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有关我对于“自我的诞生”的理解,第9篇。
一个老人自己晕倒了,醒来后却怪罪扶起他的人;
家中少了钱,父母或老人怀疑是孩子偷的,后来却发现是自己把钱忘在别处了;
碰上一个难缠爱闹事的人,干脆就让本来对的一方退让一下道个歉把事情早点完结得了;
……
这些事情挺常见的。
"恩将仇报"的老人如果不是为了钱,很可能是他们的心理发展水平比较低,他们接受不了"我老了,我控制不好自己的身体了"这个事情。所以我摔倒在地,既然不是"我"这个人的问题,那肯定是一种外力击倒了我。
自己没有意识到把钱落在别处的人而怪罪他人的人,也会有这样一个潜在逻辑 :意外都是失控,既然不是我干的,那必然是有一个我之外的力量干的。
爱闹事的人,如果不给他找一个人或机构去怪罪,他们会越闹越厉害,根本停不下来,耗费了他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他们身上。
"找一个人去怪罪,是因为没有形成自我的人的压力和情绪管理能力很差,一件事情处理不好,会认为这件事情上的'我'被杀死了,为避免这种糟糕的感觉,就要把这种死亡焦虑排出去。因此容易找一个人去怪罪来避免去面对'我不够好'的事实。"
我们好像很难只去处理一个个体,所以总是要把事情变复杂,把个体和另一个人甚至更多人扯在一起,就好像一个人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总要找一个垫背的。
为了维护自身的确定感和全能自恋,缓解失控的焦虑而怪罪外界,不完全总是坏事,也算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但不讲是非对错,不尊重事实和逻辑,差不多就得了。我们还是要学会把人、事实和情绪分离开,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