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一、时俗薄朱颜,谁为发皓齿?
陈婕,生于阳春三月,天性浪漫、不受拘束;是一名不折不扣的洁癖强迫症患者,这和她自幼生活在医护人员住宅区有关,她前半生最熟悉的气味莫过于消毒水的味道。
以致于成年后,她无法接受所有气味浓烈的香水味,每次闻到都会晕眩不止。
看到马路上有人随地吐痰,就恨不得手持一个无线大喇叭大声呐喊教训这些不爱卫生的人。以致于她从小学起就担任劳动委员直到高中毕业。
她无法容忍一切肮脏、凌乱的生活环境,更见不得举止邋遢、低俗的人群。
她憧憬将来要交的男朋友必定是一个爱干净、清清爽爽、洁身自好的阳光型大男孩。
她喜欢在清晨聆听《春江花月夜》,她喜欢独自旅行并下乡采风,她独来独往惯了,便不喜向任何人解释自己,学会做自己生命里的太阳,照亮那些只属于自己的悲伤角落。
陈婕属于典型的付出型人格;她若是对一个人好,便只懂得倾其所有,毫无保留,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这和她从未得到过足够的亲情有关,内心缺爱,以致于表现出来的爱人方式就是无限给予,无底线信任。
她从不会伸手索取什么,她觉得主动开口便在人格上先输了。
对方若是真懂得珍惜,何须启齿索要?
若是真把你放在心尖上,又岂会不懂付出和换位思考这么浅显的道理?
但凡是想做的事,任何时候都不晚;只要是想见的人,任何理由都合适。
她自幼没有亲戚庇护,父母皆是医护工作人员,早出晚归,她从小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虽父母的亲戚都住得不远,但她所在的这座城市的人,从来就是以“亲情冷漠”闻名于世,她很小就能体察人情冷暖,懂得世态炎凉。
邻居奶奶主动给她的一碗粥,她铭记于心,念念不忘至今。
家族里的亲戚,所谓的“血浓于水”,不过是逢年过节的时候聚一聚的形式主义。心和心,从不靠在一起。
更别提遇到危难时刻借钱了,亲戚们早就躲得远远的,恨不得你们这些混得苟延残喘的穷人早死早托生,永不打扰她们宁静的生活。
在她挨饿受冻的人生阶段,从来没有一个长辈出面过,也没有人试图了解她过往的窘状和难堪。
就这样,她似野草般,仿佛一夜之间长大成人。本是清澈透亮的眼睛却因世事无常,早早抹上了一份黯然伤神。
在父亲因老宅拆迁得忧郁症的那七年光阴里,母亲独自抚养她长大,兼职两份差事,那时候是她初三升高中的关键时刻,她很怕回家,怕回到那个充满阴霾的地方。
于是她总躲在同学家里,同学见她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样子,主动打开冰箱,把她喂饱喝足。那一年,她凝视同学的眼神就像是雏鸟看到了自己的妈妈。
大学四年,她极力勤工俭学,虽不时有富二代同学向她示爱,但她不愿过手心向上的日子,毫无尊严可言。她这一辈子都不想去尝试这种活法。
靠自己,虽起早贪黑,但每一分钱都是辛苦赚来的。
她曾当过家庭教师、做过礼仪小姐、在sars爆发的那一年,她还去当过一阵商场柜台导购员。
大学毕业踏上工作岗位后的第一份正职工作起,她就把工资卡交到了父母手里,她知道他们其实比她更需要物质带来的安全感。
爱情不是没有来过,而是在秋风乍起的萧瑟月夜,她知道自己背负的家庭责任,即便自己双肩柔弱,即便自己无依无靠,也始终明白如果对方不是一个可以足够依赖的人,她便不想轻易开始一段感情。花前月下的浪漫情怀,她从不敢憧憬和奢望。
她冷若冰霜,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外表下,内心热情似火,只是她一再压抑,可谓自我情绪管控相当强。
世人只晓得她的矜持,却无从体察她的不易。
二、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楚国都称郢,战国时楚顷襄王为秦所败,迁都于陈 (今河南淮阳县),称郢陈。《史记·秦始皇本纪》: 二十三年 (前224),秦王召王翦,出荆,“取陈以南至平舆,虏荆王。秦王游至郢陈”。即此。
沈凯,生于初秋,郢陈人,学霸一枚,伟岸高大,玉树临风。自幼理想是成为一名公务员,朝九晚五,工作稳定,有足够的闲暇时间孝顺双亲。
