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有一段时间工作生活不如意,爱发脾气,不时会指责他人的不是,而事过又后悔却抹不下面道歉……
偶然看到一位灵性博主提到:指责他人画面的标志动作是食指指向他人,拇指内蜷、中指无名指和小拇指都在指向自己。这个动作表面看是在指责他人,但潜意识是在表达着对自己的不满。
后经观察,还真是这么回事儿。
试想:如果是他人的过错,我为啥要发那么大的火?(而且现实中常常遭指责的对方还不明就里,莫名其妙)。
按理说:如果过错方是他人,与自己无关,自己该轻松开心才对;我指责到他人那是对方在受惩罚,自己生得哪门子气呢?反观,既然作为指责发起方,主动将恼怒、不开心的体验加给自己,这不正像以上那位博主所言——表达对自己的不满吗?!
博主的观点与“别人眼里的你不是你,你眼中的别人才是你”这句话蕴含着同样的道理。
这就像屋里挤满人,各自做各种各样的事情,实际上我们看不到他们,我们看到的每个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自我价值观念的投射。
比如,一位小伙在大声喧哗,我当时正情绪不好,便认定他的素质低️而生出讨厌情绪,事实上,我对这位小伙一无所知,他可能正在伸张正义也不一定!而我所见和生出的情绪是我主观的自我投射,它表达:我讨厌当众大声喧哗的人。
再比如,我看到一位姑娘在读书,就认为她是个爱学习的人而欣赏羡慕。实际这位姑娘从不读书,这次是偶然需要查找资料。所以,“爱学习”也是我的心理投射,它表达了——我欣赏读书的人。在那里读书姑娘其实也是我自己。
人像一只手电筒,光茫由自己发出,最后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的反射。
一个人崇拜什么就看见什么,因为自卑的光打在别人身上就变成了崇拜。当一个人对金钱有执着崇拜时,别人稍显一点财富,便能够驾驭他。
人类在玩的永远是适合自己的游戏,所以,所谓“关注你的观众”是我们自己假想的,所崇拜或讨厌的人也不是真的,他们从来都是我们自己的投射而已。
一旦我们能穿透虚幻的“别人”,一旦我们意识到生命在场的从来都是自己。那么我们就真正获了解脱和自由。
感恩遇见!好的遇见发自正心正愿,不好的遇见也令自己检视缺陷,及时调整为正觉正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