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作灵感”:不写“勉为其难”之作!

自从去年11月30日在简书更完一篇文章,至今将近五十天了,几乎没在简书里写作。不是我对写作坚持不下去了,恰恰相反,在这期间,每天在简书里看到很多我已关注的简友都在一如既往地更文,有的甚至平均两天一更,并且文笔还是那么厉害!因此令我好生羡慕和佩服人家的脑洞思维和下笔有神,纳闷人家咋那么多可写的呢?真的是每天都有按捺不住的“灵感迸发”吗?

对此,我在羡慕的同时也很着急!因为我深知,作为写手,必须经常练笔和专业学习,才能在写作领域不断提升和进步。不然,一日曝十日寒必将原地踏步甚至退步。

但我苦于长时间没有激发写作的欲望和“灵感”。为什么此时要为灵感二字打引号?这就是本文的中心,因为之前我一有了灵感,就立马“文思泉涌”地洋洋洒洒长篇大论。可现在,通过在写作实战中的总结,我对“灵感”已经有很大质疑(不敢说“彻底推翻”灵感论)!

好,现在我把自己的拙见分享给大家:

1.写作需要灵感吗?

通过实践,我认为:写作不需要灵感!

一个不论专业或者业余的写手也包括我在内,当头脑里突然对某一事物在一瞬间有了精辟的理论或阐述时,自认为灵感来了,马上提笔就写,不加思索,一挥而就。这种现象可能就是我们所称的“灵感”。

“灵感”对于写作者是好的,但它不是必要的!什么是必要的?就是你在日常生活中对创作素材的发现和积累以及通过阅读来不断积累你的阅历(包括看电视剧和电影等媒介)。一个好的写作者,是靠日常生活中搜集素材写作的。大家认为灵感是写作的来源和动力,实际上灵感是写作路上的绊脚石。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灵感涌现的那一刻,不是写作动力,而是倾诉欲的出现!”

当你把所有灵感犹如决堤的洪水一样写出来之后,你不是在进行严肃的创作,而是在进行倾诉。这种倾诉反而会让你的文章显得杂乱无章。通常情况下,我们写个故事800字,可一旦你的倾诉欲上来,会占用大量篇幅,可能成为3000字的“大作”。

所以,对于写作者而言,素材的积累和阅历,远远比灵感重要地多!与其期待灵感降临,不如每天花一个小时去积累你的素材和刻意学习其他写手的写作技巧。

在以后的写作中,我会“宁肯百日不动笔,不做勉为其难文”。要有充分准备,要有好的素材。把写作当成一种对情感对生活的描述,对自己观点的表达。

以上是我的拙见,望大家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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