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他走进了围城

   

图片发自简书App

(写于2015年9月10日)

只能说我生平第一次看书看得如此入迷以致于废寝忘食,前天晚上开始看《围城》初看两页便被吸引,一直到今晚边看边回味还不时的翻前面与之相应的内容,昨日今日总共只吃了两顿饭,我知道这样不好,可我的确忘记进食直至胃部隐隐作痛才想起我还是个人。

对于这本书,个人先总结两点:

一、我现在一点都不觉得我那些初高中就读过《围城》的朋友酷,因为确信他们绝对没看懂,这本书必须要等人到社会才能引起些许共鸣。而我们这个年纪是看第一遍《围城》的最佳时机。

二、钱钟书绝对是知识界的富有者。之前听过很多人对这本书褒贬不一甚至两极分化的评价,一部分是《围城》之后中国再无比此优秀的小说的“拔高”团,另一部分是评价钱钟书就是刻意卖弄文化的尖酸刻薄的流氓的“踩踏”团,首先“拔高”团的观点我不敢轻易苟同,我个人文化鉴赏水平是万万没有底气在评价里随意加上“国家”二字的,那就跟鄙人认为骂人带上对方家长祖先一样无耻一样,其次,我忍不住想无耻问候那些”踩踏“团的家长祖先,你们才是流氓。

      钱钟书不管是出身、学历还是学识水平这些可以说都是摆在台面上的东西,这一点从一个男人佩戴的最好的奢侈品-----其夫人,杨绛先生的水平也是可以看出来的,作为一个知识的富有者,根本就不需要可以卖弄文化,因为随口说出来的都是文化,就像一个从小出身富贵之家的人并不觉得爱马仕有多了不起一样只是日常用品罢了,反倒是那些硬件没什么眼界又低的人会觉得买个苹果就是炫富。然而那种人就是活该一辈子在泥地里打滚还笑桥上的人衣服干净。

      废话不多说,抓紧记录下我的读后感,此刻眼睛十分酸涩,但我太想记下脑中的句子。首先总结,这本书就是中国社会的一部缩影,读懂了这本书便读懂了大多数的中国人,这也是为什么读完这本书后许多男人都觉得自己是方鸿渐,当然大多数男人了解到这一点并不会太高兴。书的内容异常丰富,涉及友情、爱情、亲情、社会、同事,而钱老最了不起的地方便是这么多方面的内容他也是信手拈来,语言犀利讽刺,处处吐槽,页页显智慧,这也是我为什么这么紧凑的看却也要花上三天的时间的原因,因为他的语言总让我忍不住再翻到前面看,所以导致才看一遍的书都显得有点旧了。这本书值得玩味的地方实在是太多,每一个人物即使是个龙套都有自己的特征,若要一一剖析我得写本比《围城》还厚的书,我倒是想写,可惜我水平还没到家,所以姑且就先简谈爱情方面。

      方鸿渐何人?一个平凡人却也有他的可爱之处,会注重自己内心的想法但又有点懦弱不够坚定,有聪明灵活之处却又缺少智慧,正直善良却没有目标没有梦想,他就是这么普通的一个人,是书中的我们。

      未婚妻周小姐,仅几笔带过,属于父母指腹为婚,还未见过面便以订婚,方读大学时看到男女同学痴缠的恋爱,着实嫌弃那个高中便退学一心在家学做贤妻良母的未婚妻,曾书信父亲委婉表示退婚,父亲以切断经济来源威胁,方妥协准备接受命运的安排,然而老天给了他一个机会,这个素未谋面的未婚妻暴毙死亡,方的心里是既侥幸又有点怜悯。

      鲍小姐,是让方鸿渐初尝异性滋味的放荡女人,懂得勾引,在方留学回国的游轮上极其成功的诱惑方,诚然鲍小姐已与他人订婚,不过这并不影响其与方两三天的相处,只不过是旅行中的调味品罢了,算得上是方人生中真正的过客,船一到岸,互不牵挂。

      苏文纨,留洋女博士,大龄剩女,方的本科同学。曾经谁都看不上,后来想嫁了没得挑,就只剩个方鸿渐条件还不错,可以说苏文纨是真心喜欢的方鸿渐的,其实总体来说,方人生中的这些女人中,苏文纨的条件也是最合适的,真心喜欢他,有学历有家室,大家闺秀也带得出去。可偏偏方不喜欢她,我想最主要的主要是苏太攻于心计故作姿态又虚荣所致,尤其总想显得很高傲但却在方面前无意露出的卑微让方更加反感吧。苏文纨最大的虚荣就是需要一份对方跪舔的爱情,他期待方像赵辛楣一样对她,她总是刻意想挑起方与赵之间的情敌之战,可惜她对方并没有这种吸引力,方鸿渐对苏文纨可以说是没有男女的感情的只是知道苏喜欢她便与之玩暧昧而已,只要唐晓芙一出现,方便逃之夭夭,当然苏文纨最后梦想成真,嫁给了对她跪舔为首是瞻的男人,这个让她觉得很恶心的男人---曹元朗。