在他家居住的世代老宅里,门口上最显赫醒目的对联写的是—“十月胎恩重,三生报答轻。”
他生长在一个观念保守、传统的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他是长子长孙,他还有一个尚在读书的妹妹。
父母对他的期盼是成为一名光明磊落的男子汉,在家乡谋一份体面的差事,娶妻生子,和和美美,父慈子孝,兄妹和睦,光耀门楣。
沈凯在2004年前,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离开郢陈,他的念想一直是他会和他的祖祖辈辈一样,一辈子守在辽阔的平原上,看尽春花秋月,日出日落。喝着胡辣汤、嚼着生大蒜,心中若无烦恼事,便是人生好时节。
然而命运从不会如期而至,总有意料之外的安排。这便是人生奇妙的所在。
人世间所有的相遇,其实都是久别后的重逢。
所谓的相见恨晚都是恰逢其时。
三、一约既定、万山难阻
沈凯是沈家祖祖辈辈里出的第一个大学生,在他毕业那年,父母就给他订了婚,对象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可谓知根知底,两小无猜。生活习惯相似、双方父母又是世交,这于沈凯而言,是命运既定的安排。
他对自己的未婚妻——李玲,没有任何反对意见。
李玲是与他自幼一同长大的邻居,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发小。
李玲身材娇小,圆脸盘,常年风吹日晒的麦色肌肤,透着健康和壮实,笑起来,眼睛弯弯的。谈不上美,但很淳朴。典型的贤妻良母型女性。初中毕业后,就在家务农了,没有再继续读书。是田里干活的一把好手。
沈凯的父母就是看中这一点,钦点她为儿媳。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能生娃操持家务就行,又不是请个年画里下来的神仙娘娘,在家里摆着、供着。下地干活,上炕生娃,在这片广袤无垠的土地上,自古都是天经地义。
2004年夏,沈凯工作落实,同年订婚,双喜临门。
沈凯家在村里举行了隆重的订婚宴,让整个村的人都知道村里最帅气、最优秀的小伙子的婚事已经定下来了。
订婚宴上,父母正式宣布准新人订婚,彩礼钱给了一万零一,意思是万里挑一。再给准儿媳添置了些衣服首饰,略表心意。
订婚后就算是一家人了。虽说如今这年头,也有人退婚的,然而沈凯的父母是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在他们这样的大家族的。
一约既定、万山难阻。——李玲知道,她成了村里所有待嫁姑娘们最羡慕的人儿。
像沈凯这样模样周正、为人正派;又是大学毕业的适婚优秀男青年,别说整个村了,就是整个县,那也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自己可要牢牢抓住他,最好三年抱俩,儿女双全,婚姻双保险,从此过上幸福人生。
沈凯订婚后,倒是没有显出太大的兴奋劲儿。只有一份收获了现世安稳的感觉。
他还没有体尝过书本里、歌曲里关于爱情惊心动魄,轰轰烈烈的滋味,便已莫名成了一个“有家的人”,难免暗藏几分失落和沮丧。
但此番撩拨他的念头,如春风般的缠绵情意最终似流星陨落,瞬间即逝。
毕竟这一年他才22岁。
四、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
2004年的初冬,沈凯所属的事业单位安排他去上海培训二周时间。因是公事,所以他未能带李玲一同前往。临行前,李玲嘱咐他——上海漂亮姑娘多,可别丢了魂儿。他摸了摸她的头,笑笑不语。
这是他第一次离开原乡,第一次来到申城。
当他见到璀璨如瑰宝般的夜上海时,他竟一时语噎。他轻笑自嘲自己是多么的不知天高地厚,原来除了郢陈,真是别有一番广阔新天地。
上海的繁华热闹远远超出他的想象力。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华灯初上,熠熠生辉。
上海的初冬时节,不似家乡般干燥、寒冷。空气里满是略带潮湿的云烟氤氲,混杂着各类时髦人群身上的香水味、烟味以及各色物欲横流的气息扑面而来。
