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003 | 荧幕上看不到的《芳华》前传

本篇文末有1个彩蛋。

正在热映的电影《芳华》讲述的是一群人的青春故事,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部队文工团。出于突出青春主题考虑,电影中对于角色后半生的故事只是一笔带过,对于主角进入文工团之前的前情故事也没有提到。而在严歌苓原著小说《芳华》中,这两个时间段的故事都相当精彩,是整部作品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女主角何小萍的成长故事,在书中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章节。这段经历是人物性格得以形成的土壤,电影中由于少了这段故事,人物性格就显得不够立体,而角色一出场就不断被人排挤也显得理由不够充分。

电影中的何小萍,在原著小说里有另一个名字叫何小嫚。严歌苓说,关于何小嫚这个人物,她曾在她的作品中写过很多次,每一次都不是很满意,所以在这部作品里,她想尽更大努力要把小嫚的故事还原。小说中用相当大的篇幅讲了小嫚的童年和少年时光,正是这些描述才让小嫚这个人物的形象更加丰满,成为整部小说里塑造最为成功的角色。

和小萍比起来,小嫚这个名字听上去显得更文艺一些,在那样的年代,这样的名字也一定出于一个小布尔乔亚式的知识分子家庭。小嫚父亲在一个画报社当编辑,偶尔也写点文章,是个一直没有什么名气的文人;母亲在剧团里打扬琴弹古筝,长相算好看,性格里有一点恰到好处的俗。即便父母双方在价值观上并非同路人,这也并未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小嫚的家庭总体来说是充满温情的,也算是幸福的,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小嫚在很大程度上会成长为一个性格开朗的女孩。

直到小嫚四岁那年,一场突然的变故让她的人生转向另外一个方向。在她这一段满是苦难的经历中,有几个关键时刻感人至深,让我试着给你讲一讲:

一根赊来的油条

和男主角刘峰一样,小嫚父亲也是一个善良的人,他时时处处都想着别人,不会占人一点便宜,却总觉得自己亏欠着别人。

可是在那个荒唐的年代,人们往往并不需要一个默默无语的好人,更需要的是能够充抵坏人名额的正常人。于是,小嫚父亲的命运也必然成为一个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电影中何小萍偷着穿上室友的军装,只为拍一张照片寄给身在劳改农场的父亲。小说中的父亲却连这一点温情的时刻也没有得到。

小嫚父亲和他那一代绝大多数知识分子一样,成为人们批判和唾弃的对象,成为人们眼里的坏分子,他对于这一切也毫无怨言。直到小嫚的母亲跟他提出离婚的时候,他也不再觉得心里的苦,反而觉得解脱了。

这一天早上妻子去上班了,他送女儿去托儿所。家门外不远,就像木心诗里写的那样,“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女儿跟父亲说想要吃一根油条。他摸遍了身上却连一根油条的钱都没有,只得跟早点摊的掌柜赊了一根油条给女儿吃,说过一会儿就把钱送过来。

“爸爸蹲在女儿面前,享受着女儿的咀嚼,吞咽,声音动作都大了点儿,胃口真好,也替父亲解馋了。吃完父亲用他折得四方的花格手绢替女儿擦嘴,擦手;手是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替她擦。擦一根手指,父女俩就对视着笑一下。”

父女温情对视的这一段,是整部小说里最打动我的部分。严歌苓在讲完这一段之后,紧接着却用一句话非常冷酷地将它终结:

“那是小嫚记得的父亲的最后容貌。”

——小嫚父亲把女儿送到托儿所,回到家后打开和妻子共同存钱的抽屉,才发现一分钱也没有。他继续找,从漫不经心地找,到最后绝望的翻箱倒柜地找,直到把家里翻遍也没有找到能买一根油条的钱。他在外面的正常生活权利已经被剥夺,如今在家里的正常生活的权利也被剥夺了,而且是被他最爱的人剥夺的。想到这,他便觉得可以妻子已经舍得了他,他也便没有什么不能舍得的了。于是拿起那瓶用于助眠的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严歌苓的作品画面感极强,下面这一段我在阅读时就想着,冯导拍这一段时甚至连分镜头剧本都不用写了:

