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爱恨和合而生,汝爱之彼必见之、闻之、忆之,三者必居其一也,弗具一之因,其念无存,焉具其爱,恨缘亦復如是。
爱与恨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有缘有故的条件下才会產生,天地之间,人世之道,万物之情,都是如此,绝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比如,如果我们没有听到过的,或者没有见到过的,或者没有意识到过的某人或某事,这三种因素或缘由,一者都不具备,那麼就不可能知道此人,也就不可能有这个人的概念;或者就不可能知道这件事或者物,也就不可能有这件事物的概念。既然这个念头都不存在,又怎麼谈得上爱和恨呢?所以爱与恨是必须建立在有缘有故这个前提之下的。又比如,我们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那麼首先我们得见到过他,或者看到过他一眼,或者他的形象、或者他的态度、或者他的品行,对我们有所感受,我们才会產生出分别的心,称为和合之因,从而结爱或恨的这种果。因此,只有有缘有故,才有爱与恨。无缘无故,其念无存,自然也就没有爱与恨了。
(四)
社会所含能力,勿轻言吾所具也,社会乃多元化汇溶是也,能力似无量微尘之居其一耳,就或之能力由为单一,纵展群技各具其长,而居多于不敌他能之富,投之社会微不可言耳,故称己能乃骄耻徒耳。
一谈到社会的能力,有很多人往往就说他在社会上很有能力,当然,不能否认人人都有自己的能力,但是要谈社会能力二字,统摄社会,这就是一种错误的说法,切不可轻易地称自己於社会有能力。社会是由许多方方面面融汇而成的,它包括农、副、工、商、科研、军事等等各行各业,乃至於含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即使仅在科技一个方面,又是千变万化,各具其长,你能懂这样,却不懂那样,能懂那样,又不懂这样,所以说一个人在社会当中是微不足道的,连大海中的一滴水都不如。一个人的能力,最多只占得社会的微不足道的一微尘因子、极微小的一部份,就好如一粒灰尘那样。我们展眼一看整个社会,可以说是各具其长,医生有医生的长处,军人有军人方面的长处,农业科学家有农业科研方面的长处,即使就艺术家的长处来说又各有不同,音乐家会作曲,歌唱家会唱歌,绘画家会书画,等等。如果说各人的长处就是各人的能力,那麼,他单一的能力就不能概括於统摄社会的能力。我们若再仔细观察,自己的能力往往不敌其他眾人的能力,其他很多人的能力都比我们的强,那麼我们把自己微不足道的能力投之於社会,说老实话,实在是非常非常小的,因此我们明白这个道理以后,还要自称自己有能力的话,那就只能像古人所说的,是一个骄耻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