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学习第12天《梁惠王下 凡十六章》2.2

《孟子》学习第12天《梁惠王下 凡十六章》2.2

原文阅读

齐宣王问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

孟子对曰:“于传有之。”

曰:“若是其大乎?”

曰:“民犹以为小也。”

曰:“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犹以为大,何也?”

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刍荛者往焉,雉兔者往焉,与民同之。民以为小,不亦宜乎?臣始至于境,问国之大禁,然后敢入。臣闻郊关之内,有囿方四十里,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则是方四十里为阱于国中,民以为大,不亦宜乎?”

字词注释

[1] 囿(yòu):畜养禽兽的园子,大曰苑,小曰囿。

[2] 传(zhuàn):古代文献。

[3] 刍荛(ráo):打柴草的人。刍,草。荛,柴。

[4] 雉(zhì)兔者:打猎的人。雉,野鸡。

[5] 阱(jǐnɡ):陷阱。

译文参考

齐宣王问孟子:“听说文王狩猎的场所方圆七十里,有没有这回事呢?”

孟子回答说:“文献上有这样的记载。”

宣王问:“要是这样,不是太大了吗?”

孟子说:“百姓还嫌小呢!”

宣王说:“我的狩猎场所方圆仅3F里,百姓还觉得大,为什么?”

孟子说:“文王的狩猎场所方圆七十里,割草砍柴的能去,捕鸟猎兔的能去,和百姓一同享用。百姓觉得小,不应该吗?我刚到齐国边境,问清齐国的禁令,才敢进入。我听说郊外有一个打猎场所方圆四十里,凡杀死里面一只麋鹿的以杀人罪论处,那么这方圆四十里的地方不就是在国中设立的陷阱,百姓认为太大了,不应该吗?”

核心内容解读

      齐宣王向孟子请教:为何先王的宫苑越辽阔,百姓越觉其小;而今王的园林不过四十里,子民却视若庞然巨物?齐宣王以"囿"的物理尺度为切口提出的疑问,实则触及权力合法性的根本命题。  这场围绕皇家园林的对话,在孟子笔下化作一把解剖刀,层层划开了权力运作的隐秘肌理。这里的禁苑是一种权力的隐喻。

      在传统农耕文明中,土地作为最核心的生产资料,其占有与分配方式直接映射政治伦理。文王七十里与宣王四十里的对比悖论,表面上呈现"大而显小"与"小而显大"的认知反差,实质上暴露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治理哲学。

    “文王之囿”通过"刍荛者往焉,雉兔者往焉"的开放性设计,将象征王权的封闭空间转化为具有公共属性的生产生活场域。周文王七十里园林里,樵夫自由拾取柴草,猎户随意追捕雉兔。这方草木葳蕤的天地,在孟子的叙述中悄然消解了物理边界——当统治者的特权空间向民生需求开放,宫苑的围墙便不再是权力的藩篱,而成了连结庙堂与江湖的血管。这种空间共享机制使"囿"这个权力符号转化为民生福祉的载体。 

    而“宣王之囿”是以"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的严刑峻法构建绝对禁区,麋鹿成为触碰即死的禁忌符号,草木化为不可逾越的雷池,四十里土地异化为权力暴力的具象化存在。在这里,本应滋养生命的土地,沦为吞噬人性的制度陷阱。这种空间独占模式则割裂了君民关系。

      当齐宣王以严刑护卫禁苑中的麋鹿,他实际构筑了双重牢笼:百姓困于有形的高墙,君王困于无形的猜忌。孟子将"杀麋鹿如杀人"的酷律比作陷阱,不仅批判了法家重刑主义的荒谬,更揭示了权力异化的终极形态——当律法失去仁德的温度,制度本身就会变成噬人的猛兽。而文王园林里自然消弭的禁令,则印证了儒家"德风德草"的政治理想:最高明的治理,是让秩序生长在生活之中。

          孟子以精妙的相对论破解了绝对主义的统治迷局。空间的道德尺度从不取决于丈量土地的绳尺,而在统治者与百姓的呼吸距离。文王的七十里因其共享性,在庶民眼中是流动的生活剧场;宣王的四十里因绝对的独占,在百姓心头却是凝固的恐惧坐标。这种认知的吊诡揭示了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的核心命题:真正的权力边界不在舆图之上,而在民心之间。

    宫苑里的草木荣枯,最终丈量的是文明的刻度。在孟子看来,真正的仁政从不在于画地为王的疆域,而在于拆除心墙的气度。当统治者的园林里回响着百姓的脚步声,这样的天下,方称得上"与民同之"的江山。

      这场两千年前的对话,在当代城市广场的玻璃幕墙上依然投下思想的剪影。从皇家禁苑到共享单车,从宫闱高墙到开放街区,人类始终在寻找公共空间的伦理平衡点。孟子的智慧提醒我们:任何物理空间的丈量,都暗含着精神空间的标尺。当权力懂得在共享中消解自身,四十里可成无垠天地;若统治执念于独占,七十里终成逼仄牢笼。

背景知识

孟子生平之游历(中)

在宋国期间,滕国的太子(后为滕文公)到楚国去,路经宋国,拜访了孟子,“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感动了滕太子。从楚国回来时,滕太子又一次访问了孟子,孟子引用前人的话以鼓励太子,并说,滕国的面积虽不大,但是“绝长补短”计算起来,也有长宽各五十里,还可以治理成一个好国家。

