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文写到在驯鹿博物馆游历过后,见到了木雕驯鹿和驯鹿毛皮等物,就是未见一头真实的驯鹿。打听之下,原来买票进入的所谓敖乡和博物馆并没有驯鹿,如果想看驯鹿还得移步至旁边的景点,在当地人指引下,30大洋买过门票,这才终于要揭开驯鹿的神秘面纱。
沿着木质栈道前行,也许驯鹿不愿意呆在公路的附近,往密林深处走了很远才看见,看见一只可爱的大松鼠,蓬乱的尾巴比整个身躯还要长,通身黝黑。正在卖旅游特产的阿姨见状,拿出一把松子蹲在地下喂给它吃,它在吃松子的短短几十秒,游人们大喜过望,纷纷围上去拍照。
再往前行,栈道两旁搭着的帐篷里是卖烤制的鹿奶饼,看起来秀色可餐,下意识反应顶多能是烤的牛奶饼,哪有那么多驯鹿挤出鹿奶给游人做饼吃?
随后,又看到有烧烤摊位在吆喝卖烤鹿肉串,30一串,50两串,有小孩子吃后拍手称快,也不想再去追究到底是鹿肉还是马肉牛肉驴肉,有孩子天真无邪的笑脸就已经足够了。
继续向前,开始有卖苔藓的商贩,这时我心里清楚,驯鹿就要在眼前了,因为苔藓是驯鹿最爱吃的食物,没有之一。不过,我没有购买苔藓的想法,径直向丛林深处走,希望尽快一窥真容。
驯鹿大概有十多只,分别被拴在树上,游人数量约为驯鹿数量的十多倍,各种肤色的游客都在好奇打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见到的驯鹿。它通身都是灰白色的毛皮,鹿角很长,而且每只驯鹿头上都长着角,男女平等,不对,公母平等在驯鹿身上体现的很好。
驯鹿的性情很是温顺,摸摸它,它也不说什么,也没见它面有愠色,几乎没有攻击性,鹿角虽然长,但可能连自卫的性质也所剩不多。可能是被拴在树边不舒服,有几只驯鹿围着树转圈圈,想来驯鹿也挺凄惨,原本只要防备食物链最顶层的凶猛野兽袭击,就可以自由遨游在内外兴安岭的广大区域。如今一切都已变了模样,当智人成为凌驾于一切物种之上的主宰,驯鹿也不得不跪下大声唱征服。如果聪明的驯鹿有思想会说话,一定要高声呐喊: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懒惰的驯鹿也许会想,能吃饱喝足就行,吃饭都有人喂也是种享受。
根据鄙人浅薄的观察,大多数驯鹿在这里过的并不幸福,总给人一种林黛玉般略显病态的面容,无论公母老幼都活得失去了生命本应有的活力,这是略显悲凉的一个发现(最好是看走了眼)。也许若干年以后,被圈养的驯鹿二代三代适应了枯燥乏味的生活,像动物园里的动物一样从未到过他们祖先原本生活的地方。
相比已经灭绝的物种,就当活着本身也算是种幸福吧。内蒙古这一路走来,所见到最大的野生动物可能就是飞鸟了,牛马羊之类是人类养殖的,他们可以为人类服务得以延续,而看似对人类没用的物种,尤其是大型哺乳动物,距离绝迹不算太遥远。
看不到野生动物固然觉得遗憾,真的看到了其实也未必不遗憾。曾经听一个当地人讲,他在丰收的季节去采山,摘一些野生蓝莓松子之类,在密林深处突然发现熊瞎子(学名叫棕熊),吓得屁滚尿流,万幸没有被熊瞎子捉住捡了一条小命回来,从此以后放弃采山的念头。以前在老家时,偶尔也能听说某某进山被熊瞎子吃掉的事情,人和动物相处,到目前为止,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动物很难控制住自己的本能,肉食动物饿了需要吃肉,人类确实更高级一些,还有什么本我、自我、超我,而超我具有追求完善的作用。比如人类对驯鹿,我可以将所有驯鹿全部灭绝,我能,但是我并不这样做,驯鹿们可以快乐生活在密林深处,这种和谐是更愿意看到的。
在根河居住了比较长的一段时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