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和她家是十几年的邻居,自我俩出生以来,我们就住在这里了。我和她从小一起长大,情同姐妹。
沧海桑田,时过境迁。
17岁那一年时,迫于生计,她父亲带着她举家南迁。
说是举家,有点言过其实,无非两张嘴四条腿,仅此而已。
她告诉我,她父亲把她安顿在一家寄宿学校,给老师送了礼,给她买了新书包,以及一件价格不菲的连衣裙。
凭良心说,她父亲对她不错,即使在东北过那样贫困潦倒的日子,也不曾亏欠过她,别的孩子有的,她都有,别的孩子没有的,只要她喜欢,也可以有。
她也从来不拒绝她父亲在物质上对她的关怀,不然她父亲会觉得,她在觊觎自己给不了的东西。比如,母爱。
其实,她知道。他是个好父亲,但绝不是个好男人。他有过两任妻子,第一任,七年之痒,不欢而散,他没试图挽救。
第二任,不甘于扮演一个家庭保姆的角色,毅然决然的挥泪而去,他击节欢送。
那时候她已懂事,明白他再婚无非是希望有个女人,能让她每天吃上一口热饭,教会她怎样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己的月经初潮。那是一个男人做不来的。
这些事情回想起来有点匪夷所思,在这个世界上他最对不起的女人应该是他的两任妻子,可是他却总是希望在她身上能得到救赎。
她不理解,但她必须得学会原谅,毕竟,他们相依为命。
毕竟,她也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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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她父亲是个思想活络的农村人,80年代初期,就开始搞建筑,本身又是木工和瓦工,承包了一些小工程后,发了一点小财,之后就遇见了她妈妈,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据说,她为他放弃了出国。
有些时候,爱情总是有着愚蠢至神奇的力量,七岁之前,他们的故事是她心里最美的童话。
我记得在她的箱底压着一张他们恋爱时的老照片,已经有些泛黄,如同岁月。
她妈妈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外面套着米黄色的针织毛衣,偎在她父亲身边,清纯美丽,而她父亲留着经典的“费翔”发型,一件夹克,皮鞋亮得刺眼。那个时候,他也很帅。
可郎才女貌救不了婚姻,婚后七年,她父亲开始抽烟、喝酒、打牌,夜不归宿,一次次的考验着当初许过的诺言,终于有一天,她妈妈再也没法忍受他染指的恶习,婚姻破裂,她爸爸流下了忏悔的眼泪,只是晚矣。
人总是要付出些代价才能学会成长的,离婚以后,她爸爸开始认真做事,只是时运不济,包了一个工程,出了人命事故,赔光了他所有的积蓄。
然后,她就和他开始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她吃过火宫殿的臭豆腐,南京的鸭血粉丝,广州的肠粉,天津的狗不理,北京的涮肉爆肚,陕西的凉皮、面筋,以及青岛的蛤蜊,旅顺的咸鱼饼子,长春的粘豆包,和虎林的野鸭炖山菜,还有新疆的大盘鸡,内蒙的烤全羊……
对,都吃过,最短的一个地方只停留半个月,可即使这样,他也没能再赚到什么大钱,时代不同了,时下发财的都是劳心的人。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样的颠沛流离并没有拖垮她的学习,反而让她逆流勇上,名列前茅。老师夸她天资聪颖,同学认为她是个怪胎,边学边玩,居然能成绩优秀。
她统统一笑而过,这个世界上,哪存在什么不劳而获。
他们看不见凌晨一点时,她还伏案台灯下操笔疾书,也想不到她整天和一个金麦色卷发的小男孩玩,只是想搭讪他的父亲,学一口流利正宗的英语罢了。
很早她就知道,孩子和有妈妈的孩子,是两个物种。
他总是跟她说,别怕别怕,有爸爸在呢。他笑的时候,满脸的沧桑,她又该怎么告诉他,正是因为有他,她才不得不这么拼。
人这一生,总是一个或几个人,会让你全无计较的去付出,心甘情愿的去努力,哪怕会因此打击自信,伤及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