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为钥,解锁中国式现代化下的乡村振兴 ——基于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实践与思考

       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命题之一,是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农村现代化相对滞后的问题。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系统性思维锚定乡村振兴方向,既延续了“三农”工作的历史逻辑,又创新性地提出了“农业新质生产力”“和美乡村”“乡村文物保护工程”等新概念,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能。从这一顶层设计出发,乡村振兴的路径需以“新质生产力”为引擎、以“要素改革”为支撑、以“城乡融合”为纽带,方能实现从“输血式振兴”向“造血式振兴”的跃迁。

一、新质生产力:乡村振兴的科技内核

       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提出,标志着乡村振兴从资源依赖型向科技创新驱动的转型。《意见》明确指出,要以生物育种、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等为核心,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重塑。这一变革的实践意义在于:科技不仅提升效率,更重构生产关系。例如,山东通过“龙头企业提振行动”,推动农业科技企业年营业收入达2.3万亿元,农产品出口额连续26年领跑全国;安徽则通过“种业振兴行动”和“农业科技装备升级”,使粮食总产连续8年超800亿斤14。这些案例表明,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在于将实验室的“技术变量”转化为田间的“产量增量”。

       然而,技术应用需避免“一刀切”。文件强调“因地制宜”,城市地区侧重科技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农村地区则聚焦技术产业化与普惠性服务。例如,湖南通过“藏粮于地‘十确保’、藏粮于技‘十突破’”策略,推动稻谷亩产提高2-3公斤,体现了技术适配性的重要性。未来,需进一步探索“科技特派员下乡”“高端农机具抵押融资”等模式,让科技真正成为农民“用得起、用得好”的生产力工具。

二、要素改革:激活乡村内生动力的制度密码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破除要素流动壁垒。《意见》将“深化农村改革”贯穿始终,聚焦土地、资金、人才三大核心问题。在土地领域,安徽试点“农房出租、入股、合作”等盘活利用方式,湖南推动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地联动”,旨在释放土地资源潜力。在资金领域,债券市场的创新尤为突出:“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累计发行1672.5亿元,乡村振兴票据募集资金超2192.5亿元,形成了“财政+市场”的双轮驱动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要素改革需警惕“资本下乡”的异化风险。文件提出“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设立乡村振兴基金”,但同时也强调“联农带农机制”,要求将政策支持与农民收益挂钩45。例如,山东明确“小微产业”优先带动农民增收,湖南通过“庭院经济”“林下经济”等模式让农民直接参与产业链分配。这种“利益共享”机制,正是避免资本掠夺性开发的制度保障。

三、城乡融合:从“二元对立”到“共生共荣”

       中国式现代化要求城乡关系从“单向输血”转向“双向互动”。《意见》提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其本质是通过要素平等交换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在硬件层面,湖南计划提质改造3000公里农村公路,推动基础设施“从有到优”;安徽则通过“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补齐城镇化短板。在软件层面,“文明乡风建设”“乡村治理提效”等举措,旨在缩小城乡公共服务与治理能力的差距。

       更深层的融合在于“人的现代化”。文件强调“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但农民进城并非乡村振兴的终点,而是城乡身份自由流动的起点。例如,山东通过“稳岗就业政策”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40万人,同时发展“乡村旅游”“电商平台”吸引人才返乡。这种“双向流动”既缓解了城市劳动力短缺,又为乡村注入新活力,形成“城乡命运共同体”。

四、结语:乡村振兴的“破”与“立”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方法论”与“路线图”,但其成功与否取决于能否实现三大突破:一是从技术应用转向生态构建,打造“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二是从政策驱动转向制度创新,以土地、金融等改革释放长效红利;三是从单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通过城乡融合实现全域振兴。

       中国式现代化的底色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而乡村振兴正是这一目标的缩影。唯有以新质生产力破解发展瓶颈,以要素改革激活内生动力,以城乡融合重构共生关系,方能绘就“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现代化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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