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个平凡的日子,我偶然听到一首名为《写给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的歌》,莫名其妙的就想到了那个男孩,那个我第一个喜欢的男孩。
谁没喜欢过自己的同桌呢?小学三年级那一年,我从此喜欢上了周杰伦,喜欢上了我的同桌,一个我当初觉得他好帅好酷,然而现在却想不起他长啥样的坏男孩。
我记得他某个眼角有个小小的胎记,在不穿校服的时候常穿一套蓝色的运动服。他几乎不学习,但又从来不向我学习,考试成绩多少有些拿不出手。有时候语文课听写词语,他偷偷问我,我很想告诉他答案,可是又死要面子,最后拿手捂住半条缝,在老师背过去的时候让他看了我的本子。
课间的时候我们一起讨论周杰伦,聊班上乱七八糟的事情。他大白天骗我玩“笔仙”,小小年纪,总是问些自以为成熟的问题。
“我们班男生你喜欢谁啊?”他拿着草稿纸上画好的笔仙阵问我。
“你猜!”我尽力在假装漫不经心。心脏跳动的节奏似要替我吼出答案,可惜他听不到。他最后也没能从我口中套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但是因为我拒绝回答,他说笔仙晚上一定会来找我报仇,我因此担惊受怕了好几天。
现在想想,既然是‘笔仙’,那你为什么还要问我呢?
那个时候的喜欢是单纯的,是天真可爱的。
当时我已经连续担任了三年的班长,年年拿三好学生奖,考试成绩稳居第一梯队,是“别人家的小孩”。我总会在众人的注目下上台领取试卷或者奖状,脸上挂着藏不住的骄傲。
但是这样的我在他面前总是自卑。因为先天的唇腭裂,加上不会打扮,所以始终把自己放在阴影里,我现在觉得,假如我儿时不是成绩优秀,不是学校干部,不是每年参加各种活动……或许我会从那时开始,逐渐沦为社会边缘的透明人吧。
这样的在我同桌面前始终抬不起头。
听到他的名字我会嘴角上扬,因为有他我觉得上学也很快乐。每天从家里窗口张望,看到他的身影以后掐着表去上学,始终跟在他身后保持着20米的距离,从家里到学校10分钟的路程里,脑海里编织着以我和他为主角的琼瑶剧。
上课的40分钟是我最喜欢的时刻,那是我们最靠近的时间,仿佛有说不完的话,上课也要偷偷传小纸条。
我期待着大扫除的日子,这样就是一个大组一起留下来打扫卫生,而我班长的特权就此用上,“你,和我一起倒垃圾。”
有一个雨天,我在家里写作业,窗户外面出现了他的身影,是他和班上其他男生来我家在的院落里玩捉迷藏,他小心翼翼地躲着“鬼”,完全没看见对面楼里眼神在窗户和作业本之间游走的少女。要不是因为我妈坐在旁边,我想我的眼神就会锁定在窗户外面了。
如果是这样就够了,我想。至少在小学剩下的漫长岁月都做同桌,我也会很开心。
渐渐地,我对他的暗恋开始变成了“众所周知”的喜欢。
但一切都在四年级时,一个插班生的加入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