街道两旁栽满了高大的梧桐树,落叶满地,草木葳蕤,诗意盎然。
无论是清晨还是深夜,静谧的街道两旁,总有浪漫的恋人出双入对,耳鬓厮磨,窃窃私语。
沈凯在此地,并不曾嗅到多少商业气息,相反却让他时时感受到爱情的滋味,弥漫在无形的空气里,如影随形,叫他情不自禁、深陷其中。
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一个喜欢的人。
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只是单纯为了这座城里的一道生动风景。
或许,仅仅为的只是这座城。
就像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不需要任何理由,没有前因,无关风月,只是爱了。
五、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而我用一千次回眸,换得今生在你面前的驻足停留。
陈婕与沈凯的相逢是注定的,至少陈婕如此认为。
2004年的初冬季节,陈婕还在寒风里瑟瑟发抖,她一身驼色的大衣,溜溜美人肩,背影更显楚楚动人,纤腰细细,盈盈一握若无骨。
她一贯的素颜朝天,黑发披肩,不施粉黛,一脸看尽浮华的从容淡定,双眸闪闪,道不尽的欲语还休。
她习惯性地手握一杯热咖啡,咖啡续命,每天早晨必来一杯。
当她走进办公电梯,按好楼层,正在关门的一刹那,沈凯冒冒失失地闯了进来,和她撞了个满怀。沈凯把陈婕的咖啡都打翻了,洒了她一身。驼色大衣瞬间变黑一大片。
“对不起,对不起,我赶着培训,还有5分钟就迟到了,实在抱歉。”沈凯连连道歉,一边在书包里找寻湿纸巾,想要将功补过,为陈婕擦拭。
陈婕皱了皱眉,礼貌而警觉地回答:“算了,没关系。”
沈凯连忙掏出买了才三个月的新手机,对陈婕赔罪道:“这位女士,我弄脏了您的大衣,您是否可以给我一个联系方式,我好赔您干洗的费用。我不想冒然给您钱,因为实在不知道干洗一件大衣在上海大概需要多少钱,对不起。”话音刚落,沈凯已经羞愧难当。
此时电梯刚巧抵达了陈婕所在的办公楼层,她踏出电梯,头也没回。沈凯赶紧追出来解释:“我真不是故意的,我不是坏人,还请给我一个赔礼道歉的机会。”
陈婕见他有点不依不饶地窘迫样儿,莞尔一笑道:“你不是说快迟到了吗?还不赶紧上去,追出来干嘛?一看就是出来乍道的大学毕业生。没关系,我们上海人没那么小气,衣服我自己会去干洗,钱就算了,你也不是故意的。我也要上班了,再见。”
说完,陈婕已经步履轻盈地走进了公司。
沈凯留意了一下公司名称,悻悻然地赶紧上楼培训了。
一整天,沈凯竟然有些失魂落魄,自己这是怎么了?从小到大,也不是没有见过美女,怎么一来上海,遇到一个清丽佳人,自己就春心荡漾了,实在不该啊。
他赶紧自我教育起来,自己也是一个订了婚的男人了,不该胡思乱想才好。
一整天枯燥乏味的培训终于结束了,沈凯一看时间尚早,想着早上被他打翻咖啡的美女,他竟鬼使神差地在一楼大堂里驻足守候。他看了一下表,此时是下午5点零5分,一般情况下,5:30下班的公司,过不了多久,应该能在一楼截住这位美女,还是给她100元吧,虽然不知道够不够干洗费。
他坚守在大堂一楼,纹丝不动,紧紧盯着电梯口出来的人群,生怕就此错过她的倩影。
接近6点的时候,陈婕终于步履匆匆地走出了电梯。她手里捧着一叠资料,神情肃穆,周身散发着疲惫的气息,一脸干练神色,自强不息的现代女性一枚,毋庸置疑。
沈凯鼓足勇气拦下了陈婕,未开口,语气竟有几分紧张,局促地解释道:“对不起啊,冒昧在这里等你,我还是想给你100元作为补偿,不知道够不够。因为我转念一想,问你要联系方式的确不妥当。”
陈婕瞧他高大健硕的身量,说话却有些腼腆,害羞;忍俊不禁地笑出了声:“你还真轴,居然在大堂等我。要是我今天从办公楼货梯下楼,你岂不是白等了?你要晓得,这里前后有两个门,不一定所有人都从前门下来的。
钱,我真的不能收。早点回家吧,晚上可是有几分寒意的。”
沈凯连忙跟着陈婕出了办公楼,挠了挠脑袋,不好意思起来。
陈婕在等公交车,她已经习惯了独自坐公车回家。路遇几个开车的男同事,都摇下车窗,招呼陈婕要送她回家,她都一一含笑谢绝了。
