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大意:人民不畏惧死亡,为什么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假如人民真的畏惧死亡的话,对于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把他抓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
万物的生杀予夺皆存于天,天能生也能杀,那么人拥有生杀别人的权力吗?万物畏死,人更甚,可为什么有些人不畏死呢?因为逼迫太过,生不如死。有些人冒天下之大不韪,妄称自己代表天道,认为百姓的生杀大权操纵在他的手里。他们用严酷刑法涂炭生灵,百姓奋起反抗。这些自我标榜替天行道的人最终也会把自己推向深渊。实际上,他们才是最大的“为奇”者,终归会被天道所灭。