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三年,有两年过得都不是很快乐。
我总是急切的想要成为别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最大的快乐就是考试考了好成绩,或者数学突然逆袭考了高分。
高考,是我生命里最down的事情。那时候,每天都会哭,觉得一切都没了意义,生活没了方向,有一段时间甚至得了暴食症,生活痛苦灰暗,一切都是黑色。
我下定决心,要从泥坑里爬出来,活得像个人样。
于是,我开始大量的读书学习,开始跑步减肥,也开始计划着构想中的几次旅行,去想去的地方看一看,见一见不一样的生活。
去年暑假,我开始了第一站,也是最渴望的一个城市,北京。
我全程几乎是一个人。
十个多小时的火车硬座,一晚没睡。下了火车呼吸着北京的空气,感觉一切都是甜的,恨不得亲吻大地。记忆中,那几天北京的天格外的蓝。
火车站离青旅有差不多3km多的路程,记得那时是中下午北京最热的时段,我选择小黄车背着沉重的背包骑行到青旅。我急切的想去亲眼看一看这个城市里的一草一木和每个在这里生活的人。到了目的地,我全身像淋了雨一样。
青旅在一个高级公寓里,没记错的话,是在26层。
我极其恐惧电梯,但又不敢一个人走这么长的楼梯,硬着头皮、喘着粗气到了26层。
青旅阿姨很凶,一直在和我讲东南西北,又没有具体的门牌号。
在26层,楼道里透着昏暗阴冷的黄色,像是恐怖电影的前奏。
我摸索着,却敲错了门,一个极凶的外地大哥冲着满面狼藉的我大吼大骂,可能是北京给我的兴奋冲淡了害怕,我没有哭,也不敢哭,也没有顶撞,只是最后狼狈又不知所措的说了一句对不起,后来我找到了青旅的位置,那个阿姨也没有安慰我。
那件事以后,我就下定决心不管怎么样,也要对每一个陌生人报以谨慎的温柔,其实,我也挺理解那大哥的,在北京生活也不容易吧。
还有就是,我要成长,要学着消化各种各种不一样的情绪,要独立,不能靠任何人。
北京那几天,很热很热很热,热的可以把人身上的水分蒸发,把人晒成干。
几乎一个人,在三四天的时间里走(或者说骑)遍了整个北京。
那几天在北京,我穿着自己最舒服的运动鞋却硬是磨了五个像小脚趾一样大的水泡,就这样,我还是每天照走不误,生怕当误了在这里的一分一秒。
我去了北京三次,这次的旅行是我的第二次北京之行,但也是意义最大的一次。
每一次意义都不一样的,第三次我有一个特别的机会再重游了一遍后海,在那里,我问我自己,一年了,你变了吗?
我觉得我变了,又有些东西没有变。
说一说那几天印象比较深刻的故事。
零
在中传,看到两个高个子的女生手拉着手走在校园一个树林旁的小路上,一个女生留着很长很黑的头发,戴着很文质的金属框眼镜,气质里透着一种寡然和英气,另一个女生记忆中很甜美。她们应该是情侣,十指紧扣。
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画面。没有什么比两个女孩子牵手更美好的了。
壹
我去了姜思达的公司,米未传媒。
公司在一个园区里,进入大楼后,明亮空旷,公司在第三层,标识指向电梯,写着:米未传媒,请上三楼。我没敢上去,在大厅仰望着三楼玻璃屋透过的一点点办公桌。我盯着看了好久,这是我离他最近的一次距离。那一刻,我暗暗发誓要努力,努力有一天也可以像他一样优秀,可以和他肩并肩。
贰
后海北海南锣鼓巷那一片,我顶着炎热走完了一圈,如果有人走过就应该知道那是多么长的一条道路。
中午最热的一段时间我开始走,走完已临近黄昏,我摊在马路上,感觉浑身都很疼,然后搭上一个有空调的公交车,在一个有空调的商场下车,干了一大碗双倍冰的鲜芋四号。
叁
有一天晚上8点多,我从三里屯逛完往青旅走,地图明明临近目的地却怎么也找不到。这时,突然下起了暴雨,我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凶猛的雨,几乎一分钟雨就快盖过我的脚踝。雨大风也大,伞完全顶不住雨。那是我此生最绝望孤独的时刻之一。
我在便利店躲了一会儿雨,发现雨已经快要大到盖过膝盖,我仔细地检查了地图,悲壮的冲进雨里,雨大到看不清路。那是绝望中逼出的方向感最好的一次。
到青旅公寓一楼大厅,我拿着仅有的几片面巾纸擦干身上头上的水,每一张纸几乎刚碰到身体就全被浸湿了。第二天,我穿着全湿的鞋继续走,到了晚上才干。
肆
很晚很晚,我在青旅的阁楼上呆了好久,那个阁楼方位特别好,我看着北京的夜景,看着右手边的那个公园,看着三里屯的那个方向,看着川流不息的车流,看着整个夜晚在霓虹灯和各种高楼不同的灯光装饰的北京。
我激动的给家里人和朋友视频电话,急切的想要分享给他们这一景色。
伍
我走遍了北京大大小小有名没名的书店。
印象最深的是清华附近一个书店,门脸很破,但走进去别有洞天。
我从没见过书这么丰富的书店,后来听说里面的书都是附近高校教授开的书单,其他的书也是书店老板亲自阅读挑选的。
有一个角落,里面放满了日本文学里几乎所有我喜欢的作家的所有书目,那一刻,我忍不住哭了出来,恨不得上去亲吻每一本书每一页纸,如果可以,死在那儿我也愿意。
毛姆《刀锋》里,拉里放弃一切,来到巴黎,博览群书,通读所有法国文学著作,有一段话我看完后心久久不能平静,甚至激动的哭出来,感觉有一种被理解的共通的感觉。
『过去的一两个月里我在读斯宾诺莎。虽然只是一知半解,但还是感到欣喜若狂。这就好像走下飞机,来到了群山之巅的一片广阔的高原地带。有一种遗世独在的感觉,一种如此纯净的空气,像美酒一般席卷了你的头脑,那感觉无与伦比。』
这段话就是那时,也是每时读书给我的感觉。
......
......
......
其实还有好多故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在这过程里遇到的不同的陌生旅人,这一些我想要用一整个文章来写,甚至一个都不会够。
这些陌生的可爱的善良的人啊,我们萍水相逢又惺惺相惜。
陌生人之间,总是很容易放下心防,倾诉所有。
每一段旅行的时间,我都像是经历了好多的人生。
我旅行的故事,说起来可以谈起数十个深夜,经历时没觉得什么,现在回想起来既自豪又想念又有些难过。
其实一路走来,我都蛮狼狈的。一个人丢手机,丢包,地铁公交下错站点坐反坐过站……这些我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回。
结语:
摘取我喜欢的《刀锋》里一句话,
『当你决定离开常轨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
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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