      唐晓芙,这应该方鸿渐人生中唯一的一次刻骨铭心的爱人,没有目标没有梦想被动的方鸿渐也只有在面对唐晓芙时才克服了自身的弱点如此明确主动。我感觉也只有这一段的时候,方鸿渐是有梦想有力量的。唐晓芙是这本书里相对完美的女人,敢爱敢恨天真纯粹聪明又带有一种高傲,这与苏文纨的故作清高不同,苏文纨是心胸狭窄的孤芳自赏,而唐晓芙的这种高傲是一种愈显美丽的高贵又带着女孩子的一种调皮可爱,用书中的话说,她是一个真正的女孩子。我想方鸿渐肯定在那无数个夜不能寐的夜晚幻想过如果牵着唐晓芙一起生活该多么美好。然而出乎我们所料,也出乎杨绛先生意料,钱钟书舍不得让唐晓芙跟方在一起,因为唐是个太美好的女人,如果让她与方鸿渐走入婚姻这座围城日后尽是些鸡零狗碎婚姻破裂其实更能体现围城的主旨,但钱钟书没有,可能觉得这样太过残忍吧。唐晓芙因方鸿渐跟苏文纨的暧昧而对方失望,后因误会两人也无法重修旧好。唐的出现似方人生中的惊鸿一瞥,昙花一现,极美。人生中总有那么一段感情,他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为他置气而茶饭不思,苦恼至极却又乐此不疲。跟唐的破裂也成了方后来几年的一块心病。

      孙柔嘉,最真实最立体的一个女人,她综合了唐晓芙和苏文纨的特点,既有唐晓芙的高傲,又有苏文纨的心计。也许生活中不一定能遇见鲍小姐或唐晓芙,但一定躲不开孙柔嘉这样的女生,平凡的外貌,平凡的性格,偶尔温柔体贴,偶尔尖酸刻薄,无疑她是爱方鸿渐的,可是方鸿渐对她似乎没有太大感觉,方鸿渐的对她的一点感觉也是由于好友的撮合以及孙柔嘉对他主动。孙算是比较聪明的女生,她知道如何主动而看起来不那么主动,就连最后的与方鸿渐没有恋爱便开始的婚姻都是她用计靠利用家长施压和舆论压力装作受害的一方引起方鸿渐的怜悯之心而得来的,用方鸿渐的好基友”赵辛楣“的话来讲,是她”千方百计“得来的。 然而这种婚姻注定要以悲剧收场。方鸿渐的被动与懦弱让他没有多大动力去认真经营这段突然的婚姻,孙柔嘉的幼稚与刻薄也因婚姻关系而日益明显。

        好基友赵辛楣的一句玩笑话确是对方的形容最简洁有力的:”你人很好,但是无用。“方鸿渐就像一只没有方向的鸟,人生的很多决定都是由周围的人帮他做的,他也不知道要往哪里飞,只知道飞就是了,碰上什么是什么,可能也是因为这种不上进性格让他并没有什么朋友,只有讲义气的赵辛楣陪伴他照顾他尊重他的缺点,然而结婚之后跟赵辛楣也疏于来往了。方的人生就三份工作,第一份是他那未曾谋面的未婚妻的父亲给介绍的,后两份都是赵辛楣找的,结婚之后,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工资比夫人孙柔嘉低,对于家人与孙柔嘉之间的问题不作为,自己不努力又看朋友们比自己混的好而难过,最终也终于消耗掉了孙柔嘉对他的感情。

      实在是太敬佩钱先生,随便一写就是经典,其对人性的刻画剖析实在是太过真实犀利。看这本书的时候,就像很多男人觉得自己是方鸿渐一样,我觉得自己有点像苏文纨,又有点像唐晓芙,有时候又像孙柔嘉,当自己真的以局外人的角度来看别人的人生百态时,品位到的都是自己的人生,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自己的尖酸刻薄、矫揉造作以及天真纯粹,这不禁让我在阅读过程中时而面红耳赤实对自己失望鄙时而有点得意引以为傲。我觉得阅读一本好书的意义正在于此,它不会跟你讲着是人都懂的大道理,它更多的应该是会让你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忍不住反思。吾日三省乎吾身总要有东西能让我们来想到反省,我想书是不错的选择,社会会渐渐磨去一个人的棱角,但选择变得圆滑世故盲目还是处变不惊充满智慧是我们自己选择的,我想这书值得我看很多遍,因为它能时时提醒我要克服自己的弱点面对自己的卑鄙造作。

      只因即使时光流逝,我依然希望像唐晓芙多一点。

      最后,很多人在谈论婚姻时喜欢用本书里的一句话:“围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太过断章取义,从这本书的内容看,我想钱老想表达的并非所有婚姻都这样,而是方鸿渐这样的性格决定了只能拥有这样的婚姻。若钱老真的一棍子打死婚姻,那当真是否认他跟杨绛先生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的旷世情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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