孟子觉得,在宋国很难实现“王政”,继续留下来已没有意义,于是决定回到邹国。

回邹后不久,滕国的国君定公死亡,太子要举行丧礼,便想起孟子的谈话,“于心终不忘”。于是,请然友(太子的老师)到邹国请教孟子,然后决定丧事。然友传达之后,孟子回答说:问得好啊!父母去世后,本应尽心尽力办好丧事。但是,各诸侯国的丧礼我没有学过,我只听说过,“三年之丧”,“三代共之”,上自天子,下至庶人,没有例外。意思是,应当行“三年之丧”。然友回国报告于太子,太子果然采用了孟子之说,定为三年之丧。这是孟子的主张第一次被采纳。但是,邹国的父老百官却不愿意,说:我们的宗主国鲁国的先君已不实行了,我们的先君也不实行了,到了你这里却要改变过来,这是不合适的。他们还引用《志》书中的话说,丧祭之礼要依照祖先的规矩,以证明现行的丧礼是有依据的。但是,现行的丧礼是什么样子,《孟子》中并无说明。

太子听了这些话,不敢决定,请然友再次去请教孟子。孟子说:这事不能求之于别人,要由太子自己做决定。在上位者爱好什么,下面的人必定爱好得更厉害。他还引用孔子的话说,君子的德好比风,小人的德好比草,风向哪边吹,草便向哪边倒,因此,完全取决于太子。然友报告后,太子说:是。这诚然决定于我自己。于是决定行三年之丧。五个月居于墓庐而未颁布任何政令,百官和族人都很赞成,认为知礼;等到举行葬礼时,四方的人都来观礼,太子容色悲凄,哭泣哀痛,吊丧的人非常满意。这说明丧礼办得成功。

这件事说明了几个问题。一是在孟子生活的战国中后期,古代的葬丧之礼已经普遍不实行了,鲁国被认为是保存周礼最多的国家,连鲁国都不实行“三年之丧”(其实,从孔子时代就已经看出这个迹象了),其他各国就可想而知了。二是孟子提倡“三年之丧”的用意,主要不在形式,而在于如何体现对父母的真正的孝敬之情。“亲丧,固所自尽也。”亲身躬行葬丧之礼,本来是出于内心真情,因而是很严肃的事情。三是亲丧不只是个人之事,其影响所及是全社会的,通过丧礼,使全社会的人都知道如何对待父母,满足人们的终极性的情感需要,这才是丧礼的作用所在。从孟子“归葬于鲁”,有人议论其奢侈,以及孟子的回答,也可以看出,他是很重视“亲情”之孝的。这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风尚,关系到人的道德素养和国家的安定团结。因此,孟子才如此重视。

孟子居邹期间,鲁国的国君(平公?)已经知道孟子是一位很有影响的人物,打算让他的弟子乐正子治理国政。孟子知道后“喜不能寐”,非常高兴。他知道,乐正子并不是很坚强,也不是很有聪明才智和知识,但是乐正子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好善”,对于治理国政而言,这就足够了。因为如果治理国家的人“好善”,四面八方的人就会不远千里而来“告之以善”;如果治理国家的人“不好善”,就会“拒人千里之外”,而那些阿谀逢迎之人就会纷纷而至,想治好国,是不可能的。从这里可以看,他对学生的要求也是出于这个目的。

正是由于这个机缘,孟子便到了鲁国。他很想通过他的学生帮助鲁君治理好国家。在乐正子的建议下,鲁平公要会见孟子,却因宠臣臧仓的谗言而中止。臧仓对平公说,孟子并不是一个贤德之人,他给母亲办的丧礼比给父亲办的丧礼规模还要大。鲁平公听信了臧仓的话,不去会见孟子。乐正子向平公问清原因之后,便解释说,这是因为孟子举行父葬时只是一个士,而举行母葬时则是大夫,身份不同,贫富也不同,规模大小自然也不同。但是,鲁平公并未改变态度。乐正子将平公不见孟子的原因及经过告诉了孟子。孟子说:干一件事或不干一件事,都有一种力量支配着,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这里表现出孟子的“无奈”,将不能见鲁君的原因归之于客观命运。他决定离开鲁国。

正在这时,滕太子已正式继位,是为滕文公。由于他与孟子有过多次交往,又采纳过孟子的建议,孟子便决定到滕国去。这时,孟子已年过五十,大约在公元前322年左右。

孟子到滕国后果然受到了欢迎,并享受到最优厚的待遇。滕文公经常与孟子相见,请教如何治国的问题,孟子也有机会阐述他的仁政学说。但滕国毕竟是一个小国,夹在齐、楚之间,很难有所作为。滕文公正为此发愁,向孟子请教,孟子却说:“是谋非吾所能及也。”即不是我的能力所能解决的。不得已,就只有凿地筑城,与人民一起死守。只要人民宁死不屈,愿意献身,就能守住。但是在当时,小国与大国之间,力量是很悬殊的,于是,他又根据周太王在邠(bīn)地,因受狄人侵犯而主动放弃邠地,迁到岐山之下,老百姓因太王之仁而“从之者如归市”的故事,劝滕文公行仁政,仿效太王。这两种办法究竟哪一种更可行?他自己也说不准,只有请滕文公二者择一。这说明孟子的理想和现实之间,有很大距离。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孟子》,蒙培元,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8月

《孟子新注新譯(第二版)》,楊逢彬,北京大學出版社,2023年9月

《毓老师说孟子》,爱新觉罗·毓鋆 讲述;陈䌹 整理,花山文艺出版社·道善文化,2022年1月

《华杉讲透〈孟子〉》,华杉,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读客,2014年

《孟子》,蒙培元,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8月

《孟子译注(简体字本)》,杨伯峻译注,2008年12月

《孟子(中华经典藏书)》,万丽华 蓝旭 译注,中华书局,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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