沈凯也在等公交车回宿舍,是公司统一安排的宿舍。和陈婕正好是同一个方向。他偷偷看了她好几眼,总觉得她坚毅的眼神,像极了北方人,虽然眉眼间清秀得像是江南小镇走出来的古典女子。
上了公车后,陈婕见他竟然和自己是同一个方向,朝他示意点了点头。之后陈婕便陷入了一片孤寂之中。虽然公交车上拥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一样,但不知为何沈凯察觉到了陈婕身上与生俱来的孤独感。
纵使在茫茫人海中,你一眼便能发现她,她身上与众不同的气质和散发出来的独有的孤寂的味道。暗香浮动,久久不散。
沈凯情不自禁地想要走上前去靠近,但内心挣扎着,不知道应不应该。自己注定只是一个过客,势必要回到郢陈,必须要和李玲结婚。而这个尚且不知道姓名的姑娘,自己没有任何理由为她停留。
他为了自己当下的无助和懦弱,竟平添了几分懊恼。他轻咬着自己的下嘴唇,潜意识里却是此刻就想把陈婕紧紧搂进胸怀,好好爱抚一番。
他为了自己的这番冲动,难为情起来。理智告诉他,他们不可能有结果;但情感告诉他,赶紧追上她,切莫错过,错过或许就是一生的遗憾。
六、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偶遇陈婕后的当天夜晚,沈凯孤身一人躺在宿舍的单人床上,望着窗外皎洁的月光,像极了陈婕苍白色的脸庞。她行色匆匆的模样,是这样叫他心生怜爱,无法割舍。
她拿着咖啡的样子是那样的举止优雅迷人。真叫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沈凯决定第二天去咖啡店守候这位神秘女郎。
沈凯起了个大早,特意刮了刮胡子,神清气爽地换上藏青色高领毛衣,套上深褐色的大衣,背上书包,兴奋地出门了。要知道,他可是出了名有起床气的大男孩,要不是为了早上拦截女神,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叫他自发性的起床的。
沈凯一路盘算着陈婕会在哪里买咖啡呢?
既然昨天早上洒了一大杯热热的咖啡,那一定是距离公司不远的地方,回想咖啡杯的颜色和logo,他大抵猜出了是在公司步行5分钟左右路程的**咖啡店。
这还是沈凯平生第一次走进咖啡店,冬日里的阳光洒进窗明几净的店堂,他第一次认真打量了西式饮品店的布置环境,他长这么大,还没有喝过咖啡呢。他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傻得可爱。
一个嚼大蒜的和喝咖啡的,般配吗?他不禁自嘲了一下。
真是乡里来的男儿郎遇到摩登都市里的姑娘。但那又怎样?
爱情本来就没有公式、定律可循。
他瞅了瞅价目表,点了一杯最便宜的黑咖啡,要不咱也试试呗。
反正就当进城尝试新鲜玩意儿。说不定,过几年,郢陈也会开出咖啡店,也未可知呢。
他浅尝了一口苦涩的黑咖啡,心想不知道陈婕会选什么样的口味?此时舌尖停留的咖啡醇香口感,令他始料未及。
芳香满口,回味无穷。
难怪在上海那么多上班族爱喝咖啡呢。
的确蕴含着一股值得品味的厚重感。
当他正在心驰神往的时候,陈婕果然如期而至。今天她扎了马尾,周身裹了一件白大衣,手里拿着一本书,更加衬托得她亭亭玉立,纤尘不染。
她还没有留意到他就在不远处,陈婕和店员攀谈了几句,看得出,他们很熟悉,估计陈婕是熟客吧。
她点了一杯带奶的咖啡,名字有点长,沈凯没听清。原来她喜欢不加糖的咖啡。
沈凯记下了,鼓足勇气走过去,掏出钱,替陈婕结账。
陈婕抬头看到他,未语先笑,眼睛亮亮地说道:“怎么又是你?你不要掏钱,你不欠我的。”
沈凯与她四目相望,含情脉脉地回答:“我一个大男人,请你喝一杯咖啡总可以吧,就当赔罪。”
陈婕不好意思起来,双颊泛红,垂下眼帘,轻声回答:“好吧,但不要有下次。”
沈凯为陈婕喝着是自己买的咖啡,心情雀跃起来,仿佛陈婕喝的不是咖啡,而是他沈凯的心语。
沈凯小心翼翼地和陈婕保持距离,怕自己又把她撞到,白色大衣要是上了颜色,可难洗,自己就真该挨打了。
陈婕穿白色,真是漂亮。她气色虽苍白,但明眸皓齿,更衬托得她一身书卷气。
沈凯再次鼓足勇气向陈婕做了自我介绍,并双手递上写有自己手机号码的纸笺:“你好,我是沈凯,我是来上海参加培训的,就来两周时间,之后就要回家乡了。很高兴认识你,这是我的手机号码。可以和你做个朋友吗?”
