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春奴

春日地气萌动时,动物便对情欲格外渴求,人亦不能例外。

景阳城的祖先早知如此,故以喜代渴,春代欲,奴代求,凡是主动寻欢之女,皆唤作,喜春奴。

我原是山中一只小狐,趁着春意正浓时来到人间,只为找到至爱。

图片发自简书App

初到景阳城时,我问过这儿的百姓,何处才有春意。

他们告诉我,寻常地方是没有春的,若要寻,只管去找这城内最华丽精致的屋宇。倒是好找,不仅因为那处雕梁画栋,也因为里面的姑娘,一个个皆是明艳动人,眉眼含羞。

管事的嬷嬷问我是个什么身份,到这里是为何。我答,是一只刚成人形的狐狸,来这寻春。她笑说大可以住下来,以后便唤作喜春罢。

嬷嬷常说,女子生来就为讨好男人,这屋外是如此,屋内更是如此。我是只随众的狐狸,既然姑娘们都当作是自然,我也会听话。待了近一年,除了琴棋书画之外,还常习一些男女之间的合欢术。

那些客人总在远处望我,最近的也只是隔着纱帘对话,因为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中意的。原以为是命数不好,怕是很难遇见,直到江执书出现。

进来这里的人虽然尽是些高官富商,却未必有满腹经纶,讨好姑娘们有时还要靠门外那些代写诗文的穷酸书生。江执书是其中一个,但和那些急着讨好老板的贩子们都不一样,他在温润的笑意里,还保留着一份傲气。

我初遇他,其实是在早些时候的冬天。

我已记不清那日的风寒阴冷,只记得与他恰好在一处屋子避雨。檐上的雪化成水滴,正打在他撑起的那把伞上。虽然是生机不足的时节,但他手执那把破旧的油纸伞走近我时,隐约飘来一阵花香。

我觉得无聊的时候常透过窗子看楼下的街,后来就变成看他。原本江执书并没有发现,直到某天两人的视线正好相撞,他才察觉到我在看他。没多久他便作了一副画挂在架子上,日日对着我的窗户。

画上是两枝纠缠的红杏,探出了门墙外。

想来也有些时日没见着他了,正当我烦闷的时候,妈妈差人送进来一句诗,说我一定会见这位客人,诗里写:“红杏不知羞,争做喜春奴”。

再相见时,他穿的已经是丝绸做的衣裳,衬得脸上满面红光。那诗之前让我有些恼,现在也不恼了,见到他时觉得还是欢喜多一些。我想我约莫是寻到春了,妈妈说是因为与他合欢,我说是因为他见我时,带了一枝开好的杏花,也让我的身子惹满了这香气。

私以为,景阳城内最难得一见的美景,就是迎亲队伍从街上走过。不仅街道两旁的百姓要停下来看,楼上的姑娘们也爱看,一直看到那队伍消失。

我喜欢看,也不喜欢看,因为那吹吹打打的声音过后,总要生出几分凄凉的感觉有一次和江执书闲坐喝茶,他见我看迎亲队伍看得出了神,问我是不是想嫁人了。我答,是。他收起常见的笑意,认真地告诉我,他会娶我。

我和嬷嬷提成亲的事情,她先是叹了一口气,说江执书已有家室,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接着再叹了一口气,说姻缘天定,随我去吧;然后又开始念叨那句,女子生来就为讨好男人,心情才算平复下来。

过了些日子,江执书命人将喜服送来。姑娘们一个个看着我试喜服,祝贺我终于找到了一个托付终生的人,她们求的也是这样简单。

成亲那日,我坐上了迎亲队伍的轿子,要被送到江执书的府上。这一路不过一炷香的时间,我却觉得十分漫长。我的耳朵从未如此灵敏过,可以听到街道两旁百姓小声地说,这是一只名副其实的狐狸精。

队伍后面始终有个女人在跟着我,我知道,那是他的糟糠妻。

几年前,也是杏花开的时候,江执书去他的发妻家提亲。

岳父说不能没有彩礼,那女人说她嫁过去之后可以慢慢给;岳父说迎亲的时候要热闹些,那女人说两家人坐在一起吃顿饭便好;岳父说总该有身好看的喜服,那女人说她可以去布庄买料子自己做嫁衣。

江执书一心想要考取功名,为了让他读书安稳些,那女人从不敢闲着。景阳城的天不好,但江家的农田总是能有好收成,倒是那女人的腿,被冬水泡得落下了病根。那伙卖诗的书生都知道,这个一瘸一拐每日给江执书送饭的女子,厨艺足以让半座城内的女子都羡慕。

今年是景阳城的福年,有幸得到万岁微服私访。也是江执书的福年,万岁遇刺的时候他帮着挡了一剑,伤口不深总足以得到天子重用。

我不知道该不该欢喜,他做官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休妻娶我,亲笔写下休书的景象浮现在我眼前。

他是有情意的,送了那女人一座宅子和一些佣人,他说只要有他在,那女人一辈子都不会为吃穿发愁。那女人就站在一边,明明身子在发抖,却还是不作声地点头。

女子生来就为讨好男人,她是不是也听过这句话?

景阳城的百姓最近总谈论一件古怪的事情。

江大人第二次成亲娶的那位新娘子,明明在众目睽睽之下进了轿子,可掀开轿帘之后却成了一只小狐狸。那狐狸瞬间就窜了出去,把前面的两个轿夫吓得重病不医。

更古怪的是,当轿帘被江大人再次掀开的时候,里面坐着的竟然是他已经休掉的发妻。她身上的嫁衣和喜春姑娘穿的一模一样,只是胸前多了一句诗,“红杏有傲骨,喜春不为奴。”

后世皆叹赏江大人痴情,高官厚禄却始终只有一位夫人,两人恩爱白头。他们还生下一个女儿,因当时府内杏花开得极好,已经伸出了墙外,故唤,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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