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叶秋臣
秦昊和任素汐主演的《亲爱的小孩》正在热播中,讨论的话题也是社会热点。
虽然剧集没有做到尽善尽美,但相比大多数国产剧而言,质量还是高出了一大头。
抛去那些堆砌矛盾的问题,很多场戏都令叶秋臣印象深刻。
比如方一诺和肖路想再要一个孩子去救禾禾,于是准备在旅馆来真的这场戏。
那种尴尬的别扭,空气里都弥漫着一股紧绷的味道。
虽然现在我的追剧进度已经到28集了,但脑海里仍然对一场戏无法忘怀。
那一场戏,对我的触动特别大。
医院通知方一诺等人,说找到禾禾的配型了。
大家以为终于能走出阴霾,于是陷入了开心欢快的氛围里。
结果,突然被告知对方拒绝捐献。
晴天霹雳啊。
对于大海捞针一样的机会,好不容易找到了匹配的骨髓,结果却空欢喜一场。
于是方一诺和雷雯去了文主任的家,下跪求他能将捐献者的联系方式说出来。
接着文主任说了一段话,是描述捐献者的。
她是一个三十四岁的女性,为了备孕已经准备了很久。捐献骨髓要三年以后才可以继续备孕,三年后她就三十七岁了。你们是为了孩子,人家也是为了孩子。
这段话,听完之后我的脑子一下子就乱了。
一瞬间想到了《我不是药神》。
一边是想要吃仿制药去活命的病人,一边是需要高额费用搞研发的医药公司。
还有在执行任务时,两边为难的警察。
单独拆分来看,好像每个人都没有错。
《亲爱的小孩》里,方一诺希望找到配型救自己的女儿没错,对方想要怀上自己的孩子也没错。
文主任看起来不近人情,但他在警局说的那段话,不是完全的假大空。
只是令人很绝望,因为掐灭了希望。
叶秋臣多次在文章中提过一个观点。
这个世界,没有对错,只有立场。
站在方一诺的角度上,她想救女儿的立场,没有错。
站在文主任的角度上,他想维护全面平衡,没有错。
站在捐献者的角度上,她想有自己的孩子,没有错。
虽然文主任说了很多,也明确表达他们做过协调和沟通,但肖路和方一诺等人还是打算继续朝这条路努力一下。
于是肖路通过关系,找到了文主任的老婆和孩子,想要另辟蹊径。
有人在评论里说,觉得这段戏很荒唐。
已经把话说清楚了,对方不是出于自私的原因才拒绝捐献,而是她也有自己的苦衷。
而且做通了他老婆和孩子的工作,又有什么关联呢?
最终能否坚持自己原则的人,还是文主任自己。
但我明白,这是他们为人父母的努力。
至少在他们眼中是这样认为的。
他们对拒绝捐献的第一反应,是对方反悔了。
老苏去做了配型,结果还真的与病人配上了,但他没有第一时间告诉雷雯,因为医生告知他如果捐献的话,需要有一系列麻烦的操作。并且一旦同意,病人开始走了清髓的流程,那么对方的命就拴在自己的身上了,需再三慎重。
因自私而反悔,显然肖路和方一诺他们,就是这样认为的。
入库的时候没有思虑周全,配型成功才想起来拒绝捐献,这是很普遍的情况。
也很现实。
记得在一则新闻中看过,好像说的是一位父亲拒绝捐献骨髓给自己的孩子。
亲生的都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更别提未曾谋面的陌生人了。
也在一个问答下面见过,年轻小伙子很早就填了捐献,等到配型成功能够捐献的时候,发现自己上有老下有小,便拒绝了。
拒绝捐献,这种情况多吗?
很多,从文主任的话里和态度上,他说自己“经常见”。
于是叶秋臣想到了一部经典港剧中的情节。
《法证先锋》第二部中,当红女歌手郭晓琳Sharon的故事。
好多剧迷应该都看过,在此我们简单重温一下此处的剧情。
郭晓琳是一个人气很高的女歌手,为了塑造自己心地善良的人设,她在采访中表示已经捐血验骨髓,希望能帮助患病的小莹莹。
在记者面前,郭晓琳展现了很好的演技,表示如果骨髓合适,一定会捐。
巧就巧在,她刚好就是合适的那个人,但郭晓琳拒绝了。
小莹莹的妈妈在医院的洗手间时,无意间听到医生讲私人电话,提到郭晓琳可能是合适的捐赠者,于是便去苦苦哀求碰运气,但惨遭拒绝。
后来事情败露,人设崩塌,虚伪的面具再也戴不住。
郭晓琳人气暴跌,她一边开车一边借酒消愁,结果撞车进了医院。
捡回一条命后,在劝说和建议之下,她签下了骨髓捐赠协议书。
这个故事的结局是好的。
虽然经历了一番波折,但郭晓琳最后还是捐了骨髓,拯救了那条小生命。
写这个故事,是希望在《亲爱的小孩》里,也能看到这样的美满。
《亲爱的小孩》的剧本,是根据王小帅的电影《左右》改编的。电影的结局相对而言具有开放性,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成功。
但叶秋臣猜想,电视剧应该会给出一个确定的结局,因为电视剧的创作特点,是相比电影而言留白更少一些。
而且看了这么多集压抑焦躁的剧情,希望结局更够稍微给予一定的宽慰吧。
关于捐献骨髓,我还有一些想法想与大家讨论。
《亲爱的小孩》里,病人家属是被提前告知找到了合适的配型,这个时间点应该是没有征求过捐赠者意见的。
于是他们以为找到配型了,终于有合适的骨髓了,希望值拉满。
结果骨髓库再联系捐赠者时,对方不想捐了。
希望值拉满,再坠入深渊,比过去摔得还要更疼。
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骨髓库找到合适配型后,先联系捐赠者并明确意愿,再通知病人家属呢?
因为初配成功的概率相对而言更高一些,剧中的老苏就是初配成功,要再进一步检验才能知道自己能否救助别人。
高分辨检测之后,才能真正确定是否有资格捐献。
方一诺他们可能不太知道这个过程,所以在初配成功后,还未得到捐赠者实际意愿的情况下就开始庆祝了。
结果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如果通知病人家属的时间点,可以卡在捐赠者同意之后,或者捐赠者去医院再进行初配以外的检验之后,是不是对病人和病人家属的心理伤害能更小一些呢?
在刚刚提及的港剧《法证先锋》第二部里,我猜测若不是因为在洗手间得知了合适的捐赠者拒绝这个情况,可能信息甚至不会同步到病人家属那里。
医生说的话与文主任差不多,就是捐献者有权拒绝。
而且,即便是提前知道了有初配成功的捐赠者,对方的身份也不会告知病人家属,那么在相对靠后的流程里通知,是不是更能兼顾所有人的情况呢?
当然,我毕竟没有在相关的领域里工作过,很多内里的流程情况并不熟悉。
只是很想提出一个疑问,希望得到解答。
完全没有希望,对比给予希望的火苗之后再狠狠掐灭,哪种情况更加伤人?
文/叶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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