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写作我们因循一种怎样的原则,我们最初又是从什么样的写作形式开始自己的创作,这让我很迷惘。
我害怕自己落入一种爬不出来的俗套当中,却不知道自己的路在何方。从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余华的《活着》、莫言的《红高粱家族》、沈从文的《边城》、鲁迅的巜呐喊》似乎每一种风格我都喜欢,我都想尝试,但自己都写不好。这是自己的积淀不够,更是自己飘忽的心找不到一个方向。
从我真实的状况而言,在这个阶段我有必要去想连走都还不稳却要去跑的事吗?将一篇文章写得通顺、条理清楚、主旨明了、有自己的思想内涵,再去谈风格、谈形式,这才是当下我应秉持的态度。
任何风格的形成都是在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中成就的。我们的写作的素质提升到一定程度,思想内涵积聚到较高水平,知识经验达到质变的临界点,那么我们的写作的风格就必然会在一种自我突破的心境中形成。这种累积越深厚,我们的改变也就越大,那时所谓的“形式”我想便如绝顶高手的随意一挥,一切尽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