陈婕见他表情严肃,双颊泛红,神情紧张,忍不住又笑了,调侃道:“你可真有意思。就匆忙来上海两周时间啊。好吧,我给你一张名片,上面有我的email和手机号码。欢迎你常来上海。”
沈凯拿着写有陈婕联系方式的名片,慎重地揣进大衣口袋,并把手按着,生怕这得来不易的纸片会不翼而飞。他内心想要抓住的又岂止是这张薄纸片而已呢?
走路抵达办公楼的这5分钟,漫长得像是一个世纪;又短暂得像是恋人间的一个轻吻。
沈凯想说的话远远不止这些,又不知该从何开始。他看陈婕的眼神,一点儿不像一个初相识的陌生人,他到觉得曾几何时,他遇到过她,并和她有过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那或许是所谓的前世今生。
所有缱绻的话语,他打算都写在情书里。对了,他要给她写情书。写下所有他想对她说的话。
陈婕见他一路低头不语,有些窘迫的样子,竟心生怜悯起来。瞧他这么壮实伟岸的一个大男孩,竟也是心事重重的样子,但他的凤眼顾盼生辉,像是会说话。
她为了心里竟然已有了他,而吓了一跳。不会吧,这只是一个见了几次面的陌生人罢了。自己怎么竟有些丢不开了。
何况还是一个异乡人,注定是要远走高飞的。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再见钟意吗?
人生最美妙的状态莫过于不期而遇和来日可期。
七、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一连十天的早晨和傍晚,沈凯总是如约而至。像是约好了一样。
他早上一边喝着黑咖啡一边守候陈婕的到来。
每次都给她一封自己写的情书。所谓情书,不如说是自己的真情告白和关于自己生平的点滴小事。
他想让她了解他生活的一切,除了李玲。
这是他作为男人的一点自私。
他希望留给陈婕的是最美好的回忆。
陈婕每每看了他隽秀的字体后,也不回信。她会在当天下班后和他一起坐公车的路上,和他点评分析,哪里写得好,哪里写得不好,俨然一副家庭女教师的样子。
陈婕明白,沈凯不会长久停留在此地,一定有他自己不可抗拒的原因。她也猜到,如果条件允许,沈凯是愿意留在上海的。
因为她能感受到他对她的真诚和浓浓的爱意。
她看了他的信,一并收在一个铁盒子里。她知道过几天,他就要走了,她会一起还给他。
因为她留着毫无意义。
她已经把那些话语刻在心上。浅尝辄止的有缘无分,或许是对这段爱情最好的诠释。
她暗暗用手机拍下了沈凯名字的落款。这字写得真是潇洒、漂亮,字如其人,叫她心动。
然而,他们彼此都明了,他们不可能拥有同一个未来。
在他这样的年纪,来自农村,势必是要早婚的。来自保守、传统地域的家庭,是不会愿意他娶一个异乡人回家的。
沈凯只有留在上海工作,他们才有发展的可能。
陈婕知道这个故事注定的结局,其实在义无反顾之前,彼此都心知肚明。只是她珍惜着这短暂美好的时光,她贪婪地想拥抱住属于此刻的和谐与默契。
无论内心挣扎过几回,她都告诫自己,沈凯不属于这里,更不属于她。人世间的情投意合,往往都只是一段浪漫插曲。
沈凯临行前的夜晚,她知道第二天他即将踏上归程。他还是没有勇气当下告诉她自己可能即将要成婚的事实。他只是拥抱住她告诉她,只愿她过得比自己好。今后会email联系。
上海如此美丽繁华,叫他怎能不心动?但双亲尚且在家乡,还有未过门的新妇以及村邻对他的各种期盼。
他心里无限挣扎,若是自己辞去家乡的工作,凭着自己的大学文凭和能力才干,想在上海谋一番事业,不是没有可能。
然而父母将终身背负背信弃义这样的罪名,而最无辜的当属未婚妻,遭人抛弃,恐怕前途堪忧。
自己若是自私一点,或许会幸福一点。
然而他这样出身的家庭,不允许他行差就错一步,一步错便是深渊万丈。
他粉身碎骨倒是在所不惜,但他怜惜的是自己的父母。不愿他们遭乡里人唾弃。他们这一辈的人,其实不懂爱情到底为何物。
爱情是奢侈品,沈凯始终希望陈婕可以终获幸福,因为她值得拥有。
尾声: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