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张春的《一生里的某一刻》,其中有一篇写到普通食物最好吃的时刻,特别讲到薯条时,让我腹中馋虫一阵躁动。书中这样写到:
薯条要刚出锅热热的,表皮脆脆的,还有一点明显的细盐在外面,里面是软的,最好是拿硬而热的薯条刮甜筒冰淇淋吃,一截一截地咬下去,每一口都能吃到盐、脆热的外皮、烫嘴的柔嫩土豆肉,还有又甜又凉又奶的冰淇淋。
想象一下冰热、软硬的口感,加上甜咸的味觉感受,我光想一想,就已经流了一地的哈喇子。
记得小时候就特别喜欢这种反差感的口味刺激,比如鲜辣的麻辣烫加上冰镇的可乐那种冰热两重天的感觉,入口即化的豆腐脑加上咔嘣脆的豌豆那种软硬交加的感觉,以及冰粉加冰渣的颗粒混合凉。这些错综交叉、层次分明的口感,总让我流连忘返、不可自拔,也就走上了肥胖的深渊。当然这都是后话,此刻我们只谈一个字“吃”!
书中,还提到一种我从未见过的馒头吃法。
热馒头应该撕开夹上红烧肉和油条。但只是把红烧肉和油条整个的放进去是不够的,应该把它们分别剪成丁,然后把馒头分成至少三层,整齐地摆进去。
想象一下,有种无从下口的无措感。但我也曾见过馒头的另一种吃法,相当特殊。
那是上大学时,同寝有6个同学来自甘肃,特别喜欢吃面食。每天早晨她们都会从食堂带回一个白馒头,以及一个水煮鸡蛋。
逐一摆放在寝室书桌上,从抽屉里拿出秘密武器——万能的老干妈辣椒酱,俨然一副大厨上场的架势。只见她们用小刀小心将胖嘟嘟的白馒头分成两半,但并没有切断,接着剥出白嫩的鸡蛋放入馒头缺口处,再在上面均匀涂抹上老干妈辣椒酱。
最后一个步骤,也是最重要的步骤,两只手用力一合一压,一个中式汉堡包正式出炉!就着稀饭,麦片粥,豆浆之类的流食,绝对是开启美好一天的不二之选,又美味又顶饿。
某次,实在是被她们每次一脸陶醉的吃相所诱惑,我也依葫芦画瓢,给自己做了一个。一口下去,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可能有个体口感和喜好差异,总觉得与他们表情透露出来的信号,并不相符。
除了口感比较有层次,辣香、焦香、蛋香、麦香相互交织,香气在嘴里混合叠加,刺激着舌头不同的味觉感知,但入口后,多种食物在食道,上下不能的哽咽感,让人着实难受,几口开水灌下,才终于缓过一口气来。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我应该一辈子都不会去尝试的新奇吃法。
比如柠檬蘸细盐,百香果加可乐,野蔷薇的嫩枝以及狗粮猫粮。作者在书中特别强调,狗粮普遍比猫粮好吃。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我是不会去尝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