就他妈欠收拾!”望着他的背影,风帆得意的撇撇嘴嘟囔了一句。
转身回到屋内,他开始捯饬昨日的战果,和平常一样,他把战利品分成三堆,第一堆是孝敬麦爷和其他大家长们的供奉,第二堆充作今天一天的开销,第三堆攒着日后升值。
在拾荒这个行当里浸润多年,他已深谙奇货可居的道理。先民的技术早已失传,废墟中的遗留品大多不可再生,大部分物件已然成了绝版。比如10年前一枚茶壶盖子大小的彩色琉璃只能换回200焦耳,如今喊价2000焦耳,别人都不一定愿意出手。而在这件事上,风帆也算是吃了一堑长了一智,话说当年小时候嘴馋,他用一袋玻璃珠子换了一盘蛇羹,搁到现在随便一颗都能换一顿大餐,每次想到这事他都捶胸顿足,恨不得满地打滚。所以只要是值钱的稀罕的玩意儿,风帆通常不会轻易出手,谁也说不准隔个三年五载的,价钱就能翻个跟头都不止。
不过眼看着存货越来越少,风帆也不知道靠着拾荒这个活计,自己还能撑多久。要知道按着原上的规矩,换岗比登天还难,这往后的日子该怎么办,他心里空落落的。而且近些日子,原上又不知打哪儿来了一群不守规矩的家伙,不少人开始向老麦抱怨,说自己明明已经插了黄旗,围了黄带,那伙人一来,仗着人多势众,不仅拔了旗子扯了带子,连人都给打了!
老麦也只能是无奈的笑笑,让他们能忍则忍,要顾大局识大体,别因小失大。不过风帆知道老麦虽然表面上不动声色,但他却从他水烟袋子上升腾起的烟圈中看出了杀气,一场大战已经在所难免。
每个行当都有自己的行规,谁若是坏了规矩,大多会死得很难看。老麦能爬到会长的位置并非偶然,那都是他刀头舔血一步步拼杀出来的,虽然如今年纪大了,心气淡了,人变得平和了。但墙上悬着的那把微泛血光的新月钩,却依然如一抹逐日的残霞,时刻提醒着手下人,千万不要轻易试探他的底线。
不过这些事还轮不到风帆这个小瘪三担心,真要干起架来,也轮不到他出头,他需要关心的只是自己往后的生计。值得庆幸的是,昨个儿一天也算是小有收获,让他在一张烂得不成样子的躺椅上扯出一块还算完整的尼龙布,尼龙可是个不得多得好物件,防风透气、轻便耐磨,更是做斗篷的绝佳料子,加上他之前攒起的那几块,拼起来已经够织一件小坎肩的了。
他小心地把这片巴掌大小的布头纳入一个小木盒,合上盒盖,轻轻拍了拍,自言自语道:“老子的初夜,就看你的了!”
说罢,他将木盒小心的藏入一个瓦罐中,随后将打算攒起来的第三堆物件一件件的系上房梁,爬到高处,从窗户口看到外边的小屁孩正专心致志的擦拭着船桅,他犹豫了一下,咬咬牙从房梁上解下一只铜壶抛入地上的第二堆物件中。
拾掇停当,小屁孩还没有收工,看来这小子性子虽然倔,做起事来倒也不算马虎,想必也是被他老娘给调教过了。算是个能干活的,看来日后倒也可以让自己省点心。风帆自我安慰地叹道。
坐在门边等着小孩完工,他有些无聊,便点起土烟,掏出账本随意翻了起来,虽然这本子无数次和他的脑袋亲密接触,可他还真从没看过里面究竟写了些啥。
讨债本的第一页上便赫然用红笔写着一个天文数字,揭开了一个在他记忆之外的故事:
新历七年廿四周水曜,伪造身份,包括房事登记证等事宜,六子,胖妮两人各5000焦,一次结清。
原上的规矩风帆是了解的,同性之间虽不受限制,但男女行房必须事前必要像教会登记,否则按律男方谯了鸡巴,入狱七年,女方入狱三年。若是登记后诞下子嗣,则由女方哺乳三年,期间不得交媾,其后则由男方履行扶养义务,至其16岁入籍。若是捡来的孩子也必须挂记在一名男子名下,且成年后必须无偿服行5年徭役方可入籍,若不入籍,那便是荒原上的孤魂,被抢了算白给,打死了不偿命。
看来养母为了让他免受徭役,也算是花了血本。不过那两个狗男女这钱未免来得太容易,自己咋就碰不上这等好事。要说女的也就罢了,毕竟也算是顶了7,8个月的假身子,还要禁欲三年。可那男的,虽然扶养义务挂在了他的名下,可他又何曾在他身上花过一个子,真是便宜他白捞了这5000大洋,早知如此当年就不该这么轻易的放过他。
