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属称,此次意外,老人自身有心脏病是一个原因,但杨某的劝阻也是一个原因。
此案的主要争议点是杨某在劝阻过程中是否有侮辱性语言并诱发老人突发心脏病。
至于杨某当时对老人说了什么,目前双方说法不一。
但从中无疑暴露出了两个问题:
1、公共场合抽烟,以后还会有人肯主动劝阻吗?该如何提升公众的“劝阻能力”?
2、明知自己心脏不好却坚持抽烟,谁之锅?谁之过?
虽然“公共场合禁止吸烟”人人皆知,但除去听了劝会选择主动灭烟的人,很多时候在劝阻他人吸烟时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
“你不抽烟你不懂,不抽烟我难受啊”
“我抽我的烟,干你何事”
“信不信我‘死’给你看,让你赔的倾家荡产”
“你敢多说一句试试,信不信我打你”
我一直以为在公共场合看见他人吸烟时,保持“沉默不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才是最好的。
一经搜索,我发现,可能“保持沉默真的是最好的做法”。
2016年10月20日,河北廊坊一女子抱着孩子在电梯内劝阻一名男子吸烟时,竟然遭到对方殴打。
2015年7月,重庆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一眼镜男在大石坝绿地新都会电梯内抽烟,被怀抱小孩的妈妈制止。结果双方产生口角,被惹怒的男子追着妇女打。
不管怎么看,劝阻他人吸烟这一行为,在多数吸烟者看来就是多管闲事;
而对于劝烟者来说可能就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搞不好几句话就惹上一身官司,费心伤财。
于是越来越多的烟民会在餐馆、电梯、商场、电影院等公共场所抽上了烟。因为我们害怕了,害怕自己没有“劝阻能力”。
你呢?有过劝阻他人吸烟的经历吗?
我其实……也没有过,每次都想走上前但就是没有那个勇气,一是怕被打,二是怕被讹,三是怕惹麻烦。
本来维护公德而引发争执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但这次意外事件,让不少人都草木皆兵。难道维护公德的人错了吗?难道劝阻他人吸烟有错吗?
没错。那当劝烟者遭遇暴力时被暴力致死怎么办?如果劝阻之后吸烟者“突然死亡”怎么办,要求劝烟人赔偿巨款?
劝烟没错,遵守公德是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而且法律有规定:公民有对违反社会公德及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劝阻的权利。
在公共场所,特别是电梯这种封闭空间吸烟,一方面存在着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违反社会公德和相关规定,不易散发的二手烟进一步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任何公民都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劝阻。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任何人都有对二手烟说不的权利。
但在劝他人灭烟时请一定要记住这两点:
第一,注意措辞,礼貌用语
对他人的劝阻存在着一个度。公民只有劝诫的权力,没有攻击、侮辱对方的权力。
劝阻时一定要注意措辞,使用礼貌用语,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吵。如果超过了限度,造成了后果,那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不要站在德道制高点指责对方
其实很多时候大家都知道对错,但吸烟者大多是因为面子上挂不住才引发的争执。
因此,在维护公德时要讲究方式方法,绝对不要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指责对方。
第三点,白送的。劝阻他人吸烟之前,先问问“有没有心脏病”。
否则,他要有个心脏病倒地不起,咋整,那劝阻人岂不是成冤大头了。
第二个问题:明知自己有心脏病却不戒烟
①吸烟后由于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的分泌增加,可使心跳加快,血压升高;
②吸烟会降低人体对心脏病先兆的感应能力。尼古丁会抑制人体正常的痛感,影响人们对心脏病的“报警器”心绞痛的感知,以致突发心梗甚至猝死。
事实上,明知吸烟有害健康却坚持吸烟的人不少。但在电梯抽烟不遵守社会道德,还胡搅蛮缠进行“敲诈勒索”,到最后劝烟的还得赔偿吸烟者,是否有点扯蛋。
如果这样的事有了先例,那么从今以后,谁还会去守规矩?
其实归根结底,都是这支烟的锅,要没有这支烟也就不会有劝烟这件事,老人的情绪也不会受到波及。
而且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里吸烟,难道不是吸烟者违法在先?
总之,别仗着自己有病还不戒烟,反过头还要“敲诈”他人一番。
试想,如果“敲诈”成功,不仅会让社会道德倒退几十年,而且人与人之间恐怕只会是更加冷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