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恋女友(二)
林晓嫁人了,留在沈阳军区的军校同学凯帮我打听到了消息,这无异于晴天霹雳,但总算解开了消失之迷,她还安好,这就很好。
她在今年春节后到南方某城市医院实习,在实习期间认识了一个广东的老板,岁数大了点,但双方家人都很满意,她在实习刚结束,就被催着匆匆举行了婚礼。那个时间我正在从高原返回营区的路上,想想我还拿着她的照片看的发呆,她却穿着洁白的婚纱,紧紧地挽着新郎的手臂,走在红毯上接受着掌声、鲜花和祝福。听着凯的消息,我的心不禁一阵阵酸楚,感觉自己是一个可笑卑微的小丑。
排长失恋了,几个班长悄悄地买了两瓶酒,花生米和小零食,晚上在黑山头夜训时,神秘兮兮地要为我“庆功”。我们这个连队有个“传统”,谁要是失恋了,被女朋友蹬了,战友都要为他“庆功”,美其名曰,旧的不去,新的不来。部队是禁止私下饮酒的,但看着几个班长的热情,我黑着脸说了句“下不为例”,大家便开怀畅饮,几人看我情绪不高,又说起天涯何处无芳草之类安慰的话,其实他们并不一定谈过恋爱,但他们的心是诚的是热的,我感动的流下了泪,一缸子白酒下肚万事皆无,第二天醒来时,头痛不已,从未这么喝过酒的我总算领教了“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深刻含义。
接下来的日子风平浪静,我全身心地投入到战备、训练、执勤工作中,年底我们排因为训练成绩优异,工作出色,被评为“三等功排”,第二年年初,我被提拔为副连长。
当年七月份,我回家探亲,父母很高兴,我带他们到北京去旅游,但一路上,他们谈的最多不名胜古迹,而是我的婚姻大事。二十四岁,在我们那个村庄小孩都能打酱油了。在与同学的一次聚会上,我见到了丽,记得上初中时,她胖胖的,不爱说话,现在不但模样变了,还特别能讲,可能是在乡里教书练出来的吧!我们两个就这样开始交往了,我评价她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她说我是眼中无人,而且直言不讳很早就喜欢我。
回部队的日子到了,她把我从乡里送到县上,又从县里送到市里的火车站,两个人恋恋不舍,爱情的火花开始燃烧了,我紧紧的拥抱了她,并深情的吻了她。
春节时,丽放寒假,没给我电话自己单枪匹马跑到新疆,在营区门口看到她时我都愣住了,我笑着说一个人出来,不怕给别人拐走了。她也笑了,主动上送上门,你是不是特别骄傲呀~
我们在驻地领了结婚证,后来。她办理了调动手续,到我们驻地一所小学当老师。
转眼结婚三年了,我任某炮营三连连长。有一次回家,丽递给我一张报纸,说你的初恋情人“香消玉殒”了,我以为她在开玩笑,原来报纸上讲的一名储户到银行存钱二十余万元,在营业厅正办手续,遭歹徒抢劫,储户不松手,被当场枪击而亡,那个储户的名字就是林晓。妻子接着说,我给你昆明战友核实过了,就是她,她去天堂了,留下了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真是好可怜。
真是难以置信,这竟然是她的归宿,红颜薄命,她那么美丽,那么聪慧,就这样死于非命。
我不仅感叹人生无常,真的要珍惜我们平静和平的生活,我把丽紧紧的搂在怀里,两岁的儿子不愿意了,喊着让妈妈抱,妈妈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