他记得那时养母失踪,他万般无奈之下,去找过那个男人,想要恳求他帮忙寻找继母,男人听完他的叙述,只说了8个字:“忙可以帮,钱怎么算?”说完,便掏出了随身的帐本……意料之中的回答,当时的风帆冷笑一声,默然离开,那一刻他彻底看清了这个男人,也看清了这片荒原,男人和荒原上的绝大多数人一样——现实而又冰冷,虚无缥缈的情感在掷地有声的金钱面前显得不堪一击。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这个男人,即便要经过他家的屋舍也是绕道而行。
其实养母走后,以风帆的身份完全可以强行住进男人家里,可年少的他有着他的尊严和傲骨,他不愿做一个寄人篱下的哈巴狗。
然而岁月的磨砺,却让他渐渐明白一个道理,只要价钱合适,所谓尊严所谓傲骨其实也是可以用钱买到的。
由于年代久远,账册的书页已经泛黄发脆,风帆一页页的小心翼翼的翻看,继母一个孤儿,肚子里没有什么墨水,能写两个字在荒原上已是不易,所以字迹显得凌乱不堪,语句磕磕巴巴,十分拗口,然而渐渐的行文的内容却起了些许变化,原本密密麻麻的红色数字渐渐变得稀疏,字里行间插入了一些小得几乎无法识别的黑色小字——新历八年卅五周天火曜,帆子第一次搂着我的脖子叫妈妈……新历九年卌四周金曜,三天没合眼了,帆子的高烧还是没退……
一枚薄片不经意地从书页中滑落,风帆捡起薄片,是一枚干枯发黄的仙人掌花蕊,那一整页只有一句话——12年52天,帆儿说我是沙漠之花,是荒原上最漂亮的妈妈……
枯萎的花蕊持在掌心轻若无物,仿佛随时会在风沙蹂躏中碎裂,风帆小心地将花蕊夹回书页,单手负在封页上,深深吸了口烟。
在他的记忆中,他从不曾问过母亲是否爱他,太小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爱为何物,长大了些,他觉得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言而喻,实在没有必要自取其辱。
可是现在,在一团团萦绕的烟圈中,他有些迷惘了,花蕊飘落沙地的那一瞬间,母亲凶悍的形象在他的心中碎裂了。
风帆知道世上的人都会为自己垒起一层厚重的城墙,在墙面刷上浓墨,把自己伪装成无所畏惧的样子,其实这一切都是为了不被轻易刺破,为了不被他人掐中脉门,为了在无情的荒原上拼得一线生机。可是在母亲黝黑的城墙下,到底隐藏着什么?年幼时的他无法看破,今时今日的他无从揣摩,人心永远是世上最幽暗的丛林,或许真想已经被永远地掩在了莽莽黄沙之下。
但无论如何,一十二年之前,母亲终究还是不留一言弃他而去,固然他知道母亲的不辞而别或许也是情非得已。毕竟这世界上什么都能藏,孕征是无论如何藏不了的,母亲的身材本就消瘦,挺着个大肚子任凭谁见了都会起疑,一旦消息传到铁骑卫的耳中,不仅要摘掉孩子,更要承受三年牢狱之苦。面对那种处境下,除了逃她别无选择?
但情理是情理,现实是现实,现实就是母亲不辞而别,为他的人生带来了无法弥合的伤痕,因为母亲的离去他成了孤苦无依的弃儿,因为母亲的离去他颠沛流离,风餐露宿,年少的他承受了别人所无法承受的艰辛与苦楚,多少次受尽欺凌哭诉无门,多少次在死亡线边缘的挣扎,终于撑到了今天,而这一切都是由于母亲离去所造成的。他不想去怨恨,可是他无法不对她心怀嫌隙,十数年的相濡以沫终究还是比不上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这难道就是人性,任凭谁也无法改变的动物本能……风帆仰头唏嘘了片刻,将小册子放入了收藏木盒的瓦罐,裹起那件退了毛的兔皮袍子,背起了装着“一日开销”的麻袋,缓步朝着沙行舟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