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看见别人用键盘写文章,是小学的时候;那时我们还在不厌其烦地一遍遍趴在电脑上,用鼠标指挥着勇敢无知的机枪兵冲向虫族的巢穴。那个时候我所认识的键盘只有五个按键;“W”“S”“A”“D”以及空格,因为CS和一大堆已经忘记了名字的电脑游戏。
有一天我看电视,俏丽的上班族女郎坐在咖啡厅外,诱人的大腿前方放着纯白的笔记本,女郎手指轻敲,电视应和着放出女郎所写的内容。我从那时开始就觉得,用键盘打字真是一件优雅而奢侈的事情。那个时候我上小学,老师每天布置着如山的作业,晚上我一边抖动着已经酸麻肿痛的手腕,一边想,写东西真是一件痛苦无聊得很的事情;转而又会想起那个优雅的用键盘打字的女郎。
直到我上了初中,逐渐在每天的作文练习中变得麻痹,变得习惯用手写字;有时候甚至觉得那种重复的运动,点横撇捺上千次的来来回回,竟然让我有些喜欢起来。以至于上了高中之后,每天按部就班的两篇札记让全班同学叫苦不迭,但于我却是难得的得心应手。字写得多了,那些自己愿意写的不愿意写的话都写过了无数,但是当我真的要提笔写一些自己的想法与感受的时候,思维在那些从前形成的潜意识中自由穿梭,那些以前接受或是不愿接受的东西都不自觉的变成了自己的想法。于是我竟然可以每天奋笔疾书,完全原创的写作,每到晚自习收尾,总觉得意犹未尽。
当然,这酣畅淋漓的劲还没过瘾,我己经升入了大学,有了自己的电脑。SPASS,EXCEL,WORD,各种电子邮件外加QQ微博,让我几乎越来与离不开那些黑白色的按键。直到我开始逐渐写博客,写日志,渐渐脱离了钢笔,从“五笔”输入变成了“拼音”输入。
初开始用键盘打字,便觉得写东西是如此的生涩,好像每一个脑海中的句子词汇甚至是一个标点符号用键盘打出后都那么的词不达意。我感觉自己的文章和自己的思维之间开始隔了一堵厚厚的砖墙。
我开始觉得那个当年的时髦女郎是那么的做作与装X,用手写字多么得心应手,干嘛要用那么复杂的东西。我那时候用笔写字,一个小时上千字,写完后手不疼头不晕,仿佛那些从前写作业时候的并发症都已经变成了身上的老茧,刀枪不入了。但是我发现周围的人不在看书看报而是乐于刷微博,聊QQ,即使是看文章也只会从各个网站或是空间日志中寻觅。那个时候我真切的感受到“世界潮流浩浩汤汤”的无力感。
于是思考再三,我开始学着并习惯让自己用电脑写文章。即便自己对于那些生硬的塑料毫不带感,但是我还是坚持用电脑记录我的文字;无论大小。刚开始当然各种不适,因为用手写东西,你会觉得你的手指与大脑连为一体,而你的大脑又和你的心连为一体。总之,用一句俗一点的话说“我用手写我心”;但是开始用电脑写字,我会觉得自己与自己之间变得陌生,变得不再互相信任,因为你和你自己的感觉之间连接着一台电子的,生硬的机器,你们的对话都要通过这太生硬的大家伙来完成。但是既然无法改变,就要适应。
所以我开始尝试重新连接自己的思维与自己的手指,我争取让自己的所思所想顺利地变成自己活动手指的大脑信号,并且放诸于键盘的ABCD键上。渐渐的,我开始觉得自己变得熟练了,变得灵活了,好像从前那种用笔写字时的不适感;逐渐地变成让我感觉舒适甚至喜欢的老茧。现在,我好像又重新结起了一层老茧,用键盘写字的老茧。我渐渐习惯用拼音拼出自己的想法,习惯于不由自主地看着键盘缓缓的按动那些本来毫无意义ABCD。
现在,当我写好了这篇文章后,或许我已经习惯了用键盘打字。但是有时侯,我还会望一眼那只放在书架上的我的钢笔,那曾经是我的适应自己的老茧。我与自己的思维重新建立了联系,通过键盘。就像以前通过笔。我庆幸自己的改变,但是同时又觉得即使我当时即便没有学会用键盘写文章也没有关系,因为只要有一种方式,可以让自己的思维和自己的手指以及世界连为一体,就足够了。
通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