“何小嫚不记得父亲的死。只记得那天她是幼儿园剩下的最后一个孩子,所有小朋友都被家长接走了,她是唯一坐在一圈空椅子当中的孩子。老师似乎也知情了,沉默地打着毛线,陪她等待某件事发生。但那天什么事也没对她发生。于是父亲的自杀在她印象里就是在幼儿园的一圈空椅子和渐渐黑下来的天色,以及在午睡室里睡的那一夜,还有老师困倦的手在她背上拍哄。”

一次发烧换来的拥抱

父亲死后,28岁的母亲改嫁给了一个老干部,小嫚便开始了苦难的“拖油瓶”生涯。后来母亲又生了一女一子,家里每多一个成员,小嫚的地位就往后排一位。就连吃饭都是只能吃保姆吃剩下的,所以幼小的小嫚养成了一个习惯,遇到好吃的东西总是先藏起来,等到身边没有人的时候再拿出来独自享用。

老干部当小嫚是仇人,弟弟妹妹骂她是“小死人小棺材”,母亲也无暇照顾到年幼的小嫚。似乎是从父亲离开后,那个爱她的母亲也就跟着离去了,小嫚成了这个世上最无足轻重的人。

直到有一天,小嫚发高烧,这一烧就是烧了七天,到了第八天烧退了,小嫚开始浑身冰凉。母亲吓坏了,紧紧搂住小嫚,就这样紧紧地搂着她搂了两三个小时。小嫚感觉自己像是回到了母亲的子宫里,被母亲重新孕育了一回。小嫚一生都在回味那个拥抱。之后小嫚曾经尝试过很多次想要把自己冻发烧,却无论如何都不会发烧。

直到多年以后,小嫚在高原的舞台上成为整个舞台的中心,她也是在假装发烧,想要重温那种被人拥抱的感觉。

一件红毛衣

小嫚从来没有穿过新衣服,多数衣服都是母亲穿旧的修修改改就给她穿了。母亲有一件红毛衣,是和小嫚父亲拍结婚照时穿过的,母亲一直穿了好多年,直到上面被虫蛀出很多洞口。小嫚偷着把这件红毛衣穿在身上,被母亲发现了,打她,那是她第一次哭。母亲替她擦眼泪,说她还小,承诺等她再长大一些就把这件红毛衣送给她。

小嫚一等就是三年。三年后,她终于长大到可以穿那件红毛衣时,却发现红毛衣穿到了妹妹身上。小嫚趁所有人不注意,从妹妹的衣橱里找到那件红毛衣,心里默念着一句咒语“让你红!让你红!让你红!”她把它一点一点拆开,拆成一截一截的线。她找来一个铝盆,烧了一锅黑水,把毛线放在黑水里煮成黑色,再晾干,一针一线地为自己织了一件黑毛衣。

这件黑毛衣上有无数断点的连接点,那是被虫蛀过的痕迹。当这一点微妙的信息暴露在母亲面前时,母亲给了小嫚两个耳光。

当天夜里小嫚在浴盆里放了半盆冷水,相信三月的冷水足够把自己泡出一场高烧,只有高烧可以唤回母亲的拥抱。直到她把冷水泡到和她的体温一样的温度,天亮时还是没有发烧。第二天又接着泡了一夜,直到第三天被母亲发现时仍然没有一点要发烧的迹象,身上却有着活人不可能有的冰凉。这一次母亲再次紧紧抱住女儿,血液的热度隔着两层皮肤融进她的血液。那是她期待了十年的一次拥抱。母女俩一句话也没有说。

也就是从那一天起,小嫚决定离开家。

接下来,冯小刚镜头里的《芳华》序幕徐徐拉开。

彩蛋:

——《芳华》封面的舞者剪影,正是严歌苓本人,来源于多年以前她在文工团跳舞时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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