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时分,F城万籁寂静,夜已经很深了,我在床上躺着,尽管我早就养成了和公鸡一样的睡眠习惯,但今夜却像个刚断奶的孩子似的,辗转反侧,横竖难眠。从某种意义来说,每个人都有点歇期底里--这真是至理名言,事物多,就令人做梦,思虑多,就难于入眠,但深思熟虑的结果往往就是说不清楚。
有人说,睡不着的时候搞点小酒,保你酣然入梦,然而乙醇装纯,结果总是徒劳无益的,小杯刚落肚,就觉得飘飘然、醺醺然;道貌岸然的人,也会绽出笑脸;沉默寡言的人,也会议论风生。再灌下几杯之后,我就会头晕脑胀,李白就会吟诗作赋,古龙就会把酒言欢,古龙喝酒是一杯杯往喉咙中倒进去,不经口腔,直入肠胃。这样一来当然大醉,而醒来之后,通常不在杨柳岸,也没有晓风残月,就是感到头大五六倍。他的头本来就很大,不必靠酒来帮忙,我想他喝了酒,别的部位也大了吧,不然怎么应付得了那群有经验的风尘女子。
如前所述,李古继承了狄俄尼索斯的力量和狂欢,而我只是热情有余,略有雕琢,盲目的相信,结果只会让人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我很羞愧。不瞒你说,我现在就是眼冒金星,闭目摇晃。
在这漆黑屋里,手机阻止了无聊,也阻止了无聊所拥有的所有好处,我想我是害怕无聊的,但又期待这种无聊,因为无聊的产物是极美妙的。反正也睡不着,便在屋里来回踱步,监窗眺望,想去寻找那一颗北斗星,可外面细雨纷飞,雾气缭绕,苍穹已被另外一条银河所取代,轻柔的微风抚摸着我的脸,让人魂牵梦晓,余夜便是:
梦将残,不眠夜;
神仙酒,怯幻觉;
百般迷梦全消却。
一个人在忙乱之中,是说不出娓娓动听的话,坦白直率的言语,最能打动深夜的耳朵,趁着记忆犹存,我马不停蹄地敲下这些文字,就像老年人动了春心一样,比年轻人的更要一发难禁。我知道,当血液里的酒精沸腾时,浪子也会说这样的话。
对于身在他乡之人,我想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经历:傍晚时分,你站在楼顶上,眼看这座繁华的城市,高楼大厦、灯火辉煌,可没一处是自己的,难免有些恍惚。然而,故乡容不下肉身,城市放不下灵魂,每个人都像是在雾中行走,唯独闪光的东西,能允许我坚持昔日的追寻,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
很多时候,循规蹈矩的生活,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一如既往,一个星期如一日,没什么区别,盲从只会让人觉得时间没什么意义,就像货币一样,只是人类用来维持社会秩序的,如果不能挥霍货币,挥霍时间也挺爽的,当然,两个一起挥霍,更爽。
一阵寒风吹得我哆嗦,清醒之后才恍然大悟,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深,这是丘比特告诉我的。
黑夜欠下睡眠的债,白日就得用瞌睡去还,这是守财奴的原则,一想到白日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你就得收收心,抽抽筋,洗洗睡了。虽然晚睡不是好事情,但倘若非要我说句真心话,我可只得说:有时候,延长生命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夜里偷点时间。
时间以同样的方式流经每个人,这是最公平的事情,但是,覆水难收,时光一旦流逝,就势难恢复,随着岁月加增,更是经不起任何风吹草动,尽管你谨小慎微,处处检点,然而,魔鬼是狡猾的,他在你脚底下放些东西,叫你绊倒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些碎片的、懒惰的、无方向的事情消磨了你的时光,让人一生碌碌无为,还安慰自己平凡可贵。
说来也怪,我本以为自己找到了那块甜蜜的土壤,只要不辞劳苦地精耕细作,就会有所收获,可现实就像美杜莎的头颅一样,当你直视她双眼,你就会化为石像,所以珀尔修斯砍下她的头颅时,不是看她的眼睛,而是使用青铜盾牌折射的影像来观看她,是的,那一刻我得求助于珀尔修斯的智慧,也需要一点点折射来看到这个世界,因为直视的时候光线太强,我可能受不了,也会变成石像。
年初之际,常常立言要完成什么任务,可一句誓言只是一阵口中的雾气,经不起时光晒蒸,行事往往在途中夭折。下班之际,疲惫的身躯,加上那舒服的床,只要一躺下,自己就变得更懒,懒得动,懒得看,“懒”真是个好借口,完美地掩饰了能力不足的缺点,还能散发出落拓不羁的气质,让自己有种超凡脱俗的感觉,我很欣慰。
春分的后半夜,寒风瑟瑟,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淡黄的天,楼下阿姨已开始打扫卫生,隔壁的叔叔已砰砰做早饭,也发出一阵阵咳嗽,而我也要躺下再眯一会。
好了,不管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准备带着漆黑的眼圈,迎接亮丽的一天,因为尼采说过: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