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文文学中,有一种写作类型叫narrative writing,narrative这个词的中文意思就是讲故事,所以narrative writing可以译成记叙文体或叙事文体写作。Short Story(短篇小说)和Novel(长篇小说)都属这种文体。
在中文中,我们习惯把Novel翻译成“小说”,Story翻译成“故事”,所以Short Story究竟是翻译成“短篇小说”好还是“短篇故事”好,也未有定论。由于不同语言本身并没有完全对等的翻译,也由于中国文学的小说发展路径与西方文学小说发展路径有很大的不同,所以,这种咬文嚼字的细节暂时先放下不提,下文统一口径称之短篇小说。
英文文学中的短篇小说是专指篇幅较短、围绕单一事件描写的记叙文体作品。篇幅以一万词为最高上限,也有说法认为五千词是最高上限。
那么,经典的英文短篇小说有哪些要素呢?简单地说就是P.A.C.T.S.,加拿大高中老师会让学生填写P.A.C.T.S. sheet来分析和理解一篇短篇小说。
P: Plot 情节
A: Atmosphere/Mood 氛围、情绪
C: Character 人物
T: Theme 主旨
S: Setting 时间地点
情节
故事也好小说也罢,都离不了情节。依据短篇小说的定义,它只有一个中心事件,故事的情节就围绕着这一个中心事件展开。包括:
- 起因(Inciting incident),也就是那个诱发了整个故事的行为、事件、物品等等,没有这个东西,整个故事就失去了基础。举个例子,莫泊桑小说《项链》里,那封舞会的邀请函就是起因。
- 冲突(Conflicts),冲突来自多方面,包括主要人物自身的矛盾冲突,主要人物与次要人物之间的冲突,人物与社会的冲突,人物与自然的冲突。一个好的故事往往会包含上述所有的冲突,并有主有次有层次地呈现出来。
- 危机(Crisis),是指最主要的冲突以及它引发的危机
- 高潮(Climax),又称为故事转折点(Turning Point),从这里,故事走向结局。
- 结局(Resolution),有些时候,在结局前会给出解释,但大部分时候,解释已经隐含在情节中了
一个完整的短篇小说的情节应该包括所有这些要素,使小说的整体走势呈A字:
氛围、情绪
讲故事要营造一种氛围,使读者产生相应的情绪。氛围是作者通过自己的文字传达出去的,而情绪是读者在阅读文字的过程中所感知的。一篇好的作品,应该是作者能够让读者感受到自己营造的氛围,并产生相应的情绪。而差的作品则相反,读者或者感受不到作者营造的氛围,或者产生跟作者期望的完全不符的情绪。
比如,用自然环境营造气氛是文学作品中最常见的手法,晴天代表好心情,阴天代表伤心难过……。并不是说现实生活中晴天白日就不会发生倒霉事,而是说这样的写法最接近正常人的心理感知,因为人在心情好的时候就是会感觉气朗天清。这一方面,托马斯·哈代是个中高手,可以参考他在《德伯家的苔丝》中对自然的描写是如何烘托主角的悲喜境遇的。
当然,文学名家可以让倒霉事发生在大晴天并让读者更觉悲摧,但对初级写手来说,这样做往往是危险的,会造成读者在阅读时情绪混乱,怀疑作者是蛇精病。
曾有人在新年时收到远方友人一封信:“过去几个新年,每次我们两家人都在一起过,朋友欢聚何等愉快。今年你们远赴他乡,但不知道怎么的,我们一点儿也没觉得难过。”——如果不是知道这哥们永远词不达意,这信基本就是绝交信的节奏了。这就是氛围营造的车祸现场。
人物
不用说,短篇小说必须有人物,而且一般还不止一个人物:一或两个主要人物和几个次要人物。主要人物不能多过两个,否则就乱套了。
次要人物在整个故事中是不变的,做为背景色存在。而随着情节展开,各方冲突的发展,主要人物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合乎逻辑的变化过程,或者是处境变化,或者是心理变化,或者是情绪变化,等等等等。如果主要人物没有变化,那将是一个无味的故事,如果次要人物发生变化,那将是一个混乱的主次不分的故事。
主角还应该有一个敌手(Antagonist),就是那个给主角制造麻烦的人或物。敌手可以是另一个主角,也可以是次要角色,还可以是主角自己,甚至还可以是主角身处的社会、自然环境。
主旨
在中文语境中,小说与故事最重要的一个区别是:故事只是讲述一件事,这件事可能是真实发生的,也可能是想象的,故事 可以 不传达讲述者的任何价值和观念;而小说则不同,小说是作者通过一个故事传达自己的思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也是中学时代最恨的“中心思想”。
因此,一篇好的小说应该能让读者get到一个“人生道理”。当然每个读者有自己的人生经验,所以从同一篇小说中每个读者get到的人生道理可能不一样。还是以莫泊桑的《项链》为例,中国的高中语文的标准答案是“对资产阶级虚荣的生活方式的无情批判”,而加拿大的标准答案有好几个:做人要诚实(早跟朋友承认项链丢了可能就只用赔500法郎不必做十年苦工了)、爱情很坚贞(这败家老婆都没家暴她,还借钱帮她还债,绝对是真爱了)……
时间地点
一般来说,故事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会在故事的一开始交待清楚,但也并非总是这样。有时,故事的时间地点会隐藏在故事情节中,比如,看到出租马车,读者就大概猜到这起码是一个世纪以前的故事,提到一周挣七个先令,就能猜出故事发生在英国,而且也是很久以前。
初级写手可以一开头交待清楚时间地点,高段位写手则可以把这些信息在行文中润物细无声地传达出来,和故事情节结合成一个协调的整体。
POV
除了PACTS五大要素,短篇小说还有一大要素Narration & Point of View,英文缩写成POV。POV就是指故事是从谁的视角来讲述,即中文所说的第一人称叙述和第三人称叙述。
第一人称很好理解,整篇故事是“我”“我”“我”,我看、我听、我动、我说、我想。这种视角最大的限制是,“我”只能知道别人在我面前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但“我”不知道别人想了什么,也不知道别人在“我”不在场时说了什么做了什么(除非再有另一个人来告诉“我”)。而这种视角最大的好处是适合初写者,因为只要写清楚“我”如何就可以了,别人都是“我”眼中、耳中的映射。
第三人称是用“他”“她”“它”讲故事。第三人称又细分为有限制的第三人称(3rd person view limited) 和 上帝视角第三人称(3rd person view Omniscient)。
有限制的第三人称是用主要人物的视角去写,故事讲述者知道主要人物所做所为所思所想,但对其他人物则所知(写)不多,这是大部分第三人称故事使用的讲述方式。
上帝视角第三人称之所以称为上帝视角,就是指故事讲述者知道整个故事所有人的所有行为和思想,是一个全知全觉的存在。具体写作的例子可以参考简奥斯汀的小说。这种讲述方式是初学者最喜欢用的,因为直接把每个人物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交待给读者简单易行,比费工费力地描写人物的行为举止可省事儿多了。然而这样写却很容易造成行文的混乱,让读者在不同人物的不同视角跳来跳去,好像一个初学摄像的人,镜头摇来晃去,拍出来的视频只能让人头晕。至于有些初学者以第一人称写作却总是“不小心”钻到别人的身体里把人家的想法说出来,那就更是笑话了。
这篇文章是根据我在加拿大读高中英语的课堂笔记整理及个人理解而成,如有错误,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